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柘中股份(002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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柘中股份:关于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12-16 17:09
借款信息 - 公司与凯尔乐电器签订3亿元借款展期协议,展期一年,年化利率2.5%[4] - 借款期限展期至2025年12月13日,2024年12月14日起计息[7] 待偿本金 - 控股股东上海康峰投资待偿本金1.35亿元,凯尔乐电器待偿本金3亿元[9] 审议情况 - 借款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同意[10] - 关联交易申请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0][12]
柘中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1-28 21:11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11月28日14:00召开,网络投票9:15 - 15:00[4]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1月22日[4] 投票情况 - 232人投票,代表股份218,100,657股,占比49.3915%[5]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同意217,763,257股,占比99.8453%[7] - 《回购股份及贷款议案》同意217,812,257股,占比99.8678%[7]
柘中股份: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4-11-28 21:09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山西北路 99 号苏河湾中心 25-28 楼 邮编:200085 电话:(+86)(21)5234 1668 传真:(+86)(21)5234 1670 电子信箱:grandallsh@grandall.com.cn 网址:http://www.grandall.com.cn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李鹏律师、张艺馨律师(以下简称"本所 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本 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
柘中股份: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持股信息的公告
2024-11-26 18:47
股权结构 - 2024年11月22日,上海康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88,046,710股,占总股本42.59%[2] - 2024年11月22日,陆仁军持股59,487,641股,占总股本13.47%[2] - 2024年11月22日,顾瑞兴持股18,350,000股,占总股本4.16%[2] 无限售条件股权 - 2024年11月22日,上海康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占无限售条件股份总数47.80%[4] - 2024年11月22日,顾瑞兴占无限售条件股份总数4.66%[4] - 2024年11月22日,何耀忠占无限售条件股份总数4.51%[4] 回购股份 - 2024年11月11日公司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及取得专项贷款议案[2] -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占总股本1.30%[2] -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占无限售条件股份总数1.46%[4]
柘中股份: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持股信息的公告
2024-11-15 19:35
股权结构 - 2024年11月8日上海康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88,046,710股,占总股本42.59%[2] - 2024年11月8日陆仁军持股59,487,641股,占总股本13.47%[2] - 2024年11月8日顾瑞兴持股18,350,000股,占总股本4.16%[2] - 2024年11月8日何耀忠持股17,775,800股,占总股本4.03%[2] - 2024年11月8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股5,750,060股,占总股本1.30%[2] 无限售股情况 - 2024年11月8日上海康峰投资管理持无限售股占比47.80%[3] - 2024年11月8日顾瑞兴持无限售股占比4.66%[3] - 2024年11月8日何耀忠持无限售股占比4.52%[3] - 2024年11月8日陆仁军持无限售股占比3.78%[3] 公司决策 - 2024年11月11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及专项贷款议案[2]
柘中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12 20:47
会议决策 - 审议通过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待股东大会审议[2][3] - 审议通过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拟回购3000 - 3300万股,金额3 - 3.3亿元,价格不超11.5元/股,待审议[3][5] - 审议通过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11月28日14:00在上海奉贤召开[6]
柘中股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公告
2024-11-12 20:47
回购计划 - 回购股份数量下限3000万股,上限3300万股,总金额3 - 3.3亿元,价格不超11.5元/股[3] - 按3000万股和3300万股测算,分别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6.79%、7.47%[9] - 交通银行提供2亿元贷款专项用于回购,额度不超回购总金额70%,借款期限1年[10][11] - 回购实施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12] 财务数据 -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38.6980193537亿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26.8532841088亿元[14] - 假设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全部使用,占公司总资产及净资产分别为8.53%、12.29%[14] 股份结构 - 回购前有限售条件股份4817.5462万股,占比10.91%;无限售条件股份39339.9954万股,占比89.09%[13] - 按3000万股和3300万股测算,回购后有限售条件股份占比分别为17.70%、18.38%[13] 其他动态 - 2024年9月26日,公司监事吴承敏增持9.94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225%[15] -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计划,未使用股份36个月内未实施将注销[16] -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调整回购方案及委派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18] - 2024年11月11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19] - 回购方案存在多种风险,已回购股票也存在被注销风险[20][21]
柘中股份: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11-12 20:47
证券简称:柘中股份 证券代码:002346 公告编号:2024-35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中汇"或"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2.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立信"或"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3.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 鉴于立信已连续多年为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 展和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拟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 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已就本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 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表示无异议。 4. 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 务所管理办法 ...
柘中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2024-11-12 20:47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 - 现场会议下午14:00开始,网络投票时间为28日多个时段[2]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1月22日[2] 审议议案 - 审议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回购股份及贷款议案[3][4] - 回购议案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4] 会议登记与投票 - 登记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9:00 - 11:00、14:00 - 16:00[4] - 网络投票代码362346,简称为“柘中投票”[9] - 互联网投票需身份认证[11]
柘中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12 20:47
证券简称:柘中股份 证券代码:002346 公告编号:2024-34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4年11 月8日以电话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 11月 11日下午16:00 在公司会议室举行,监事会主席朱梅红主持了会议。公司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 了以下决议: 一、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 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 能够较好地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履行的聘 任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变更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