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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坤科技: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4-10-28 19:17
换届选举 - 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1] - 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监事会换届选举议案[3] -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为洪俊城、洪娜珊、洪耿奇、洪丽旋[1] -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为刘宝华、徐艳萍、张晗[1] - 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为肖学慧、彭威[3] 股东持股 - 洪氏家族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间接持股[10][14][18][22] - 洪俊城直接持股2000万股,占比13.51%[10][14][18][22] - 洪娜珊直接持股2000万股,占比13.51%[10][14][18][22] - 洪耿奇直接持股2500万股,占比16.88%[10][14][18][22] - 洪丽旋直接持股607万股,占比4.10%[10][14][18][22] - 洪耿宇直接持股2000万股,占比13.51%[14][18][22] - 洪丽冰直接持股504.8696万股,占比3.41%[14][18][22] - 洪记英直接持股400万股,占比2.70%[14][18][22] - 肖学慧直接持股1100股,占总股本0.001%[28] - 肖学慧间接持股213750股,占总股本0.14%[29] 人员任职 - 洪俊城任董事长、总经理[14][18][22] - 洪娜珊任董事[14][18][22] - 洪耿奇任董事、副总经理[14][18][22] - 洪耿宇任董事长助理等职[14][18][22] - 洪丽旋任副董事长[14][18][22] - 洪丽冰任运营副总经理[14][18][22] - 洪记英任高级顾问[14][18][22] - 肖学慧2018年10月至今任监事会主席[28] - 彭威2013年4月至今任应付会计组长,2018年10月至今任监事[30] - 徐艳萍2023年10月至今任珠海农商行监事,2024年5月至今任中大会计学副教授[25] - 张晗2023年5月至今任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7] 任职资格 - 刘宝华未持股,无关联关系,符合任职资格[24] - 洪娜珊、洪耿奇、洪丽旋符合任职资格[13][17][21] - 徐艳萍、张晗、彭威未持股,无关联关系,符合任职资格[25][27][30] - 肖学慧符合任职资格[25][27][28][30]
满坤科技: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4-10-28 19:17
制度适用 - 适用对象为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高管[4] 薪酬管理 - 遵循长远利益结合等原则[6] - 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政策办法[9] 薪酬标准 - 独立董事津贴制,非独立董事按岗位标准[11] - 监事/董事按岗位薪酬,无额外津贴[11][12] - 高管薪酬综合评定[12] 发放与调整 - 独立董事津贴按月转账,其他人按工资制度[14][15] - 薪酬调整依据含同行业薪资等[16] 制度生效 - 由董事会解释修订,股东大会通过生效[18]
满坤科技: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刘宝华)
2024-10-28 19:17
人事提名 - 洪俊城提名刘宝华为满坤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提名资格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等无违规情况[7][8] - 被提名人近十二个月无限制情形,无相关处罚等问题[8][9][10] -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三家[11]
满坤科技: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徐艳萍)
2024-10-28 19:17
人员提名 - 洪俊城提名徐艳萍为满坤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提名资格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等符合相关规定[7][8] - 被提名人近十二个月及三十六个月内无相关不良情形[8][10] -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三家[11] - 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六年[11] 责任声明 - 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法律责任[12] - 提名人授权报送声明内容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12]
满坤科技: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2024-10-22 17:22
换届情况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于2024年10月27日届满[1] - 董事会、监事会将延期换届选举,各专门委员会及高管任期顺延[1] 独董安排 - 3位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达六年,因换届未完成继续履职[2] - 履职至股东大会选出新一届独立董事[2] 后续计划 - 公司将积极推进换届选举并及时披露信息[2] - 延期换届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2]
满坤科技:关于对泰国公司增资及完成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4-10-22 17:22
证券代码:301132 证券简称:满坤科技 公告编号:2024-1033 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泰国公司增资及完成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2、注册登记编号:0255567001388 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业务发展及海外生产 基地布局需要,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全票审 议通过了《关于在泰国投资新建生产基地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 筹资金不超过 7,000 万美元在泰国投资新建生产基地,包括但不限于新设公司、 购买土地、购建固定资产等有关事项,实际投资金额以中国及当地主管部门批准 金额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在泰国投资新建生产基地的公告》。 2024 年 6 月,公司已完成泰国公司泰坤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 坤电路")的设立登记,并领取了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注册登记证明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 ...
满坤科技: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2024-10-15 18:49
重要内容提示: 1.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日:2024 年 10 月 17 日(星期四) 证券代码:301132 证券简称:满坤科技 公告编号:2024-1032 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61.6249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42% 3.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人数:44 人 4.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日:2024 年 10 月 17 日(星期四),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设限售期,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按照相关 规定执行 5.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 股股票 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本公司""满坤科技")已 于近日办理了《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称"《激励计划》""本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 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 ...
满坤科技:关于在泰国投资新建生产基地的进展公告
2024-10-14 17:14
证券代码:301132 证券简称:满坤科技 公告编号:2024-1031 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泰国投资新建生产基地的进展公告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泰国生产基地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业务发展及海外生产 基地布局需要,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全票审 议通过了《关于在泰国投资新建生产基地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 筹资金不超过 7,000 万美元在泰国投资新建生产基地,包括但不限于新设公司、 购买土地、购建固定资产等有关事项,实际投资金额以中国及当地主管部门批准 金额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在泰国投资新建生产基地的公告》。 公司已于 2024 年 6 月完成泰国公司泰坤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 坤电路")的设立登记,并领取了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注册登记证明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
满坤科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归属及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09-26 19:48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归 属及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3]AN151-4 号 GRANDWAY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邮编: 100005 电话(Tel) 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Fax): 010—66090016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归 1.本所律师仅针对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目之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根据中 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发表法律意见; 2.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 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目以前已 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 1 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 ...
满坤科技: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2024-09-26 19:48
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吉安满坤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监事会对《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审 核,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归属的 44 名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8.4.2 条所 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 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 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 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 具有《中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