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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古智能(30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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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古智能(301456)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2025-01-17 00:00
培训安排 - 国金证券2025年1月3日对盘古智能进行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1] - 培训方式为现场、远程与自学结合[1] - 培训对象含公司实控人、董监高等[1] 培训内容 - 涉及信息披露、公司治理等方面[2] - 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2] 培训效果 - 公司积极配合,培训对象认真交流[3][4] - 培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达预期效果[4]
盘古智能(301456)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2025-01-17 00:00
现场检查 -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为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1] - 现场检查对应时间为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1月3日[1] 审计制度 -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部门[2]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开一次会审议报告[2]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审计募集资金情况[2] 募集资金 - 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3] -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有效执行[3] 业绩与承诺 - 公司业绩无大幅波动[3] - 公司及股东完全履行相关承诺[4]
盘古智能(301456) - 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2025-01-17 00:00
股东减持 - 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计划减持不超4457526股,占总股本比例不超3%[2] - 截至2025年1月16日减持计划期限届满[3] - 股东集中竞价交易合计减持1485600股,占总股本1.00%[4] - 减持前合计持股9.63%,减持后合计持股8.63%[5] 减持情况说明 - 股东减持计划符合相关法规,实际减持未超计划[6] - 减持计划实施不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6]
盘古智能(301456)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025-01-09 19:14
上市情况 - 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A股3715万股[1] - 首次发行后总股本为148,584,205股[2] 限售股情况 - 2024年1月15日,网下配售限售股1,982,689股上市流通,占总股本1.33%[2] - 2024年7月15日,部分首发前已发行股份及战略配售股份23,800,604股解除限售,占总股本16.02%[2] - 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8,944,500股,占总股本6.02%,2025年1月15日限售期届满[3]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8,944,500股,占总股本6.02%;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2,236,125股,占总股本1.50%[20] 股东情况 - 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为2户,分别是路伟、李昌健[5] - 路伟、李昌健股份锁定期由2024年7月14日延长至2025年1月14日[18] - 路伟所持限售股份934,500股全部解除限售,实际可上市流通233,625股[22] - 李昌健所持限售股份8,010,000股全部解除限售,实际可上市流通2,002,500股[23] 股份变动 - 变动前有限售条件股份92,078,862股,占比61.97%;变动后89,842,737股,占比60.47%[26] - 变动前无限售条件股份56,505,343股,占比38.03%;变动后58,741,468股,占比39.53%[26] 其他 - 股东持有的首发前股票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6] - 自上市之日起3年内,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每股净资产时,公司启动股价稳定措施[9] - 若招股说明书等有虚假记载等,股东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13] -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27]
盘古智能(301456) - 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5-01-09 19:14
股份限售解除 -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户数2户,为路伟、李昌健[2][7] - 解除限售股份8,944,500股,占总股本6.02%[2][23] - 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2,236,125股,占总股本1.50%[2][23] - 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1月15日[3][23] 股本结构 - 公司总股本148,584,205股,变动前后占比均100%[4][29] - 变动前限售股92,078,862股,占比61.97%;变动后89,842,737股,占比60.47%[29] - 变动前无限售股56,505,343股,占比38.03%;变动后58,741,468股,占比39.53%[29] 其他规定 - 首发前股票12个月内不转让,锁定期满后2年减持价不低于发行价[8][9] - 上市3年内股价连续20日低于净资产,公司启动稳定措施[11]
盘古智能: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12-16 19:27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前三季度权 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12月11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 方案为:以截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总股本 148,584,20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3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20,058,867.67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 前,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 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证券代码:301456 证券简称:盘古智能 公告编号:2024-055 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 ...
盘古智能: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2024-12-16 19:27
证券代码:301456 证券简称:盘古智能 公告编号:2024-056 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 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 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 ...
盘古智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2-11 20:15
证券代码:301456 证券简称:盘古智能 公告编号:2024-054 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2月11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1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11日9:15- 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科海路77号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 有限公司办公楼四层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4、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除公司董 ...
盘古智能: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见证法律意见书
2024-12-11 20:12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关于 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 见证法律意见书 GLO2024SH(法)字第 12170 号 致: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以下称"本所")接受青岛盘古智能制 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以下称"《股东大会规则》")及《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出具本法 律意见书。 为了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列席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并审查了公司提 供的有关公司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文件。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而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 他任何目的。本所在此同意,可以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告 材料,随其他需公告的信息一起向公众披露, ...
盘古智能: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4-12-06 18:45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关于 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 目录 | | --- | | 释义 | | 2 | | --- | --- | --- | | 第一节 | 应声明的事项 | 4 | | | 第二节 正文 | 6 | | 一、 | 本次激励计划的批准、授权与授予价格调整 | 6 | | 二、 |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符合《管理办法》《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 6 | | (一) |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的授予条件均已成就 | 6 | | (二) |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的实施 | 8 | | (三) |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的审议程序 | 10 | | 三、 | 结论意见 | 11 |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释义 在法律意见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或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 盘古智能、公司 | 指 | 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指 | 《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 | | | 激励计划(草案)》 | | 限制性股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