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电化(00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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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电化:关于签署《以物抵债协议》暨征收补偿事项进展的公告
2024-03-11 19:17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以物抵债协议》暨征收补偿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原位于湘潭 市岳塘区竹埠港地区内的生产厂区于 2014 年整体搬迁至湘潭市雨湖区鹤岭镇。 2017 年,公司收到征收补偿预付款 9,000 万元。2021 年 6 月,公司与湘潭市岳塘 区优化人居环境事务中心(原湘潭市岳塘区土地和房屋征收事务所)就原竹埠港 地区生产厂区搬迁事项签署了《湘潭电化征收补偿款支付协议书》。根据该协议 约定,公司及子公司的征收补偿款总金额为 40,081.19 万元,余款 31,081.19 万 元未支付,协议签署后五年内向公司付清,可采取分期付款方式支付。2023 年 12 月 27 日,公司收到部分征收补偿款 16,100 万元,截至目前尚有 14,981.19 万元 征收补偿款未收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1 月 26 日及 6 月 10 日、2021 年 6 月 26 日、2023 年 12 月 29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 ...
湘潭电化_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豁免版)
2024-03-01 18:31
股票简称:湘潭电化 股票代码:002125 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东路 112 号滨江金融中心 T2 栋(B 座)26 层) 二〇二四年二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4 年 1 月 24 日出具的《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4〕120003 号)已收悉,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申 请人"或"湘潭电化")已会同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证券" 或"保荐机构")、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或"国浩律师") 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或"天健会计师") 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与落实,回复说明如下。 说明: 一、如无特别说明,本问询函回复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湘潭电化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中的相同。 二、本问询函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 黑体(加粗) |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 ...
湘潭电化_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2024-03-01 18:31
目 录 由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潭电化公司或公司)转来的《关 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第二轮 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4〕120003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奉悉。我们 已对审核问询函中所提及的湘潭电化公司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汇报如下。 除另有标注外,本说明的金额单位为万元。本说明中涉及 2023 年 1-9 月财 务报表数据均未经审计;部分合计数与各项目直接相加之和可能存在尾数差异, 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一、关于对湖南裕能的投资 | 一、 | | 关于对湖南裕能的投资…………………………………………第 | 1—6 | 页 | | --- | --- | --- | --- | --- | | | | 二、关于公司业绩情况及搬迁补偿款…………………………… | 第 6—17 | 页 | | | | 三、附件……………………………………………………………第 | 18—21 | 页 | | | (一) | 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 第 18 | 页 | | | (二) | 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
湘潭电化_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2024-03-01 18:31
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 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关于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长沙市湘江中路保利国际广场 B3 栋 17 楼 邮编:410000 17th Floor, Building B3 Poly International Plaza, Middle Xiangjiang Road, Changsha 410000, China 电话/Tel: +86 731 88681999 传真/Fax: +86 731 88681999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2024 年 1 月 | 目 录 | | 1 | | --- | --- | --- | | 释 义 | | 2 | | 第一节 | 引言 | 4 | | 第二节 | 正文 | 6 | | | 一、《审核问询函》之问题 | 5 6 | | 第三节 | 签署页 | 21 | 释 义 除以下特别说明外,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相关术语、简称与其在《国浩律 师(长沙)事务所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 ...
湘潭电化_上市保荐书(申报稿)
2024-03-01 16:28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东路 112 号滨江金融中心 T2 栋(B 座)26 层 ) 二〇二四年二月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声 明 本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 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如无特殊说明,本上市保荐书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一致。本上市保荐书中部 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或部分比例指标与相关数值直 接计算的结果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3-3-1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目 录 | 声 明. | | --- | |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湘潭电化_证券发行保荐书(申报稿)
2024-03-01 16:28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ill 李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东路 112 号滨江金融中心 T2 栋 (B 座 ) 26 层 ) 二〇二四年二月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声 明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证券"、"保荐机构"或"保荐 人")接受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潭电化"、"公司"或"发 行人")的委托,担任其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 次发行")的保荐机构。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7 号——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以 下简称"《准则第 27 号》")、《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可转换公司债 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可转债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 ...
湘潭电化_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2024-03-01 16:26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东路 112 号滨江金融中心 T2 栋(B 座)26 层) 股票简称:湘潭电化 股票代码:002125 募集说明书 (修订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2024 年 2 月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声 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 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 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 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 风险。 1-1-1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 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符合法定的发行条件。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风险 可转换公 ...
湘潭电化: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2024-02-05 18:32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4-008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3、本次公告前 12 个月内,电化集团未披露过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本次公 1、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湘潭电化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化集团")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长 期投资价值的高度认可,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提升投资者信 心,拟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本次拟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 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 2、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市场整体走势及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 在实施期限内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增持计划 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近日,公司收到电化集团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 ...
湘潭电化: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发行保荐书
2024-01-31 18:26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东路 112 号滨江金融中心 T2 栋 (B 座 ) 26 层 ) 二〇二四年一月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声 明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证券"、"保荐机构"或"保荐 人")接受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潭电化"、"公司"或"发 行人")的委托,担任其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 次发行")的保荐机构。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7 号——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以 下简称"《准则第 27 号》")、《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可转换公司债 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可转债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