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维光电(688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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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维光电:路维光电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0-30 17:38
证券代码:688401 证券简称:路维光电 公告编号:2024-080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11 月 15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桂湾社区梦海大道 5035 号华润前海大厦 A 座 9 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1 月 15 日 至 2024 年 11 月 15 日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 ...
路维光电:路维光电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24-10-24 21:24
股东情况 - 国投创业基金持有公司13,050,000股,占总股本6.75%[2] 减持计划 - 计划减持不超3,866,674股,占总股本不超2%[3] - 集中竞价与大宗交易分别减持不超1,933,337股,各占总股本不超1%[3] - 减持期间为2024年11月18日至2025年2月17日[8] 其他说明 - 减持股份源于IPO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6] - 减持原因为自身资金需要[8] - 减持计划实施有不确定性,不导致控制权变更[13]
路维光电(688401) - 2024-018路维光电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2024年10月18日)
2024-10-23 17:24
公司概况 -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半导体掩膜版制造商,主要产品集中在250nm/180nm制程节点,CD精度能够控制在50nm水平,逐步向150nm/130nm及以下制程节点发展 [1][2] - 公司针对更先进制程半导体掩膜版在电子束光刻、干法制程等技术方面开展了相应研究,不断进行技术突破 [2] 行业发展 - 自2018年贸易摩擦以来,各方开始推进半导体核心技术国产自主化,下游企业对供应链自主可控的需求日益迫切,加速了半导体产业链的国产化替代 [1] - 目前我国国产芯片制造能力还较为薄弱,掩膜版等关键上游材料多依赖进口 [2] - 随着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我国国产芯片制造业快速发展 [2] 公司优势 - 作为独立第三方掩膜版厂商,在近三十年的历程中服务多家客户,具备更加丰富的行业经验与更加成熟的产品解决方案 [2] - 在成熟制程节点的半导体掩膜版,独立第三方掩膜版厂更具成本优势 [2] - 随着工艺制程节点逐渐成熟、独立第三方掩膜版厂技术水平不断提高,未来独立第三方掩膜版厂的竞争优势将不断提升 [2] 江苏路芯项目 - 投资20亿元建设130nm-28nm半导体掩膜版项目,一期规划生产40nm制程节点及以上,二期规划生产28nm制程节点及以上 [3] - 项目建成后具备年产约35,000片半导体掩膜版生产能力,技术节点达到28nm [3] - 项目于2024年年初实现"拿地即开工",6月份顺利封顶,计划从四季度开始陆续搬入设备,2025年实现量产 [3] 技术差异 - 90nm制程节点以上的半导体掩膜版采用的设备基本上无法覆盖生产40nm制程节点的半导体掩膜版 [3] - 40nm制程节点以上的半导体掩膜版采用的设备可以完全覆盖90nm制程节点的半导体掩膜版 [3] - 90nm、40nm在光刻机方面都需要使用电子束光刻机搭配干法制程技术 [3]
路维光电:路维光电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2024-10-21 18:33
新策略 - 2024年10月21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受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通知[1] - 发行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方可实施[1] - 公告于2024年10月22日发布[2]
路维光电: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2024-10-21 18:33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4)第 12851 号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上海 6-1-1 审计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4)第 12851 号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维光电")财务报表, 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 负债表,2023 年度、2022 年度、2021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 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 允反映了路维光电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合 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2022 年度、2021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 ...
路维光电: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保荐书
2024-10-21 18:3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科创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3-1-1 保荐人声明 本保荐人及所指定的两名保荐代表人均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 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 书,并保证所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本发行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术语或简称具有与《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 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代表人情况 王琳女士:国信证券投资银行TMT业务总部业务董事,经济学及管理学学士,保 荐代表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09年8月加入国信证券从事投资银行工作,先后现 场主持或参与了路维光电、和胜股份 ...
路维光电: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上市保荐书
2024-10-21 18:31
公司概况 - 公司成立于2012年3月26日,2022年8月17日上市,证券代码为688401[10] 技术能力 - 具有G2.5 - G11全世代掩膜版生产能力,实现180nm制程节点半导体掩膜版量产[10] - 掌握150nm/130nm制程节点半导体掩膜版制造核心技术[11] 业绩数据 - 2024年6月30日资产总计212,783.60万元,负债合计84,759.68万元[19] - 2024年1 - 6月营业总收入39,572.15万元,净利润8,285.39万元[21] - 2024年1 - 6月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7,041.52万元[23] - 2024年1 - 6月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8,665.65万元[23] - 2024年1 - 6月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11,246.52万元[23] - 2024年1 - 6月流动比率1.42倍,速动比率1.08倍,资产负债率(合并)39.83%,资产负债率(母公司)27.09%[24] - 2024年1 - 6月应收账款周转率2.04次/期,存货周转率1.60次/期[24] - 2024年1 - 6月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0.36元,每股净现金流量 - 0.69元[24] - 2024年1 - 6月研发投入占营收比例5.04%[24] - 2021 - 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分别为5229.38万元、11978.17万元、14880.10万元,年均可分配利润10695.88万元[73] - 2021 - 2024年6月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3445.54万元、29856.03万元、16668.95万元和7041.52万元[74] 市场地位 - 2023年度平板显示掩膜版销售规模市场占有率8%,位居全球第六、国内第二[31] 募投项目 - 募投项目经营稳定期预计年均营收28631.13万元[32] 可转债发行 - 拟发行不超7.37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44][70] - 可转债期限六年,转股期自发行结束六个月后首个交易日起至到期日止[77][85][86] - 转股期内,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至少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30%或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公司有权赎回未转股债券[81] - 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计息年度,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70%,持有人有权回售债券[82] - 当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至少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董事会有权提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7][83] 募集资金用途 - 募集资金用于半导体及高精度平板显示掩膜版扩产等项目[60]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投资73885.03万元,拟用募集资金73700.00万元,其中半导体及高精度平板显示掩膜版扩产项目计划投资42088.79万元,拟用41903.76万元;收购成都路维少数股东股权项目计划投资21796.24万元,拟用21796.24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计划投资10000.00万元,拟用10000.00万元[71]
路维光电: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2024-10-21 18:31
募集说明书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二零二四年十月 证券简称:路维光电 证券代码:688401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梦海大道 5035 号前海华润金融中心 T5 写字楼 801)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 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 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 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 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 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 ...
路维光电: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2024-10-21 18:31
观韬律师事务所 GUANTAO LAW FIRM Tel:86 10 66578066 Fax:86 10 66578016 E-mail:guantao@guantao.com http:// www.guantao.com 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 厦 B 座 19 层 邮编:100032 19/F, Tower B, Xinsheng Plaza, No.5 Finance Street, Xicheng District Beijing 100032, China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法律意见书 观意字 2024 第 007131 号 二〇二四年十月 | 目 录 1 | | --- | | 释 义 2 | | 一、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6 | | 二、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6 | | 三、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7 | | 四、发行人设立 12 | |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12 | | 六、发行人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15 | |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 17 | | 八、发行人的业务 18 | |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1 ...
路维光电_3-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发行保荐书
2024-10-21 17:56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科创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3-1-1 保荐人声明 本保荐人及所指定的两名保荐代表人均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 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 书,并保证所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本发行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术语或简称具有与《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 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3-1-2 |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 4 | | --- | --- | | 一、保荐代表人情况 | 4 | | 二、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情况 | 4 | |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 4 | | 四、发行人与保荐人的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