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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禄电子(301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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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禄电子:公司章程(2024年11月)
2024-11-22 18:47
公司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首次发行3779万股,8月26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51139968亿元,现时股份总数为1.51139968亿股[10][21]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亿股[21] 股东信息 - 发起人李继林、麦睿明、叶庆忠分别认购3272万、1489万、1202万股,持股比例32.72%、14.89%、12.02%[20]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22]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应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6] - 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30]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要求查阅会计账簿等[3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形下有权诉讼[39][40]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42]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45]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47]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包括三名独立董事[105] - 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等专门工作机构[10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十日书面通知[114] 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141][142] - 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决定任免[142][147] 信息披露与财务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年报等[161]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63] - 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单一年度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10%[171]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188] - 公司合并方式有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200]
金禄电子: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暨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24-11-22 18:47
人员变动 - 2024年11月21日黄伟兰提交辞职报告,原定任期至2025年10月12日[2] - 2024年11月22日补选陈代火为监事,任期至第二届监事会届满[2] 人员信息 - 陈代火1983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职深圳日浩,现就职金禄电子审计部[7] 股份情况 - 黄伟兰和陈代火均未持有公司股份[2][8] 关联关系 - 陈代火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等无关联关系[8]
金禄电子: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的通知
2024-11-22 18:47
股票代码:301282 股票简称:金禄电子 公告编号:2024-085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的议案》。现将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会会议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 2、股东会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12月11日(星期三)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11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11日的 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 ...
金禄电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4年11月)
2024-11-22 18:47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 行为和信息披露等相关工作。本规范中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所 有规定,均同样适用于其关联方。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 1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一)直接持有公司股本总额超过50%的股东; (二)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超过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 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三)在公司股东名册中持股数量最多的股东; 目 录 | 第一章 | 总 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一般原则 | 2 | | 第三章 | 信息披露义务 | 4 | | 第四章 | 恪守承诺和善意行使控制权 | 6 | | 第五章 | 买卖公司股份行为规范 | 10 | | 第六章 | 附 则 | 12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行 ...
金禄电子: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2024年11月)
2024-11-22 18:47
董监高行为规范 - 董监高不得利用职权受贿、侵占公司财产、挪用资金[3][5] - 董监高应保护公司资产安全完整,区分公私支出[5] - 董监高应遵守公平信息披露原则,做好保密工作[5] - 董监高不得利用职权谋取个人利益、商业机会[6] - 董监高本人及关联企业与公司交易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7] - 董监高应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7] - 董监高发现公司或相关方违法违规应及时报告[8] - 董监高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不得违法违规[13]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需书面说明并披露[17] - 董事连续12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超总次数二分之一需书面说明并披露[17][18] - 董事会审议为持股比例不超50%的控股子公司等提供财务资助时,需关注其他股东是否按出资比例提供且条件同等[22] - 董事会审议定期报告时,董事应关注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并签署书面确认意见[27] - 董事执行决议出现重大情况需报告董事会[30] - 董事发现媒体报道与公司实际不符且影响交易或决策时,应督促查明情况并披露[30] - 董事报告重大问题董事会未处理或反对违规决议董事会仍坚持时需向深交所报告披露[30] - 董事应保证公司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异议需声明并说明理由[31] 董事长职责 - 董事长应推动公司制度制订完善,督促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33] - 董事长应遵守《董事会议事规则》,不得限制其他董事职权[35] 监事职责 - 监事应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进行监督[41] - 监事应依法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有异议需说明原因[43] 高级管理人员职责 - 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应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最大利益[45] - 高级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股东会、董事会决议[46] - 公司经营环境重大变化等情形,高级管理人员应向董事会报告[47] - 高级管理人员应依法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有异议需说明原因[48] 财务负责人职责 - 财务负责人应加强财务流程控制,保证公司财务独立[50] 股份报告规定 - 控股股东等持有、控制公司5%以上股份出现特定情形需报告[10]
金禄电子: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22 18:47
股票代码:301282 股票简称:金禄电子 公告编号:2024-086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 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2日在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安丰工业园盈富工 业区M1-04,05A号地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 主席黄权威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1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 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2名,监事刘仁和先生因出差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其 授权委托监事会主席黄权威先生代为出席和表决。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 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填写表决票的方式表决议案,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 ...
金禄电子: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2024-11-22 18:47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铠美诺拟与专业投资机构等设4500万元合伙企业[1] - 深圳铠美诺拟认缴2000万元,占比44.44%[1] 其他新策略 - 合伙企业2024年11月21日成立,已完成工商登记[2][3] - 类型为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深圳国华三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 - 经营范围为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3]
金禄电子: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11月)
2024-11-22 18:47
关联交易审批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万元以下、关联法人成交300万元以下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低于0.5%的关联交易由董事长审查批准[13]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披露[13]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并聘请中介评估或审计[14]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公司不得为关联法人、自然人提供财务资助,特定关联参股公司除外[15]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股东回避表决[15][17] 关联人名单管理 - 持股5%以上股东等应每年上下半年各向董事会秘书出具关联人名单书面确认文件,变更需10日内告知并重新出具[23] 交易标的要求 - 交易标的为公司股权,需聘请会计师审计最近一年又一期财报,审计截止日距股东会会议召开日不超六个月;为非现金资产,需聘请评估机构评估,评估基准日距股东会会议召开日不超一年[19] 交易计算原则 - 关联交易涉及“委托理财”以发生额为计算标准,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19]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关联人进行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的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20] 日常关联交易 - 公司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实际执行超出需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1]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1] 交易豁免情况 - 公司参与公开招标、获赠现金资产等部分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22] - 一方现金认购另一方公开发行证券等部分交易可免予履行相关义务[22] 交易流程要求 - 公司审议关联交易需了解交易标的和对方情况,确定交易价格,必要时聘请中介[25]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权利义务[26]
金禄电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11月)
2024-11-22 18:47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 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 度第二十四条列示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其他规定 主体")所持(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本公 ...
金禄电子: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4年11月)
2024-11-22 18:47
审计部设置与人员 - 公司设立审计部,专职人员不少于两人[7] 审计工作汇报频率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9] - 审计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5] 审计检查频率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查阅一次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9] - 审计部每季度至少应对货币资金的内控制度检查一次[11]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进行检查并提交报告[19] 审计报告提交时间 - 审计部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当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11] 审计资料保存 -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的保存时间不少于十年[13] 审计范围 - 内部控制审查和评价范围包括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15] - 内部审计应涵盖公司所有运营环节,包括销售及收款、采购和费用及付款等[12] 审计重点事项 - 审计部应将大额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等事项作为年度工作计划的必备内容[11] - 审计部重点检查和评价与资产、对外担保等事项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17] 审计具体关注内容 - 审计对外投资事项关注审批程序、合同履行等多方面内容[17] - 审计购买和出售资产事项关注审批程序、资产运营等情况[18] - 审计对外担保事项关注审批程序、担保风险等要点[18] - 审计关联交易事项关注关联方名单、审批程序等内容[19] 缺陷处理 - 审计部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应督促整改并后续审查,重大缺陷或风险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17][18] 人员管理 - 公司对内部审计人员工作进行监督、考核,表现突出者给予奖励[21] - 对违规内部审计人员及被审计单位、部门或个人,公司视情节处理并追究责任[21][22] 绩效考核 - 公司将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重要指标之一[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