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奇股份(30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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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奇股份(300126) - 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2025-04-17 19:05
众会字(2025)第 03583 号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 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锐奇股份公司")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 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公 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出具了众会字(2024)第 03581 号《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以及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规定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格 式,锐奇股份公司编制了后附的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 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说明 附件:锐奇股 ...
锐奇股份(300126) -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4-17 19:04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程 锐 奇 控 股 二〇二五年四月 第 1 页 共 46 页 | 第一章 总 则 | 3 | |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3 | | 第三章 股 份 | 4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4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5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6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6 | | 第一节 股 东 | 6 | |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8 | |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2 | | 第四节 股东大会提案与通知 | 13 | |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4 | |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16 | | 第五章 董事会 | 20 | | 第一节 董 事 | 20 | | 第二节 独立董事 | 23 | | 第三节 董事会 | 26 | | 第四节 董事会秘书 | 31 | |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2 | | 第七章 监事会 | 33 | | 第一节 监 事 | 33 | | 第二节 监事会 | 34 | | 第三节 监事会决议 | 35 | | ...
锐奇股份(300126)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04-17 19:04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行 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机制,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利润分配政策 第一条 利润分配原则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 展,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公司的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 经营能力。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 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 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总额和比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 者的意见。 第二条 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分 ...
锐奇股份(300126)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张捷)
2025-04-17 19:04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 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谨慎、认真、勤勉 地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 专业委员会委员作用。 2024 年 5 月 21 日,公司换届选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本人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在 2024 年度的任职期间为 2024 年 5 月 2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现就本人在 2024 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独立性说明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张捷) 本人张捷:女,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台湾保力 达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办事处秘书,上海市海峡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御宗律师事务所律 师,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上海市海华 ...
锐奇股份(300126)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4-17 19:04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独立 董事徐德红先生、王春良先生、张捷女士分别进行了独立性情况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 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公司董事会对现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 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 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7 日 ...
锐奇股份(300126)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王春良)
2025-04-17 19:04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王春良)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 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谨慎、认真、勤勉 地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 专业委员会委员作用。 2024 年 5 月 21 日,公司换届选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本人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在 2024 年度的任职期间为 2024 年 5 月 2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现就本人在 2024 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独立性说明 本人王春良:男,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历任上海 申仪仪表进出口有限公司财务主管,上海高雅服装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项目经理,普天银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计财部总经理,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上 ...
锐奇股份(300126)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5-04-17 19:04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 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 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六)决定公司因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回购公 司股份的事项; (七)对发行公司债券和其他证券衍生品种做出决议; (八)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或变更公司形式做出决议; (九)修改公司章程; 第 1 页 共 ...
锐奇股份(300126)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王蔚松,已离任)
2025-04-17 19:04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王蔚松)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 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谨慎、认真、勤勉 地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 专业委员会委员作用。 2024 年 5 月 21 日,公司换届选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期满离任,在 2024 年度的任职期间为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5 月 21 日。现就本人在 2024 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本人王蔚松:男,195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居留权,博士学历,同济大学工 学学士、工学硕士和管理学博士。自 1982 年起一直在上海财经大学工作,曾任上海财经大 学会计学院副院长,现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2006 年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 ...
锐奇股份(300126)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04-17 19:04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加强应对各类舆情的 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 形象、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者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三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四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 公司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