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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迪技术(30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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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迪技术(301633)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
2025-04-23 21:10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决策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 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对公司长 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的规定独立履行职权, 不受公司任何其他部门和个人的非法干预。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 1 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 据上 ...
港迪技术(301633)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4月)
2025-04-23 21:10
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应遵守本工作细则的规定。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并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一条 为促进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 责。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 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董事 ...
港迪技术(301633) - 公司章程(2025年4月)
2025-04-23 21:10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四月 | 第一章 | 总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 | 第三章 | 公司股份 | 2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 5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2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0 | | 第七章 | 监事会 | 32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4 | | 第九章 | 通知和公告 | 40 | | 第十章 |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41 | | 第十一章 | 修改章程 | 44 | | 第十二章 | 附则 | 44 |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 章程。 第二条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公司由武汉港迪电气传动技 ...
港迪技术(30163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
2025-04-23 21:10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 定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 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含津贴,下同)的 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 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 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 ...
港迪技术(301633)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曹德雄
2025-04-23 21:10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 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和专业性作用,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客观、审慎、公正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曹德雄,1960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上海铁道 学院(后并入同济大学)机械专业,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曾任上海市住宅 建设物资总公司副科长、科长、副总工程师,上海住总混凝土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港迪技术(301633)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勇
2025-04-23 21:10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陈勇,197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海南大学会 计学专业,管理学学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 师。曾任华南热带农业大学(现海南大学)助教,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经理、 高级经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授薪合伙人、合伙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合伙人;现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21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 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 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任职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相关要求。 本人作为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相 ...
港迪技术(301633)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23 21:10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证股东能够 依法行使职权,确保股东大会平稳、有序、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以及《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上述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 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应当在本议事规则规定的期限内按时召集股东大会。股东 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有 ...
港迪技术(301633)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牛红彬
2025-04-23 21:10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 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和专业性作用,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客观、审慎、公正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作为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牛红彬先生,1984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太原 科技大学及北京理工大学,经济学、法学、工学学士,拥有律师执业资格证。曾 任广东港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广东乐毅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广东冠诺律师事务 ...
港迪技术(30163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3 21:10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项。 第二条 公司应当建立重大信息的内部保密制度,加强未公开重大信息内部流 转过程中的保密工作,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核心人员使用网站、博客、微博、微信等媒体发布信息进行必 要的关注和引导,明确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密级,尽量缩小知情人员范围,并保证 未公开重大信息处于可控状态。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各部门或各子 公司。 第四条 子公司参照公司规定建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并明确向董事会秘 书和信息披露事务部门报告的信息范围、报告流程等。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内容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 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 的要求及《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
港迪技术(30163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23 21:10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障董事会依法 独立、规范、有效地行使职权,以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董事会 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下设机构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设董事长 一名,副董事长一名,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董事任期三年, 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