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域股份(00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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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域股份: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4-08-27 19:44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完善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监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公司章程》、公司有关制度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 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或监事) 时采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或监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 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或监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 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或监事)总人数的乘积。股 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监事),也可以将投票权 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或监事),最后股东会将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 当选董事(或监事)。 第三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或监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 的规定。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监事"特 指非职工 ...
联域股份: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4-08-27 19:44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泄露 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 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 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的管理事宜。本制度未规定 的,适用《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严守 ...
联域股份: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4-08-27 19:44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四条 公司应当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 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 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第五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的委托理财行为。 第六条 公司必须以公司名义设立理财产品账户,不得使用其他公司或个人账户 进行与理财业务相关的行为。 第二章 决策权限及审批程序 第七条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决策权限如下: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理财 业务的管理,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的前提下提高资金管理效率,保持合理 的流动性和资金收益,强化风险控制,保障资金安全,进一步保护公司利益和股东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 ...
联域股份: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8-27 19:42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证券代码:001326 证券简称:联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8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 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及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证监会、深交所有关 募集资金使用、存放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 ...
联域股份: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8-27 19:42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结构,强化对非独立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 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独董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以及《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 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 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第三条 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 ...
联域股份: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8-27 19:42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三 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独立董事委员内选 ...
联域股份: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4-08-27 19:42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审计工作,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增强公司自我约束,防范和控制公司经营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国内部审计 准则第 1101 号——内部审计基本准则》以及《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 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 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对象,指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 ...
联域股份: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8-27 19:42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行为,保障董事会决策合法化、科学化、制度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应遵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其职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由股东会选 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第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 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 ...
联域股份: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
2024-08-27 19:42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提供财 务资助的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 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适用本办法规定,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 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三)中国证监会或者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参照本办法规定执 行。 第三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遵循 ...
联域股份: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办法
2024-08-27 19:42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子公司是指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提高公司竞争力需 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子公司包括: 子公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一)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100%的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控股子公司。 本办法所称控股子公司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权或股份占注册资本 50%以上(未达到 100%)的子公司或持股比例虽然不足 50%,但拥有其董事会 半数以上表决权、或者能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实际控制的子公司。以下所称的子 公司除特别说明均指全资、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管理职能 第三条 公司对子公司行使统一管理、协调、监督、考核等职能,并依据整 体制度规范的需要,有权督促子公司依法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四条 公司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对各子公司享有如下权利: 第一条 为加强对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 司的管理,规范公司内部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