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智科技(300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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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智科技(30056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4-21 21:45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是指公司为实现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战略,达到 获取长期收益为目的,将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可供支配的资源投向其他组织 或个人的行为。包括:投资新建全资子公司、向子公司追加投资、与其他单位进 行合资合作、联营、合营、兼并或进行股权收购、转让、项目资本增减等。 第三条 公司投资应遵循以下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企业资源;促进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经 济效益。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原则上由公司集中进行,控股子公司确有必要进行 对外投资的,需事先经公司批准后方可进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投 资活动参照本制度实施指导、监督及管理。 第二章 投资决策及程序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经理为投资的决策机构,各自在其权限范 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投资的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障公司对外投资保 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
激智科技(30056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4-21 21:45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 分之一以上(包括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人 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自律规则和《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等事项进行 选择并提出建议。 本细则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 人。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
激智科技(300566)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4-21 21:45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自律规则和《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 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本制度是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基本行为准则,对公司专户 存储、使用、变更、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监 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如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通过公司的子公司 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 度。 第二章 募集资 ...
激智科技(30056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4-21 21:45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 息管理制度,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以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规定、自律规则和《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的 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 董事会办公室为该项工作的日常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 登记、披露、备案、管理等工作。 董事会应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 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登记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或授权,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 道、传送 ...
激智科技(30056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4-21 21:45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 者之间的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自律规则 和《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实现公司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 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 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增加公 ...
激智科技(300566) - 发展战略管理制度
2025-04-21 21:45
第一章 总则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规划管 理工作,确保公司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实现公司资源的有效配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 用指引 2 号——发展战略》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发展战略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发展战略,是指公司围绕经营主业,在对现实状况和未 来形势进行综合分析和科学预测的基础上,制定并实施的具有长期性和根本性的 发展目标与战略规划。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第四条 公司制定与实施发展战略至少应当关注下列风险: (一)缺乏明确的发展战略或发展战略实施不到位,可能导致企业盲目发展, 难以形成竞争优势,丧失发展机遇和动力; (二)发展战略过于激进,脱离企业实际能力或偏离主业,可能导致企业过 度扩张,甚至经营失败; (三)发展战略因主观原因频繁变动,可能导致资源浪费,甚至危及企业的 生存和持续发展。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五条 公司建立战略规划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 (一)战略规划的制定与审批; (二)战略规划的实施与监督; (三 ...
激智科技(300566) -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4-21 21:45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提高业务发展水平与能力,健 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规范公 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以下简称"ESG")工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自律规则和《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 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以及 ESG 等方面可持 续发展能力的提升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有一名独立 董事。 第四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
激智科技(300566)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4-21 21:45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报告;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法律、 行政法规、自律规则和《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股东 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 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 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 ...
激智科技(30056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4-21 21:45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 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法 律、法规规定、自律规则和《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 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后, 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 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条件 第五条 公司 ...
激智科技(300566)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4-21 21:45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 地履行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 法律、行政法规、自律规则和《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且至少包括一名会 计专业人士,设董事长一人。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