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奇股份(30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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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奇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徐德红)
2024-04-19 21:41
独立董事提名 - 徐德红被提名为锐奇控股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 - 本人及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等符合规定[7][8] - 近三十六个月未受相关谴责或多次通报批评[9] - 担任独立董事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10] - 连续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未超六年[10] 审查通过 - 已通过锐奇控股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2] 合规情况 - 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符合相关任职条件[2][3]
锐奇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4-19 21:41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形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六种情形[4] - 财务资助事项中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等三种情形[7] - 担保事项中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七种情形[7]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9] 股东大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1]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1/3等六种情形下,董事会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1] 表决通过要求 - 公司购买、出售资产交易按交易类型连续12个月内累计金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4] - 股东大会审议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7] - 股东大会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9] 免审议与请求召开 - 公司发生交易仅达特定标准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0.05元,可免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6] 临时提案与通知时间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20] - 年度股东大会召集人应在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在15日前公告通知[22] 股权登记与会议变更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22]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24] -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变更,需在召开日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说明原因[24] 其他规定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32]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35] -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35] - 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30%需特别决议通过[35] - 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等提案除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还需经出席会议特定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37]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征集股东权利[37] - 关联交易事项决议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2/3以上通过[50] - 股东大会在董事、监事选举时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一名董事或监事情形除外[40] -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分别进行[40] -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37] - 当选董事、监事得票须超过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投票权总数的半数[41][42]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应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45]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方案[46]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股东大会决议[46] -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订经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49]
锐奇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张捷)
2024-04-19 21:41
独立董事提名 - 张捷被提名为锐奇控股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 - 本人及直系亲属持股、任职情况符合要求[7][8] - 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知识及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5] - 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等条件[7] 合规情况 - 近十二个月内无特定情形,近三十六个月无相关处罚和谴责[8][9] 任职限制 - 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在该公司任职未超六年[10]
锐奇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1次会议决议
2024-04-19 21:41
会议相关 - 2024年4月5日邮件通知独立董事参会,4月8日会议召开,3名应出席且实际出席[2] 审议通过事项 - 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3] - 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的报告》[3] - 审议通过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4] - 审议通过为子公司提供不超1亿元综合授信担保额度议案[5] - 审议通过用不超8000万人民币(或等额外币)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议案[6] - 审议通过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6] 公司决策 - 拟为全资子公司上海劲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不超1亿元综合授信担保额度[5] - 拟用不超8000万人民币(或等额外币)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6] 董事会构成 - 第六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6]
锐奇股份: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2024-04-19 21:41
被担保条件 - 被担保方需连续经营且盈利两年以上,提供有效反担保措施,无逾期还贷记录[4][5] - 公司持股超50%(不含)的控股子公司才符合被担保条件[4] 审议规则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2]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2]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2] - 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2] - 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2]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2]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审议同意[12] 披露与管理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15个交易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公司应及时披露[13] - 交易致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且形成关联担保,应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未通过需采取措施避免违规[15]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按规定履行程序和披露义务,自身债务担保的反担保除外[15] - 对外担保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后,由董事长或授权人签合同,主合同无效则担保合同无效[15] - 办理贷款担保业务需向银行提交公司章程、决议原件、指定报刊等材料[16] - 担保合同由计划财务部管理,被担保人和财务部各保管一份[17] - 发现异常担保合同应向董事会、监事会报告并公告[17] - 被担保人变更担保事项需重新履行程序[17] - 财务部对担保事项日常跟踪管理,发现风险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17] - 担保债务到期督促被担保人偿债,未履行及时补救[18] 监督检查 - 内部审计部监督检查担保业务运作情况,建立责任追究制度[20]
锐奇股份: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04-19 21:41
监事会构成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监事不少于1/3[2] 会议召开 - 定期会议每6个月召开一次[4] - 特定情况10日内召开临时会议[4] - 监事提议3日内发通知[5] 会议通知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5日通知[7] 会议举行与决议 - 过半数监事出席方可举行[8] - 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形成决议[9] 档案保存 - 监事会会议档案保存10年[10]
锐奇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4-19 21:4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应占董事会成员1/3以上,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2]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近12个月内有不得任职情形者不得担任[5] - 近36个月内有违法违规记录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7] 提名与任期 - 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7] - 每届任期3年,连续任职不超6年[9] - 满6年36个月内不得再被提名[10] 履职要求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10] - 辞职致比例不符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12]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8] 会议与资料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前3日提供资料[16] - 会议资料及工作记录保存至少10年[16][19] 其他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1]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大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1] - 制度经股东大会批准实施和修改,由董事会解释[31][32]
锐奇股份: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2024-04-19 21:41
交易原则与范围 - 公司参与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不投机,不使用募集资金[3] - 套期保值业务包括对多种对象进行套期[4] 审议规则 - 预计动用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超规定需股东大会审议[7] - 预计任一交易日最高合约价值超规定需股东大会审议[8] 额度与期限 - 可对未来12个月交易范围、额度及期限预计,额度使用不超12个月[8] - 额度可在授权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10] 监督与披露 - 内部审计部门年末对交易项目全面检查[11] - 交易损益及浮动亏损超规定应及时披露[17] - 套期保值业务亏损需重新评估并披露[17] 制度实施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修改亦同,解释权归董事会[19]
锐奇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4-19 21:41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4] 提名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4] 提名委员会会议 - 应于召开前3天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1] - 应由2/3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12]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十年[17]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亦同[15] - 实施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15]
锐奇股份: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2024-04-19 21:41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50118.11万元,上年度43470.46万元[11] - 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49219.96万元,上年度42906.19万元[11] 审计情况 -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4月18日出具审计报告[2] - 认为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编制合规[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