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佰奥智能: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8-27 18:44
会议情况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9名董事全部出席[2] - 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9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18][19] 议案表决 - 《2024年半年度报告》等多项议案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通过[4][5][6][10][13][14][15] -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等议案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8][9][11] - 《关于修订<利润分配制度>》等议案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13][14][15][16][17] 利润分配 - 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拟以63,315,006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1.58元,合计派现10,003,770.95元[16] 制度修订 - 原《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合并到相关制度[13] - 原《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合并到《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14]
佰奥智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8-27 18:44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或解聘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报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2] - 审计委员会等可向董事会提聘请议案[6]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提交履职及监督情况报告[7] 审计费用与资料保存 - 审计费用降超20%应说明情况[10] - 选聘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11] 改聘与监督 - 特定情况应改聘,需在四季度前完成选聘[12][13] - 审计委员会监督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评价中[16] - 违规造成严重后果应报告董事会处理责任人[16] 其他 - 公司为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1] - 制度解释权属董事会,经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20]
佰奥智能: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4-08-27 18:4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0年4月2日核准首次发行12,313,930股普通股,5月28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6,403.2436万元[9] - 公司发起人股东6名,2015年以净资产出资折合1,200万股[18] - 公司股份总数为64,032,436股,每股面额1元[20] 股权结构 - 肖朝蓬持股5,596,800股,比例46.64%[19] - 朱莉华持股1,689,600股,比例14.08%[19] - 深圳市达晨创丰持股1,440,000股,比例12.00%[19] - 史凤华持股1,161,600股,比例9.68%[19] - 庄华锋持股1,056,000股,比例8.80%[20] - 昆山市佰奥兴智持股1,056,000股,比例8.80%[20] 股份限制 - 公司合计持本公司股份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3年内转让或注销[26]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9]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9] 股东权利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凭证[35]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违法,股东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3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1%以上股份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书面请求诉讼或直接诉讼[38][39] - 持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42]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年会每年1次,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1][52] - 特定情形下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3] - 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10%[63] - 特定主体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67] - 年会提前20日、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公告通知股东[67] - 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有规定[71]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2 - 7个工作日[71]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需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71]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85] - 特定重大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88] - 分拆子公司上市提案需双重2/3以上通过[89]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事项需单独计票披露[91]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91] - 关联股东应提前5日声明关联关系并回避[94] - 股东会选举董事或监事多于1人时实行累积投票制[99]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83] - 当选董事或监事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101]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107] 董事相关 - 特定情形人员不能担任公司董事[109] - 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110] - 兼任高管的董事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111] - 董事违反忠实义务收入归公司,造成损失应赔偿[113]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3年,连续任期不超6年[122] - 董事会成员不少于5人,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分之一,设董事长1名[124] - 非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撤换[118] - 独立董事出现上述情况,董事会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职务[118] - 董事辞职生效或任期届满,忠实义务1年内有效[120] - 董事会行使多项职权[125][126] - 董事会设立专门委员会,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12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45] - 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145]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管不少于10年[147] 其他人员相关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54] - 监事每届任期3年,连选可连任[155]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不低于三分之一[168]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通知时间有规定[172] - 监事会会议记录保管至少10年[173] - 监事会决议需过半数监事通过[173] -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无表决权[157] 财务与报告 - 公司4个月内报送披露年度报告,2个月内报送披露中期报告[177]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78]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额有规定[180] - 公司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股利派发[181] - 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稳定增长,不同阶段分红比例有规定[181][183] - 调整股利分配政策议案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186] - 特定情形下公司可不进行利润分配[188] 会计师事务所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94][195]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15日通知[195]
佰奥智能: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4-08-27 18:44
股东会召开 - 股东会年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出现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等可触发临时股东会召开[6]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8] - 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且超3000万元的关联交易(除担保)[8] 股东会授权 - 可授权董事会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不含非货币资产作价出资)、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决议[9] 提议与反馈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监事会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10日内提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1][12] - 董事会收到单独或合计持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请求,10日内决定并书面答复[12] - 监事会同意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请求后,5日内发通知[14] 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主体可在股东会提提案[1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8] - 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股东会补充通知[18] 通知与时间规定 - 年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9]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21] - 延期或取消情形,召集人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2]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不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8] 决议通过条件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4]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34]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37] - 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等提案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还需经特定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7] 关联股东声明 - 关联股东发现召集人未披露关联交易及关联股东情况,应在股东会召开前5日向召集人主动声明[39] 候选人提出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提非独立董事候选人[40] - 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提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41] -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41] 累积投票制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及以上,选举两名以上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50] 中小投资者表决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特定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42] 股份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42] 征集人 -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等可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出席股东会[42]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及时公告,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等内容[61]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65]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等违法违规的股东会决议[51]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与相关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1] 规则制定与修订 - 规则由董事会制定报股东会批准生效实施[55] - 规则修订由董事会提草案,提请股东会审议通过[56] 规则解释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57]
佰奥智能: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4-08-27 18:44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5] - 有贪污犯罪记录等情况限制担任高级管理人员[10]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等[4] 人员解聘与职责 - 董事会解聘副总经理需提前一个月通知[13] - 总经理负责公司全面日常经营管理[15] -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18] - 财务负责人统一领导财务管理工作[20] 会议相关 - 特定情形总经理应三日内召开办公会[25] - 总经理办公会研究拟订多项方案[26] - 总经理办公会由高级管理人员参加[29] 总经理职责 -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并接受监督[27] - 总经理应定期向董事会、监事会报告工作[29] - 公司重大变化总经理应及时报告董事会[30] 细则规定 - 细则自董事会批准生效,修改亦同[34]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改[35]
佰奥智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8-27 18:44
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委员中至少 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董事会任命 3 名或者以上董事会成员组 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 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第三条至第四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 ...
佰奥智能: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4-08-27 18:44
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保 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其 他规范性文件和《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或监事 时,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拥有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乘以应 选董事、监事人数之乘积,出席会议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选票集中投给一位董事 或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选票分散投给多位董事或监事候选人,按得票 多少依次决定董事、监事人选。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所称的"监事" 特指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 更换,不适用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和监事 ...
佰奥智能:内部控制制度
2024-08-27 18:44
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强化企业管理,健全自我约束机制,促进现代企业 制度的建设和完善,保障公司经营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 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 以及《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所有员工共同 实施的,为了保证各项经济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确保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保护 资产的安全、完整,防范、规避经营风险,防止欺诈和舞弊,确保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等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具有控制职能的业务操作程 序、管理方法与控制措施的总称。 内部控制中公司各个层级应承担的职责如下: (一)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全面负责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实施和完善, ...
佰奥智能: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8-27 18:44
证券代码:300836 证券简称:佰奥智能 公告编号:2024-042 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 现金分红预案综合考虑了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兼顾了股 东的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 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因此,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为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结合公司 2024 年 半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 ...
佰奥智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08-27 18:44
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本制度,并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四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者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 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者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 募集资金的存放 第五条 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