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胜股份(002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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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胜股份(002824) - 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的公告
2025-04-02 07:58
融资进展 - 公司于2025年4月1日收到深交所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2] - 深交所认为公司符合发行、上市和信息披露要求,将报中国证监会履行注册程序[2] - 本次发行需获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方可实施,结果和时间不确定[2]
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6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04-01 06:43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2025年4月1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 (审核函〔2024〕120055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并会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保荐人")、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审核问询函所提出的 问题逐项予以落实,对申请文件进行了相应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8日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主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及其他相关文件。 近日,公司根据深交所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对上述审核问询函回复内容进行了进一步补充修订,并同步更 新了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 ...
和胜股份: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证券之星· 2025-03-31 20:37
文章核心观点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用于相关项目投资,但公司面临业绩下滑、产能消化、客户集中等风险,同时所处行业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 [2][7][19]。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情况 - 发行需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对象包括符合规定的法人、自然人等,以现金认购 [2][3] - 发行价格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为底价,最终价格根据申购报价协商确定,发行数量不超发行前总股本的30%,即不超83,734,224股 [3][4] - 募集资金扣除费用后拟投入项目投资金额95,353.50万元,使用金额68,000.00万元,不足部分自筹 [5] 公司主要风险 - 业绩下滑风险:报告期内净利润逐年下降,2023年度同比降30.70%,2024年1 - 9月同比降46.96%,受市场竞争、产品销售及成本等因素影响 [7]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产能消化风险:募投及在建项目达产后产能增加,但产能利用率下滑,未来可能面临产能无法及时消化问题 [8] - 下游终端客户销售不及预期风险:募投项目产品销售受终端客户市场影响,若销售不佳将影响产能利用率和效益 [9] - 新增产能利用不足及折旧摊销对业绩影响风险:在建工程转固和募投项目实施会增加折旧摊销费用,若效益不佳将影响盈利 [9] - 客户集中度较高风险:报告期各期对前五大客户收入占比分别为45.75%、62.88%、66.71%和63.96%,若合作出现问题将影响业绩 [9] - 毛利率下滑风险:报告期综合毛利率逐年下降,未来多种因素可能导致毛利率进一步下降 [10] - 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产品主要原材料铝价波动大,价格传导可能滞后,影响毛利率和盈利能力 [10] - 市场竞争加剧风险: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吸引新竞争者,若公司不能适应市场需求,将影响业务和盈利 [11] 发行人基本情况 - 基本信息:成立于2005年4月20日,上市于2017年1月12日,法定代表人李建湘,注册资本279,114,081元,从事工业铝挤压材及深加工制品研发、生产和销售 [13] - 股权结构:截至2024年9月30日,有限售条件股份89,959,078股,占比32.23%;无限售条件股份189,155,003股,占比67.77% [14]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建湘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股34.44%,其与李江、李清、宾建存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44.91%,部分股份质押但平仓风险不大 [14][16] 发行人所处行业情况 行业管理体制与行业政策 - 行业分类:按相关标准属“C367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16][17] - 主管部门:发改委、工信部和科技部,行业协会为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17] - 政策法规:国务院等部委颁布系列政策鼓励行业发展,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等 [17][18] 行业发展概况 - 铝挤压材重要性:铝是重要基础原材料,铝挤压材规模领先,应用广泛并替代传统材料 [19][20] - 产量增长:中国是全球最大铝材生产国,2023年铝材综合产量4,695万吨,同比增3.9%,铝挤压材产量平稳增长 [21] - 消费结构变化:工业铝挤压材成主要应用领域,增速高于建筑铝挤压材,2023年光伏、3C、新能源汽车铝型材产量占比超55% [24][26] - 竞争情况:行业竞争激烈、高度分散,下游需求变化快,资金、技术、认证构成主要壁垒 [27][28] 下游细分市场发展概况 新能源汽车产业 - 产业规模:中国汽车产销总量连续14年居全球第一,2023年产量同比增约11.6%,销量同比增约12.04% [30] - 新能源汽车增长:产销量快速增长,2018 - 2023年复合增长率近50%,2023年渗透率超30% [32] - 发展空间:政策推动下,到2035年新能源汽车占总销量50%以上,目前渗透率仍有差距 [33] 汽车轻量化技术 - 应用需求:可降低传统燃油车油耗、增加电动车续航里程,是行业发展趋势 [33][34] - 产业化路径:以材料应用为主,铝合金是核心应用方向 [34][36] - 铝挤压材市场:性能均衡,适用范围广,预计2025年市场规模达518亿元 [37] 电池箱体行业 - 市场需求:与新能源汽车市场高度正相关,2026年市场规模预计达1,598万套 [38] - 价值提升:CTP技术提升电池箱体集成度和复杂度,单个价值量有望从2,000元提升至3,000 - 4,000元 [39][40] 电子消费品行业 - 智能手机:全球出货量由2012年的7.25亿部增长到2023年的11.63亿部,未来规模有望扩大 [40]
和胜股份: 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修订稿)及募集说明书(修订稿)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3-31 20:37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根据深交所审核意见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进行更新,该事项需经深交所审核和中国证监会注册,结果和时间不确定 [1][2] 分组1:申请文件处理情况 - 2024年12月6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审核问询函,会同保荐人等对问题落实并补充修订申请文件,2024年12月28日披露相关文件 [1] - 近日公司根据深交所进一步审核意见对审核问询函回复进一步补充修订,同步更新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并披露 [2] 分组2:发行事项进展 -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方可实施 [2] - 该事项最终能否通过审核及获得批复和时间不确定,公司将及时披露进展 [2]
和胜股份(002824) - 关于主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修订稿)
2025-03-31 19:49
股票简称:和胜股份 股票代码:002824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公司 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主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 之回复报告 (修订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二五年三月 1-1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 2024 年 12 月 6 日出具的《关于广东和胜 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4〕 120055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和胜股份"、"发行人"、"申请人"、"上市公司"或"公 司")已会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或"国泰君安证 券")、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或"锦天城")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或"容诚")等 中介机构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对审核问询函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逐 项落实,现将有关事项回复如下,请予以审核。 说明: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回复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募集说明书具有相同含义。 本回复报告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
和胜股份(002824) -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2025-03-31 19:49
保荐人(主承销商) 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中山市三乡镇前陇工业区美源路 5 号、中山市三乡镇西山社区华曦路 3 号)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修订稿)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五年三月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 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 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 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 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 ...
和胜股份(002824)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2025-03-31 19:4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主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发行保荐书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五年三月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主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或"保荐人")接 受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胜股份"、"公司"、"发行 人")的委托,担任和胜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项 目")的保荐人,徐振宇、张啸天作为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保荐人及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深交所")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 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 ...
和胜股份(002824)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2025-03-31 19:4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主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五年三月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上市保荐书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保荐人"或"本 保荐人")接受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胜股份"、"公 司"或"发行人")的委托,担任和胜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徐振宇、张啸天作为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 人,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出具上市保荐书。 本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下称"《保荐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简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称"《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 ...
和胜股份(002824)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修订稿)
2025-03-31 19:48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 正 | 文 | 5 | | --- | --- | --- | | 一、《审核问询函》问题 | 1 | 5 | | 二、《审核问询函》问题 | 2 | 26 | | 三、《审核问询函》问题 | 3 | 55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致: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一、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 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 及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 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所认定的事实真实 ...
和胜股份(002824) - 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修订稿)及募集说明书(修订稿)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2025-03-31 19:46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的批复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募集说明书(修订稿)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收 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 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4〕120055号) (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并会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 荐人")、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审 核问询函所提出的问题逐项予以落实,对申请文件进行了相应补充和修订,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