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迪技术(30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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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迪技术(301633) - 监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23 21:10
第四条 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任职期间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障监事会依法独 立、规范、有效地行使职权,以确保监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 件以及《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 告工作,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 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 第三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监事会 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三分 之一。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 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三章 监事会会议的召集、通知及议事范围 第六条 监事会会议分为 ...
港迪技术(301633)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4月)
2025-04-23 21:10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 规范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维护公司 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武汉港迪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除遵循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外,公司董事会对关联关系从实质进行判断,遵循从 严原则。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 ...
港迪技术(301633) - 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5-04-23 20:42
证券代码:301633 证券简称:港迪技术 公告编号:2025-022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投资标的名称:武汉港迪高压变频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 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或"港迪科技")。 2、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武汉合盛聚赢投资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合盛聚赢")、武汉聚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聚贤投资")共同出资 2,000.00 万元人民币设立目标公司,其中公司拟以自有 资金出资 1,100.00 万元,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的 55.00%。本次投资完成后,目标 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3、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4、本次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及关联监事均已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
港迪技术(301633) - 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4-23 20:41
证券代码:301633 证券简称:港迪技术 公告编号:2025-020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分别召 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现将相关情况具体公告如下: 一、修订及制定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原因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系列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现有的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并 依据公司管理的需要制定新制度。 二、本次修订及制定的公司相关制度列表 | 8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 修订 | 是 | ...
港迪技术(301633) -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04-23 20:41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一)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具体情况 | | --- | | 会议时间 | | | 会议届次 | 审议通过的议案 | | | --- | --- | --- | --- | --- | --- | | | | | | 1、关于《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 | 年度财务报告》的 2023 | | | | | | 2、关于《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案 | 2023 年年度报告》的议 | | 2024 | 年 3 | 月 15 | 第一届董事会第 | 3、关于《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 | 日 | | | 二十次会议 | 告》的议案 | | | | | | | 4、关于《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告》的议案 |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 | | | | | | 5、关于《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告》的议案 | 年度财务预算报 2024 | 5 | 6、关于《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 | --- | | 评价报告》的议案 | | 7、关于《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 | | 告》的议案 | ...
港迪技术(301633)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以及提供相关担保的公告
2025-04-23 20:41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以及提供相关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授信金额: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全资 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拟合计向各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5,0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子公司 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证券代码:301633 证券简称:港迪技术 公告编号:2025-014 2、本次担保预计额度:公司在上述授信最高额度内为子公司提供向银行申 请的授信额度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5,000.00 万元。 3、被担保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未来新设或新增合并范围 内子公司)。 4、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5、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6、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结合上年度授信额度使用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含) ...
港迪技术(301633)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5-04-23 20:41
证券代码:301633 证券简称:港迪技术 公告编号:2025-021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颁布及修订的会计准则要求对武汉港迪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会计政策和相关财务信息进行的相应变更 和调整。 2023 年 10 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21 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 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24 年 12 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24 号),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 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 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三)变更时间 公司自 20 ...
港迪技术(301633)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4-23 20:41
证券代码:301633 证券简称:港迪技术 公告编号:2025-019 | | 第一百〇二条 董事辞职生效或者任期届满, | | --- | --- | | | 应向董事会办妥所有移交手续,其对公司和股 | | 第一百〇二条 董事辞职生效或者任期届满, | 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并不当然解 | | 应向董事会办妥所有移交手续,其对公司和 | 除,在董事辞任生效或任期届满后两年内仍然 | | 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并不当 | 有效;对公司商业秘密所负有的保密义务在其 | | 然解除,在董事辞任生效或任期届满后两年 | 任期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 | | 内仍然有效;对公司商业秘密所负有的保密 | 息;其竞业禁止义务的持续时间为其辞任生效 | | 义务在其任期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 | 或任期届满后两年,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 | | 成为公开信息;其竞业禁止义务的持续时间 | 根据公平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 | | 为其辞任生效或任期届满后两年,其他义务 | 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 | | 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决定,视事件 | 件下结束而定。 ...
港迪技术(301633)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5-04-23 20:41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武汉港 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迪技术""公司"或"发行人")2024 年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 关规定,对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公司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设立了符合公司业务 规模和经营管理需要的组织结构,并编制了内部治理相关制度文件;遵循相互监督、 相互制约、协调运作的原则设置部门和岗位。通过合理划分各部门职责及岗位职责, 并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使各部门之间形成分工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 衡的机制,确保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健康运行,保障了控制目标的实现。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