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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盛虹(00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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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盛虹(000301)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1-15 00:00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3]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独立董事、监事会提议或单独/合计持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8]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普通股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3] - 召集人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全体股东[14][15] 股东会投票相关 -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0]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20][21] 股东会其他规定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3]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1]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34] - 中小投资者指除董事、监事、高管及单独或合计持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34]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五年,若表决事项影响超十五年,相关记录保留至影响消失[29] 股东会主持 - 董事会召集的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的董事主持[27] -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监事推举的监事主持[27] -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无法推举时由召集人中持股最多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包括代理人)主持[27] 表决权与投票权 - 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6] - 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6] 股东会其他细节 - 股东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5分钟[45] - 公司应在收到合理费用后7日内送出会议记录复印件[50]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52]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37] - 反对和赞成票相等时,表决议案不通过[38] - 未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38]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推举二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38] 股东会决议执行与效力 - 股东会决议由董事会负责执行,总经理组织实施[52] - 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股东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53] - 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决议内容违反规定,股东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53] 议事规则相关 - 议事规则术语含义与《公司章程》相同[55] - 议事规则未尽事宜或冲突时按相关规定执行[55] - 议事规则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55] - 规则生效后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废止[55] 文档信息 - 文档为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月相关内容[56]
东方盛虹(000301) - 《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5-01-15 00:00
监事会议事规则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 月 14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规范 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法和程序,以确保监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 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设立,并行使对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权,保障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利益不受侵犯。 第二章 会议的召集 第三条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定期会议每6个月至 少召开一次,由监事会主席负责召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10日内召集监事会临时会议: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股东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公司章程》及监 ...
东方盛虹(000301) - 北京市金杜(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5-01-15 00:00
股东大会安排 - 公司决定于2025年1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5] -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5年1月14日下午14:30在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召开,由副董事长计高雄主持[6] - 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月14日的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1月14日9:15至15:00 [6] 股东参与情况 -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294,371,1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9558% [7] -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3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48,918,9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651% [8] - 中小投资者共43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48,919,0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651% [8] -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人数共计44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543,290,1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7209% [8] 议案表决结果 - 《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251,308,557股,占比99.5340%;反对940,816股,占比0.3726%;弃权235,800股,占比0.0934%[14] - 《关于预计2025年度互相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4,491,052,366股,占比98.8502%;反对52,090,407股,占比1.1465%;弃权147,400股,占比0.0032%[16] -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4,494,209,284股,占比98.9197%;反对48,904,989股,占比1.0764%;弃权175,900股,占比0.0039%[18]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4,494,198,784股,占比98.9195%;反对48,886,389股,占比1.0760%;弃权205,000股,占比0.0045%[19] -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4,494,224,884股,占比98.9200%;反对48,854,289股,占比1.0753%;弃权211,000股,占比0.0046%[20]
东方盛虹(000301)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1-15 00:00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1月14日召开,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5] - 出席股东及代表446人,代表股份4543290173股,占比68.7209%[7] - 中小股东438人,代表股份248919077股,占比3.7651%[7]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票占比99.5340%[11][12] - 《关于预计2025年度互相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票占比98.8502%[14] -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等议案同意票占比超98.9%[17][21][24] 其他 - 见证律师事务所为北京市金杜(苏州)律师事务所[26] - 股东大会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26]
东方盛虹(000301) -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1-14 00:00
会议情况 -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月13日召开,7位董事全出席[3] 转股价格决策 - 《关于不向下修正"盛虹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6票同意[4] - 截至2025年1月13日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4] - 公司决定本次不行使修正权利,未来三月再触发也不修正[5] - 下一触发修正条件期间从2025年4月14日重新起算[5]
东方盛虹(000301) - 关于不向下修正“盛虹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
2025-01-14 00:00
| 股票代码:000301 |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 公告编号:2025-006 | | --- | --- | --- | | 债券代码:127030 |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 |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盛虹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3 日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盛虹转债"转股 价格的议案》。结合当前的市场情况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出于投资者利益的考 虑,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盛虹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且在 未来三个月(2025 年 1 月 14 日至 2025 年 4 月 13 日)内,如再次触发《江苏东 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 集说明书》")中约定"盛虹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 方案。具体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根据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盛虹转债"转 ...
东方盛虹(000301)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25-01-08 00:00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1月14日召开[3] - 现场会议14日14:30,网络投票9:15至15:00[4] - 会议股权登记日为1月7日[8] 会议地点及审议事项 - 会议地点在江苏苏州吴江区盛泽镇登州路289号[10] - 审议《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等五项议案[12] 登记及投票相关 - 登记时间为1月10日9:00-11:00,14:00-16:00[15] - 登记地点在研发大楼西楼8F董秘办公室[15] - 普通股投票代码为"360301",简称为"东盛投票"[22]
东方盛虹(000301) - 关于预计触发“盛虹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2025-01-07 00:00
债券信息 - 公司2021年3月22日发行50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500000.00万元[5] - 可转债转股起止日期为2021年9月27日至2027年3月21日[5] - 当期转股价格为13.21元/股[5] 转股价格修正 - 2024年12月23日至2025年1月6日,1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转股价格80%,预计触发修正条件[9] - 触发条件后公司将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未按规定视为不修正[9]
东方盛虹(000301) -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比例超过1%的公告
2025-01-07 00:00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股票代码:000301 |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 公告编号:2025-002 | | --- | --- | --- | | 债券代码:127030 |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 |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比例超过 1%的公告 本次增持主体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自有资金和专项贷款增持公 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盛虹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虹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盛虹石化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盛虹石化")、盛虹(苏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虹苏州")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 提振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市场稳定,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 康的发展,计划自 2024 年 11 ...
东方盛虹(000301) - 2024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2025-01-03 00:00
可转债情况 - 2021年3月22日发行5000.00万张可转债,总额500,000.00万元,期限6年[4] - “盛虹转债”初始转股价14.20元/股,现13.21元/股[5][9] - 2024年Q4因转股减少790张,金额减79,000.00元,转股5,974股[10]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剩余49,975,742张,金额4,997,574,200.00元[10] 股本情况 - 2024年9月30日总股本6,611,215,733.00股,12月31日为6,611,221,707.00股[11] - 2024年Q4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增加5,974.00股[11] - 限售股占比16.85%,无限售股占比83.15%[11] 转股价格调整 - 2022年1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转股价由14.10元/股调为13.53元/股[6] - 2022年7月募集配套资金后转股价由13.38元/股调为13.46元/股[7] - 2022年12月发行GDR后转股价由13.46元/股调为13.41元/股[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