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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电子(301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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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电子:关于增加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4-08-29 19:31
股本与分红 - 2023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为101,340,000股[1] - 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元,合计派发现金股利40,536,000元[1] - 每10股转增4股,转增股本40,536,000股[1] - 转增后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141,876,000股[1] - 转股后公司注册资本相应增加至人民币141,876,000元[1] 公司章程修改 - 《公司章程》修改前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134万元,修改后为人民币14,187.60万元[3] - 《公司章程》修改前公司股份总数为101,34万股普通股,修改后为141,876,000股普通股[3] 股份收购与转让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3] - 特定四种情形下可因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收购本公司股份[3] - 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20%可收购本公司股份[3] - 公司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4] - 特定情形下公司特定人员卖出股票不受6个月时间限制[4]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全资子公司相关侵权情况提起诉讼[4] 融资与担保 - 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5]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5] -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5]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5] 股东大会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6]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6] - 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内容[7]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于原定召开日至少两个交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7]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股东大会[7] - 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主持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7]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需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6]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法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三分之二时,公司需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6] -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需由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7]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8] 董事相关 - 董事候选人由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或董事会提名[8] - 董事候选人最迟应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以前以书面提案形式提出[8] - 特定情形下人员自吊销执照等之日起未逾三年不能担任公司董事[8]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8] - 董事由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8] - 董事应保证公司商业行为合法合规,商业活动不超营业执照规定范围[9] - 董事应对公司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9] 公司运营与报告 - 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报酬事项[9]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前6个月结束后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1] 利润分配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11][12] - 审计委员会决议表决一人一票,各专门委员会作出决议需经成员过半数通过[10] - 董事会对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作出决议前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10] - 股东大会违反规定分配利润,股东须退还利润,相关人员应承担赔偿责任[11] -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等方式,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稳定增长股利[11] - 实施现金分红需满足多项原则和条件[11] - 公司原则上进行年度分红,有条件时可进行中期现金分红[11] - 不同发展阶段和资金安排下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有最低要求[12] - 公司董事会制订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方案,股东大会批准后修改章程执行,需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2] -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13]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3]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需在规定时间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3] - 公司解散事由出现,应在规定时间公示和解散清算[13] - 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特别决议通过[14][15] -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指定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15]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15] - 备查文件包含《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16]
天山电子: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8-29 19:31
业绩分配 - 2023年度以101,34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4元(含税)转增4股,2024年6月18日后总股本增至141,876,000股[12] 业务决策 - 同意开展不超6,000万美元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授权期12个月[14] 项目进度 - “光电触显一体化”等项目达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至2026年10月21日[17] 会议相关 - 第三届董事会九次会议2024年8月28日召开,应出席5人实出席5人[2] - 多议案表决通过,部分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5][10][12][15][23][25] - 同意2024年9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5]
天山电子: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8-29 19:31
会议安排 -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8日送达全体监事,8月28日召开[2] -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2] 议案表决 - 《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议案3票同意通过[3] -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议案3票同意通过[4] -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3票同意,需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6] -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3票同意通过[7]
天山电子:关于终止收购麒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2024-08-29 19:31
证券代码:301379 证券简称:天山电子 公告编号:2024-048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收购麒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权收购意向的基本情况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7 日与陈汉明 (以下简称"交易方")签署了《关于购买 Unicorn Investment Holding Limited(麒 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权之意向性协议》(以下简称"《股权收购意向协议》"), 拟以现金方式收购陈汉明持有的麒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麒麟投资"或 "目标公司")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三、终止本次收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收购麒麟投资 100%股权属于公司与交易方基于股权收购事项进行的 约定,股权收购意向协议存续期间双方未签署具备法律效力的正式收购协议,公司 亦未向交易方支付任何款项 ...
天山电子: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024-08-29 19:31
证券代码:301379 证券简称:天山电子 公告编号:2024-045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董事会 同意聘任林泽超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 责,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止。 林泽超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证券事务代表林泽超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传真:0755-26951193 电子邮箱:linzc@techshine.com.cn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前海科兴科学园 1 栋 18 楼 特此公告。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3 ...
天山电子: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29 19:31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18 日以电话、微信、邮件等方式送达全 体独立董事。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在公司深圳分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 式召开,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2 名,实际参加会议并表决的独立董事 2 名,公司董事 会秘书列席了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独立董事巩启春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 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有关规定。 1.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为降低外汇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 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不进行单纯以投机为目的的 金融衍生品交易,所有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公司已就拟 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出具可行性分析报告,适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能 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 ...
天山电子:2024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表
2024-08-29 19:31
业绩总结 - 2024年1 - 6月与天山电子(香港)有限公司期初占用资金34,992,227.45元,期末61,245,324.52元[2] - 2024年1 - 6月与Techshine Japan Co.,Ltd期初占用3,658,353.94元,期末4,790,025.69元[2] - 2024年1 - 6月关联资金往来期初占用38,650,581.39元,期末66,035,350.21元[2]
关于对天山电子的监管函
2024-08-14 22:01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出具的《行政 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12 号),你们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你们作为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山 电子")持股 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于 2024 年 5 月 23 日至 2024 年 6 月 28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 持天山电子股份 136.59 万股,累计减持股份占天山电子股 份总数的比例达到 1.07%,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总数超过天 山电子股份总数的 1%。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李小勇、深圳市中金蓝海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4〕第 128 号 李小勇、深圳市中金蓝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我部提醒你们:上市公司股东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 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诚实守信,合规 交易上市公司股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4 年 8 月 14 日 2 你们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4 年修订)》第 1.4 条、第 2.3.1 条第一款和《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 ...
天山电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违规减持致歉并承诺回购的公告
2024-08-14 20:17
违规减持情况 - 持股5%以上股东李小勇及其一致行动人中金蓝海被责令购回违规减持股份并上缴价差[2] - 集中竞价超额减持100,440股,占公司股份的0.07%[3] 回购安排 - 回购期限为2024年8月15日至2025年2月14日[3] - 回购数量为100,500股[4] 后续措施 - 若回购均价低于超额减持股票均价,将价差对应金额上缴公司[4] - 公司将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5]
天山电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2024-08-14 20:17
股东减持 - 李小勇及其一致行动人中金蓝海为持股5%以上股东[1] - 2024年5月23日至6月28日累计减持136.59万股[1] - 累计减持股份占比达1.07%[1] 监管措施 - 监管局责令购回违规减持股份并上缴价差[2] 公司应对 - 加强相关人员法律法规学习[3] - 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 - 监管措施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