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胜股份(002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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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胜股份(002824)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修订稿)
2025-03-31 19:46
关于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中 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5]519Z0025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 序号 | | | 内 | 容 | 页码 | | --- | --- | --- | --- | --- | --- | | 1 | 问题 | 2 | | | 2 | | 2 | 问题 | 3 | | | 93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 2024 年 12 月 6 日出具的《关于广东和胜 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4〕 120055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我们"、"会计师")对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和胜股份")审核问询函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 逐项落实,现做专项说明如下: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 TEL:010-6600 1391 FAX:0 ...
和胜股份(002824) - 关于公司申请增加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5-03-21 16:00
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5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申请增加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兼总经理或被委托人财务总监全权代表公司审核并 签署上述授信敞口额度内的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上述授信敞口总额度内的单笔融资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表决。 本次综合授信敞口额度及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 2026 年 4 月 30 日,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及 子公司正常的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所需,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公司及子公司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展提供充分的资金支持,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2025 年 3 月 21 日,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
和胜股份(002824) -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3-21 16:0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4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申请增加银行授信额度 的公告》(公告号:2025-005)。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0 票。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14 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 3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 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建湘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敞口额 度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包含现合并报表范围内控 ...
和胜股份(002824) -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变动比例达到1%的公告
2025-03-10 16:30
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3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股份变动比例达到 1%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建湘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李建湘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股份变动比例达到 1%的告知函》, 获悉其自 2022 年 9 月 14 日至 2025 年 3 月 7 日,因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自主行权、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及减持公司股份导致其持有公司股份变动比例合计达到 1%的整数倍。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3 年 7 月,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002092 股,公司 总股本由 199,929,256 股增加至 279, ...
和胜股份(002824) -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5-02-26 17:16
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2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的说明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证券代码:002824)股票交易价格连续 3 个交易日(2025 年 2 月 24 日、2025 年 2 月 25 日、2025 年 2 月 26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6、2025 年 1 月 15 日,公司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 预披露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建湘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96,134,98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4.44%。李建湘先生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的 3 个月内(即 2025 年 2 月 13 日—2025 年 5 月 12 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根据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数量不超过 8,373,422 股 ...
和胜股份(002824) -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2025-01-15 00:00
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1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2024 年 11 月 18 日,李建湘先生与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代 表"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聚映山红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公司 1,400 万股股份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 给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占公司总股本的 5.02%。具体详见公司 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 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股权转让 事宜的过户手续办理尚未完成。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建湘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 "和胜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建湘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96,134 ...
和胜股份: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2024-12-27 18:32
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9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 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收到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 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4〕120055号)(以 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 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 公司收到审核问询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逐项 回复和说明,同时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进行补充和更新,并根据相关要求对 审核问询函相关问题的回复予以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本次向 ...
和胜股份: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2024-12-27 17:11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日 录 | 正 文 | | --- | | 一、《审核问询函》问题 1. | | 二、《审核问询函》问题 2 | | 三、《审核问询函》问题 3 | l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致: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作为具有从事法律业务资格 的律师事务所,接受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胜股份"、 "发行人"、"公司")的委托,担任本次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 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事项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和胜股份: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2024-12-27 17:1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主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上市保荐书 声 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保荐人"或"本 保荐人")接受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胜股份"、"公 司"或"发行人")的委托,担任和胜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徐振宇、张啸天作为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 人,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出具上市保荐书。 本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下称"《保荐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简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称"《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 ...
和胜股份: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2024-12-27 17:11
主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发行保荐书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主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或"保荐人")接 受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胜股份"、"公司"、"发行 人")的委托,担任和胜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项 目")的保荐人,徐振宇、张啸天作为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保荐人及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深交所")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 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