视源股份(002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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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源股份: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2024-01-03 11:50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注:因增加或删减条款导致对应条款序号变动、格式调整等非实质性修订,不再 逐一列示。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3 日 | 序 号 | 原文 | 修订后 | | --- | --- | --- | | |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 |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 | | 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独立董事中至少 | 均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 | 1 | 有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 | 事,其中独立董事两名,独立董事中至少有 | | | | 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 | | | 新增 | 第九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 | | | | 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 | | |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 | | | | 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 | |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 | | | | 计师事务所; | | 2 | | (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 | | |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 | | | | ...
视源股份: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2024-01-03 11:50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3 日 | 序 | 原文 | 修订后 | | --- | --- | --- | | 号 |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可以聘请律 |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可以聘请 | | | 师对以下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 律师对以下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 | |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 |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 | | | 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和《公司章程》 | 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 | | 的规定; | 规定; | | |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 | | | 是否合法有效; | 否合法有效; | | | (三)出席该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 | (三)出席该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 | | | 权委托代表人数,代表股份数量; | 委托代表人数,代表股份数量; | | | (四)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 | (四)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 | | | 法有效; | 有效; | | | (五)相关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 | (五)相关 ...
视源股份: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4-01-03 11:50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 负责。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 书。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 人谋取利益。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解聘及任职资格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或财务总监担任。因特殊情况 需由其他人员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应经证券交易所同意。 第七条 公司董事或其他高管人员可以兼任董事会秘书。董事兼任董事会秘 书的,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作出的,则该兼任董事及董事会 ...
视源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刘恒)
2024-01-03 11:50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刘恒作为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 名为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 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 ...
视源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刘运国)
2024-01-03 11:50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刘运国作为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为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 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 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 ...
视源股份: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2024-01-03 11:50
(2024 年 1 月)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 序 | | | 原文 | 修订后 | | --- | --- | --- | --- | --- | | 号 | | | | | | 第十二条 | | 1 |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 | 第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 | | 以上(含三分之二)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 | | | 上(含三分之二)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 | | 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作出的 | | | | 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作出的决 | | 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 | | | 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独立董 | | 事应当亲自出席战略委员会会议,因故不能 | | | | | | 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 | | | | | | 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 | | | | 代为出席。 | | 第十三条 | | | 战略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 | 第十三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 | | 手表决或投票表决。在保障各委员充分表 | | | | 表决或投票表决。在保障各 ...
视源股份: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修订对照表
2024-01-03 11:50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修订对照表 (2024 年 1 月) | 序 | 原文 | 修订后 | | --- | --- | --- | | 号 | | | | |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 |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 | | | 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 公司董事会秘书: | | | (一)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 | (一)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情 | | | 情形之一的; | 形之一的; | | | (二)最近三年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 | (二)最近三年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 | | | 处罚; | 罚; | | | (三)最近三年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 | (三)最近三年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 | | 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 | (四)公司现任监事; | (四)公司现任监事; | | 1 | (五)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 | (五)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 | | | 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 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 | |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 |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 ...
视源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黄继武)
2024-01-03 11:50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黄继武作为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为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 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 下事项: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本人已经通 ...
视源股份: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刘恒)
2024-01-03 11:50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刘恒先生为广州 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 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 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 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 ...
视源股份: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4-01-03 11:50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 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参照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 要股东(指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或者持有股份不足 5%但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 股东,下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