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源股份(002841)

搜索文档
视源股份: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2024-01-15 11:51
定,持续为公司提供稳定的现金流;海外业务以及新业务等其他主营业务收入保持 稳定或增长。 | 保荐机构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视源股份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伍明朗 联系电话:020-66338888 | | | | |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吴楠 联系电话:020-66338888 | | | | | | | | |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伍明朗、陈琛桦、叶翔旻 | | | | | | | | |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3 年 1 月至 2023 | | 年 | 12 | 月 | | | | | 现场检查时间:2023 年 12 月 1 2023 年 12 月 31 日 | 日至 | | | | | | | | 一、现场检查事项 | | | | | | 现场检查意见 | | | (一)公司治理 | | | | | 是 | 否 | 不适用 | | 现场检查手段: | | | | | | | | | (1)核查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 | | | | | ...
视源股份:关于收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异议函及股东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2024-01-08 18:37
关于收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异议函及股东提议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6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异议函及股东提议增加 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 易所出具的《关于对刘恒独立董事任职异议函》,经查,刘恒在四家境内上市公 司(含本次拟任职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其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不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八条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5.7 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5.15 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不得将其作为独立董事 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据此,公司不再将刘恒先生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并取消该议案。 公司于2024年1月8日收到股东王毅然先生出具的《关于提议增加公司2024 ...
视源股份:关于取消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2024-01-08 18:35
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7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关于取消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议案 并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定于2024年1月19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04) 公司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刘恒独立董事任职异议函》, 经查,刘恒在四家境内上市公司(含本次拟任职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其作 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八条和《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
视源股份: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黄继武)
2024-01-03 11:52
提名人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黄继武先生为广 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 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 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 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 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 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视源股份: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01-03 11:52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为强化董事会决 策功能,实现对公司各项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管,做到事前审 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广州视源电 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其它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均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两名,独立董事中至少有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根据公司章程及 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对公司审计、内控体系等方面监督并提供专业咨询意 见。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职权,向董事会报告并对董事会负责,不受公司其他 部门和个人的干预。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 员在董事会会议结 ...
视源股份: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2024-01-03 11:50
| 序 号 | 原文 | 修订后 | | --- | --- | --- | | | 第十条 公司因交易频次和时效要求等 | 第十条 公司因交易频次和时效要求等原 | | | 原因难以对每次证券投资履行审议程序 | 因难以对每次证券投资履行审议程序和披 | | | 和披露义务的,可以对未来十二个月内证 | 露义务的,可以对未来十二个月内证券投资 | | | 券投资范围、额度及期限等进行合理预 | 范围、额度及期限等进行合理预计,证券投 | | | 计,证券投资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 资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 | | | 净资产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的, | | | 1,000 万元的,应当在投资之前经董事会 | 应当在投资之前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证券投 | | | 审议通过。证券投资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 | 资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 | | 经审计净资产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 | | | 人民币 5,000 万元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 | 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视源股份: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修订对照表
2024-01-03 11:50
| 必要性、可行性及金融衍生品风险管理措施 | | --- | | 出具专项分析报告并披露分析结论。 | | (三)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进行的金融衍生品 | | 关联交易,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后并予以公 | | 告。 | | 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按照上述权限审批 | | 之后,可以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组建的专门 | | 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 序 号 | 原文 | 修订后 | | --- | --- | --- | | |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为金融 |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为金融衍 | | | 衍生品交易的审批机构,公司所有金融衍 | 生品交易的审批机构,公司所有金融衍生品 | | | 生品投资均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 投资均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 | | (一)公司从事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层 | (一)公司从事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层应 | | | 应当就金融衍生品交易出具可行性分析 | 当就金融衍生品交易出具可行性分析报告 | | | 报告并提交董事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 并提交董事会,公司指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 ...
视源股份: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01-03 11:50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机制,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下称"公司章程"),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及其它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条件、标准和选择程序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董事会备案。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全部为公司董事,其在委员会的任职期限与其董事 任职期限相同,连选可以连任。 任期期间如有委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
视源股份: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办法
2024-01-03 11:50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子公司是指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其50%以上(含50%) 股权,或者直接或间接持有其股权在 50%以下但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子公司。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办法,并应依照本办法及时、有效地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 工作。 第二章 子公司管理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本办法旨在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的 治理、资源、资产、投资等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 能力。 第五条 子公司应遵循本办法规定,子公司同时控股其他公司的,应参照本 办法的要求逐层建立对其子公司的管理办法,并接受公司的监督。如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六条 公司委派至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办法的有效执 行负责。公司各职能部门应依照本办法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有效地对子公司 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 第七条 子公司在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同时, 应当执行公司对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广州视源电子科技 ...
视源股份: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4-01-03 11:50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保障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不损害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控制关联交易的风险,使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允、 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 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交易和关联人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 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 (一)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参股子公司投资等); (三) 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等); (四) 提供担保; (五) 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 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七) 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 债权或债务重组; (九) 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 (十) 签订许可协议; (十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