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星科技(30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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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星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25 19:14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年12月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者持有股份不足5%但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
同星科技: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3-12-25 19:14
证券代码:301252 证券简称:同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6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星科技"或"公司") 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基于 2023 年度实际关联交易并综合考虑公 司后续业务情况,预计 2024 年公司拟与关联方大连尼维斯冷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大连尼维斯")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800 万元。本次公司与 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系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交易事项符合市场经营规则,交 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预计 2023 年度与上述关联 方发生合计金额不超过 2,600 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2023 年 1-11 月实际发 ...
同星科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2023年12月)
2023-12-25 19:14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国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条例。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 提出建议。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提 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的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应当具有独立董事身份的委员不再具备 ...
同星科技: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25 19:14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 报告的行为,应当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 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视重要性程度可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 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 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依据《中 ...
同星科技: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25 19:14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3 年 12 月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规范关联交易,以充分保障商事活动的公允、合理,维护公司及股东利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浙江同星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参考《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 公开及公允的原则。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 第三条 本制度所言之关联交易系指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公司与关联方之 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有偿的交易行为及无对价的移转行为。 第四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六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1 浙江同 ...
同星科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25 19:14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议事项 第五条 独立董事行使以下特别职权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 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 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以下简称"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提供便利和支持。 第四条 独立董事依据《公司章程》和本制度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 ...
同星科技: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2023-12-25 19:14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星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同星科技 2024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的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星科技"或"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基于 2023 年度实际关联 交易并综合考虑公司后续业务情况,预计 2024 年公司拟与关联方大连尼维斯冷 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尼维斯")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 2,800 ...
同星科技: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2023-12-25 19:14
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1252 证券简称:同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5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1月10 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4年1月10日上午9:15— 9:25,9:30—11:30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10日上午9:15 至15:00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24年1月2日(星期二) 1、股东大会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
同星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2023年12月)
2023-12-25 19:14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及参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条例。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薪酬方案;制定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第三条 本工作条例所称"薪酬"指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货币形式 发放的酬金,包括年薪、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第四条 适用本工作条例所称薪酬的董事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包括 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指经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 ...
同星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25 19:14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2 月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 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 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三条 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应当至少召开两次。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1、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