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同新材(833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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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公开信息(2024-05-23)
2024-05-23 19:54
| 日期 | 代码 | 简称 | 成交数量(股) | 成交金额(万元) | 披露原因 | | --- | --- | --- | --- | --- | --- | | 2024-05- | 873693 | 阿为特 | 4282746 | 10296.32 | 当日收盘价涨幅达到30.00% | | 23 | | | | | | | 2024-05- | 831526 | 凯华材料 | 10568689.0 | 20313.56 | 当日收盘价涨幅达到29.98% | | 23 | | | | | | | 2024-05- | 836247 | 华密新材 | 13593095.0 | 21743.51 | 当日收盘价涨幅达到24.98% | | 23 | | | | | | | 2024-05- | 833751 | 惠同新材 | 11329476.0 | 10789.27 | 当日价格振幅达到32.66% | | 23 | | | | | | | 2024-05- | 873223 | 荣亿精密 | 11001703.0 | 3732.65 | 当日价格振幅达到31.03% | | 23 | | | | ...
惠同新材(833751)交易公开信息
2024-05-23 19:54
| | 公告日期 2024-05-23 无 | 异常期间 | | | | | --- | --- | --- | --- | --- | --- | | | 惠同新材(833751) 连续竞价 | 成交数量 | 11329476.0 | 成交金额(万 | 10789.27 | | | | (股) | | 元) | | | | 涉及事项 当日价格振幅达到30%的前5只股票 | | | | | | 买/卖 | 营业部或交易单元名称 | | | 买入金额(元) | 卖出金额(元) | | 买1 |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宁波和源路证券营业部 | | | 5653772.91 | 0 | | 买2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朱雀大街证券营业部 | | | 4961605.35 | 0 | | 买3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分公司 | | | 3238530.24 | 0 | | 买4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静安区南京西路证券营业部 | | | 2035694.44 | 496802.58 | | 买5 |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华双龙南街营业部 | | | 1806356.73 | 0 | | 卖1 | ...
惠同新材(833751)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6 19:39
资产负债情况 - 公司资产总计为4.159亿元,较上年期末增加0.70%[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677亿元,较上年期末增加2.27%[8] - 公司2023年3月31日的流动资产总额为311,047,157.12元[29] - 公司2023年3月31日的货币资金为145,117,549.25元[29] - 公司2023年3月31日的应收账款为51,920,993.90元[29] - 公司2023年3月31日的存货为89,421,066.73元[29] - 公司2023年3月31日的固定资产为86,693,035.96元[29] - 公司2023年1-3月资产总计为415,900,667.12元[30,31] - 公司2023年1-3月负债总计为48,184,658.81元[31] - 公司2023年1-3月所有者权益总计为367,716,008.31元[31] - 公司2024年1-3月资产总计为418,808,943.14元[30,31] 经营情况 - 公司营业收入为4,446.99万元,同比增长8.6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19.19万元,同比增长16.26%[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644.08万元,同比增长29.96%[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1.74万元,同比增长163.91%[12] - 公司2023年1-3月营业收入为44,469,943.58元[32] - 公司2023年1-3月净利润为7,191,861.05元[32] - 公司2024年1-3月营业收入为48,300,960.61元[32] - 公司2024年1-3月净利润为8,361,567.59元[32] - 公司2023年1-3月研发费用为2,216,899.70元[32] - 公司2024年1-3月研发费用为2,479,196.79元[32] - 2024年1-3月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35,201,546.13元[34] - 2024年1-3月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13,765,450.48元[34] - 2024年1-3月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14,830,863.23元[34] - 2024年1-3月支付的各项税费为3,857,467.61元[34] - 2024年1-3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17,414.30元[34] - 2023年1-3月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35,250,370.11元[34] 资产变动情况 - 应收款项融资较期初增加427.95%,主要是信用较高银行汇票增加[10] - 预付款项较期初增加50.12%,主要是预付原材料货款增加[10] - 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增加372.46%,主要是应收房屋租金和备用金增加[10] - 在建工程较期初增加43.88%,主要是在建工程项目及设备采购增加[10] 重大事项 - 公司2023年1-3月期间未发生重大诉讼、对外担保、对外提供借款等事项[23] - 公司2023年1-3月期间发生了日常性关联交易[24] - 公司2023年1-3月期间未发生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24] - 公司2023年1-3月期间资产未发生被查封、扣押、冻结等情况[25] - 公司2023年1-3月期间未发生被调查处罚或失信的情况[25] 现金流情况 - 2024年1-3月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为1,463,211.83元[34] - 2024年1-3月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为10,000,000.00元[34] - 2024年1-3月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为58,256.93元[34] - 2024年1-3月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44,376,224.43元[34]
惠同新材: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6 19:39
3.会议召开方式:通讯表决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4 月 15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证券代码:833751 证券简称:惠同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5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2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通讯会议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雷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11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 《2024 年第一季度 报告》,董事会认为:《2024 年第 ...
惠同新材: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6 19:39
证券代码:833751 证券简称:惠同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6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议案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刘月娥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4 年 第一季度报告》。 经监事会审核,认为公司编制并经董事会审核的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2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通讯会议 3. ...
惠同新材: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
2024-04-10 18:58
公告编号:2024-031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修订稿) 2024年04月 公告编号:2024-031 声 明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告编号:2024-031 特别提示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依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 司监管指引第6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公司不以摊派、强 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已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领取薪酬的员工, 不含独立董事、外部董事和外部监事。 三、本计划通过持有人共同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益阳惠同企业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参与公司定向发行并持有公司定向发行的股票,本计划设立后 将由公司自行管理。 四、惠同有限合伙的合伙人数不超过42人(含42人),合计持有份额不超过 229.6万份,每份份额的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元,本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29.6万元。 五、本计划涉及的标的 ...
惠同新材: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2024-04-10 18:58
公告编号:2024-032 公告编号:2024-032 第一条 为规范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 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监管 指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 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 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 办法。 (一)建立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 一致性,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从而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 回报。 (二)立足于公司业务发展的关键时期,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 束机制,有效调动管理者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三)深 ...
惠同新材: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修订说明公告
2024-04-10 18:58
证券代码:833751 证券简称:惠同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3 公司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 定,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召开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2024 年 3 月 1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 年 4 月 9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划(草稿)>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依法履行 了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6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0 年 11 月 21 日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惠同新材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及《惠同 新材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0 年 11 月 6 日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惠 同新材: ...
大宗交易(京)
2024-04-10 18:39
业绩总结 - 2024年4月10日海希通讯成交价9.5元,成交数量1910000股[1] - 2024年4月10日丰光精密成交价17.73元,成交数量200000股[1] - 2024年4月10日康乐卫士成交价20.49元,成交数量分别为300000股和100000股[1] - 2024年4月10日富恒新材成交价分别为9.76元和9.66元,成交数量分别为300000股和10000股[1] - 2024年4月10日惠同新材成交价6.28元,成交数量140000股[1]
惠同新材: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10 18:37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 (二)本所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是基于公司已承诺所有提供给本所律师的文 件的正本以及经本所律师查验与正本保持一致的副本均为真实、完整、可靠,无 隐瞒、虚假或重大遗漏之处。 (三)本所律师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法律意见书作任何解释或说明。 为发表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依法查验了公司提供的下列资料: 1、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通知、补充 通知等公告事项;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持股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 等; 3、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公司股东名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的到会登 致: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进行现场律师见证,并 发表本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