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触媒(688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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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触媒: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15 17:11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通过电话及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 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贤彬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证券代码:688267 证券简称:中触媒 公告编号:2024-050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 告及文件。 1 特此公告。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0 月 16 日 2 会议经全体参会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
中触媒: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15 17:11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5日召开[2] - 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8日通过电话及邮件通知全体董事[2] - 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2] 议案表决 - 《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全票通过[3] - 《关于制定〈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全票通过[3][4] - 《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全票通过[5]
中触媒: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于淼)
2024-10-15 17:11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无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等情况[2] - 不得在特定股东单位任职及其直系亲属[2] - 最近12个月内无影响独立性情形[2] - 最近36个月内无相关处罚及谴责批评[3]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不超三家[4]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4] - 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4] - 核实并确认符合任职资格要求[4] 后续处理 - 任职后不符资格将辞去职务[5]
中触媒: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意见
2024-10-15 17:08
董事会提名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1] - 同意提名李进等6人为第四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审议[2] - 同意提名于淼等3人为第四届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审议[3] 候选人资格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近36个月未受证监会处罚、交易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1] - 独立董事候选人近36个月未受证监会处罚、交易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未持股且无关联关系[3] 审核时间 - 审核意见发布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4]
中触媒: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学宽)
2024-10-15 17:08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无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等情况[2] - 不得在特定股东单位任职及其直系亲属[2] - 最近12个月内无影响独立性情形[2] - 最近36个月内无相关处罚和谴责批评[3]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不超三家[4]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4] - 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4] - 核实并确认符合任职资格要求[4] 后续处理 - 任职后不符资格将按规定辞职[5]
中触媒: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刘彦文)
2024-10-15 17:08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刘彦文,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提名为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 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中触媒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 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 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 监管规则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 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 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 ...
中触媒: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4-10-15 17:08
证券代码:688267 证券简称:中触媒 公告编号:2024-048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届监 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 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 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李进先生、李永宾先生、 甄玉科先生、石双月女士、金钟先生、刘松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简 ...
中触媒: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0-15 17:08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证券代码:688267 证券简称:中触媒 公告编号:2024-051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11 月 1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辽宁省大连普湾新区松木岛化工园区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学术报告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 年 11 月 1 日 至2024 年 11 月 1 日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 ...
中触媒: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2024-10-15 17:08
二〇二四年十月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 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舆情对公司股票 价格、商业信誉及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 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 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 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 信息; (四) 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事件。 第三条 本制度舆情类型包括: (一) 重大舆情: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 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 的负面舆情; (二) 一般舆情 ...
中触媒: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于淼)
2024-10-15 17:08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于淼为中触媒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 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 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与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 并承诺如下: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