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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胜股份(002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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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胜股份: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4-07-23 15:5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 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的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2024 年 5 月 20 日召开了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 年公司业绩未达到《激 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 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同时部分激励对象因在此期间离职或岗位 调迁,不再具备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资格,公司需要对上述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 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 828,702 股。2024 年 7 月 2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 购注销手续,公司注册资本由 279,942,783 元减少至 279,114,081 元,总股本由 279,942, ...
和胜股份:关于股东股份质押延期的公告
2024-07-15 18:39
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8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 公司股东李建湘先生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延期手续, 具体事项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股东 | 是否为控股 股东或第一 | 本次质押 延期股数 | 占其所持股 | 占公司总 | 是否为 | 是否为补 | 质押起始日 | 原质押到 | 延期后质 | 质权人 | 用途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名称 | 大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 | (股) | 份比例 | 股本比例 | 限售股 | 充质押 | | 期日 | 押到期日 | | | | | | | | | | | 2022 年 7 | | | | | | 李建湘 | 是 | 33,605,020 | 34.96% ...
和胜股份: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2024-07-10 19: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股东李 清女士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进行质押的通知,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 1、股东所持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 --- | | 股东名 | 是否为第 一大股东 | 本次质押 数量(万 | | 占其所 持股份 | 占公司 总股本 | 是否为 | 是否为补 | 质押开 | 质押到 | | 质权人 | 用途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称 | 及一致行 | 股) | | 比例 | 比例 | 限售股 | 充质押 | 始日 | 期日 | | | | | | 动人 | | | | | | | | | | | | | 李清 | 是 | | 243 | 30.60% | 0.87% | 否 | 否 | 2024年7 | 2025 | 年 | 国联证券 股份有限 | 偿还 | | | | | | | | ...
和胜股份: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公告
2024-07-09 15:49
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6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4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 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 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因部分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期内未行权, 公司拟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 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部分股票期权合计 28.9884 万份(未行权人数:53 人)。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2024 年 7 月 5 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上述股票 期权的申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审核确认,公司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已于 2024 年 7 月 9 日完成。本次注销 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 ...
和胜股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2024-07-07 15:34
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5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 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2024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2024年3月31日总股本279,942,78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90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 利 53,189,128.77 元(含税),所余未分配的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 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 变化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比例并在权益分 派实施公告中披露。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因回购 ...
和胜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04 15:56
审议并通过《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 分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 权(期权简称:和胜 JLC2,期权代码:037256)第一个行权期已于 2024 年 7 月 3 日行权截止,因部分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期内未行权,根据《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未行权的股 票期权予以注销。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 会影响公司的股本结构,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0 票。 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3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于 2024 年 6 ...
和胜股份: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2024-07-04 15:56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董监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 所有公司股份。若董监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公 司股份。 公司董监高委托他人代行买卖股票,视作本人所为,也应遵守本制度并履行 相关义务。 第四条 公司董监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相关规定。公司董监高对持 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方式、变动数量、变动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 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第二章 买卖公司股票的限制情况 第五条 公司董监高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因司法强制 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公司董监高所持股份不超过 1,000 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不受前款转让 1 比例的限制。 公司董监高以前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为基数,计算 当年度可转让股份的数量。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 ...
和胜股份: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2024-07-04 15:56
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4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4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 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于 2024 年 7 月 3 日到期,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 票期权(期权简称:和胜 JLC2,期权代码:037256)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截止, 因部分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期内未行权,根据《2021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公司将对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5、2021 年 7 月 15 ...
和胜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04 15:56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2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 7 月 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公司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建湘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 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所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则,公司制定了《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5 ...
和胜股份: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注销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2024-07-04 15:54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注销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之法律意见书 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三路卓越世纪中心 1 号楼 21、22、23 层 电话:0755-82816698 传真:0755-82816898 | 释义 | 2 | | --- | --- | | 第一节 | 律师声明事项 3 | | 第二节 | 正文 4 | | | 一、本次注销事项的批准与授权 4 | | | 二、本次注销的具体情况 9 | | | 三、结论意见 10 |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注销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之法律意见书 致: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作为贵公司实施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的专项法律顾问。 第一节 律师声明事项 锦天城为出具《法律意见书》特作如下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