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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铝时代(30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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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铝时代:董事会有关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决议
2024-09-25 20:34
股票发行 - 公司拟发行不超过2397.36万股A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25%[6] - 发行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股[4] - 发行对象为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和特定中国境内投资者[9] - 本次发行由中信证券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15] - 本次发行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18] 项目投资 - 子公司南川项目建设期为2022年6月 - 2025年6月,计划投资80058.31万元,拟用募集资金80000.00万元[20] - 发行人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投资20000.00万元,拟用募集资金20000.00万元,合计拟用募集资金100000.00万元[20] 上市相关 - 公司拟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16] - 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计机构议案获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8] - 聘请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专项法律顾问议案获审议通过[49] 议案表决 - 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表决同意票数占比均达100%[2][3][5][7][10][12][14][15][17][18] - 关联董事何峰、何好回避《关于公司2019 - 2022年1 - 6月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7票同意占比100%[38]
新铝时代: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2024-09-25 20:34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为371,530.07元,2022年为5,051.78元,2021年为 - 492.90元[14] - 2023年度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16,379,707.00元,2022年为2,119,985.20元,2021年为3,114,544.99元[14] - 2023年度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相关损益为7,285.35元,2022年为2,757.97元[14] - 2023年度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为458,407.08元[14] - 2023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小计为9,098,034.62元,2022年为 - 2,423,081.94元,2021年为 - 2,180,079.63元[14] - 2023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合计为6,797,867.98元,2022年为 - 1,429,369.45元,2021年为 - 1,852,413.44元[14] 其他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于2024年3月28日对公司2021 - 2023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出具鉴证报告[5] - 2022年度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为 - 180,000.00元,2021年为 - 4,633,600.00元[14] - 2023年度除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为 - 8,118,894.88元,2022年为 - 8,329,617.88元,2021年为 - 660,531.72元[14] - 2022年度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固定资产加计扣除)为3,958,740.99元[15]
新铝时代: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2024-09-25 20:34
内部控制情况 - 立信会计师认为公司2023年12月31日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9] - 公司董事会认为评价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14]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合计占比均为100.00%[15] - 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20] 标准与时间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一般缺陷定量标准[16]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19]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为2023年12月31日[12] -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出具时间为2024年3月28日[11] 其他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550.0000万元[25] - 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升管理水平[22]
新铝时代:股东大会有关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决议
2024-09-25 20:34
股东大会 - 出席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及代表23名,代表股份71,920,565股,占公司股份总额100%[1] - 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各议案同意股数为71,920,565股,占出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22][23][25][27][28][29][31][32][33][34] - 《关于公司2019 - 2022年1 - 6月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股数为3196.0565股,占出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24] - 各议案反对股数和弃权股数均为0股[22][23][24][25][27][28][29][31][32][33][34] 股票发行 - 公司拟公开发行不超过2,397.36万股A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25%[4] - 发行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股[2] - 发行由中信证券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9] - 发行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定价发行结合或证监会和深交所认可的其他方式[6] - 发行价格根据询价结果由公司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或通过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确定[7] - 本次发行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11] 资金用途 - 发行募集资金扣除费用后拟依次投入项目,合计计划投资100,058.31万元,拟用募集资金100,000.00万元[12] - 南川区项目计划投资80,058.31万元,拟用募集资金80,000.00万元[12] - 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投资20,000.00万元,拟用募集资金20,000.00万元[12] 项目建设 - 南川区年产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项目建设期为2022年6月 - 2025年6月,产量为800,000套[12] 上市计划 - 公司股票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10]
新铝时代: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2024-09-25 20:34
发行基本信息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已获同意注册,股票简称为“新铝时代”,代码为“301613”[38] -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2397.36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约25.00%[29][42] - 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119.868万股,占发行数量的5.00%[30][42][52] - 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594.292万股,约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7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683.2万股,约占30.00%[30][43] 时间安排 - 初步询价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9:30 - 15:00[6][31][81] - 2024年10月9日上午8:30至10月10日上午9:30前,网下投资者需提交定价依据[7][81] - 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应在2024年10月9日中午12:00前提交资产证明材料[9] - 2024年10月15日刊登《发行公告》公布网下投资者报价等信息,组织安排本次发行网上路演[33][36] - 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发行申购日同为2024年10月16日,网下申购时间9:30 - 15:00,网上申购时间9:15 - 11:30、13:00 - 15:00[19][93][94] - 2024年10月16日根据网上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19][36] - 网下投资者于2024年10月18日16:00前按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缴纳新股认购资金[21][37][104] -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确保2024年10月18日日终资金账户有足额认购资金[21][107] 投资者要求 - 同一网下投资者不同报价不得超过三个,且最高报价不得高于最低报价的120%[7] - 网下配售对象最低拟申购数量为80万股,拟申购数量最小变动单位为10万股,每个配售对象拟申购数量不得超过800万股[8][34] - 参与初步询价时,网下投资者为配售对象填报的拟申购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该配售对象2024年8月31日总资产与询价前总资产的孰低值[8] - 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需为专业机构投资者,2024年10月9日中午12:00前完成相关注册和配号工作[59] - 以2024年10月8日为基准日,科创和创业等主题封闭运作基金与封闭运作战略配售基金日均市值不少于1000万元,其他投资者不少于6000万元[16][17][60] - 网上投资者2024年10月14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持有深交所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10000元以上,可在2024年10月16日参与网上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500股,最高不超6500股[18][94] 发行规则 - 初步询价结束后,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拟申购量为符合条件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13][89] - 发行人和保荐人确定的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家数不少于10家[13][89][91] -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获配股票数量的10%限售6个月,90%无限售期[16][45][74][75][103] - 本次发行通过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44] - 本次发行不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37] 战略配售 -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119.868万股,全部为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如有)[52] -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中证投资若参与战略配售,认购比例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 - 5%,按发行规模分档确定[54] - 若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参与战略配售,获配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56] 其他 -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内不得参与网上申购[23][107] - 当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公司将中止新股发行[22][110] - 路演推介时间为2024年9月26 - 27日(9:00 - 17:00)和10月15日,方式有现场、电话、视频会议等[49][50]
新铝时代:公司章程(草案)
2024-09-25 20:34
股权结构 - 公司发起人合计认购股份数为6500.0000万股,持股比例为100.00%[21] - 何峰认购股份数为3231.0000万股,持股比例为49.7077%[20] - 重庆国同红马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股份数为1354.0000万股,持股比例为20.8308%[20] - 重庆润峰铝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股份数为651.0000万股,持股比例为10.0154%[20] - 深圳市大一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股份数为303.0303万股,持股比例为4.6620%[20] - 珠海横琴大一龙门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股份数为281.4286万股,持股比例为4.3297%[20]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2] - 董事会可在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24] - 公司股票满足特定条件可收购本公司股份,如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20%等[28]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后,不同情形有不同处理期限,如第(一)项情形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30]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30]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2]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2]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36]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3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相关损害公司利益行为请求诉讼[36]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41]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4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应在收到请求10日内决定是否召开[52]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52] -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56]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71]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72]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73] - 关联交易事项形成决议须由非关联股东以外具有表决权股份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75]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81]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设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93] - 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人数不得低于董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9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07]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107]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对外担保需出席会议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8] 管理层相关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14]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17] - 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协助总经理工作[120]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1人,占比不低于1/3[128]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30] 财务与分红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34]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35]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38] - 公司可分配利润为正数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或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41] 其他 - 公司住所为重庆市涪陵区鹤凤大道43号工作园区标准化厂房A区2号厂房,邮政编码为408000[10] - 章程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A股上市之日起生效[179]
新铝时代:子公司、参股公司简要情况
2024-09-25 20:34
子公司情况 - 公司拥有7家控股子公司和1家参股公司[1] - 铝器时代注册资本3000万元,2023年末总资产96885.79万元,净资产36340.66万元,营业收入122668.65万元,净利润11601.98万元[1][3] - 久固模具注册资本600万元,新铝时代持股60%,2023年末总资产2690.65万元,净资产2041.57万元,营业收入3855.62万元,净利润745.98万元[3][4] - 铝器精工注册资本500万元,铝器时代持股60%,2023年末总资产4484.38万元,净资产4108.50万元,营业收入3990.14万元,净利润1179.54万元[5][6] - 新铝精工注册资本2000万元,实收资本1090万元,新铝时代持股70%,2023年末总资产960.01万元,净资产960.01万元,净利润0.01万元,无营业收入[6][9] - 循环科技注册资本3000万元,实收资本2685万元,铝器时代持股75%,系拟开展铝棒熔铸业务主体[9] - 重庆北固精密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实收资本575万元,铝器时代持股70%,唐兴和刘辰伟各持股15%[11] - 无为新铝时代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实收资本3000万元,新铝时代持股100%[13] 参股公司情况 - 湖南智领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于2015.10.23,注册资本10000万元,发行人投资1800万元,持股比例3.00%,出资时间为2024.8.19[15] - 湖南智领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北京天利添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股权结构为北京天利添投资管理中心(60.00%)、北京中金玖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1.00%)、海南中晟创新科技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其他股东(9.00%)[15] 股权交易 - 杨进洪、武智健、田峰铭拟将新铝精工合计29%股权转让给陈景良、万智,陈景良、万智已支付交易意向金370万元,正式协议未签署[7] 公司整体业绩 - 公司2023年度总资产和净资产均为150.00(未提及单位)[11]
新铝时代: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
2024-09-25 20:34
上市情况 - 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1] 董事会委员会 - 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 - 各委员会按规定开展工作并履行职责[1] 委员会成员 - 战略委员会由何峰等3人组成,何峰为主任[1] - 审计委员会由韩剑学等3人组成,韩剑学为主任[1] - 提名委员会由娄燕等3人组成,娄燕为主任[1]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崔坚等3人组成,崔坚为主任[1]
新铝时代:募集资金具体运用情况
2024-09-25 20:34
项目情况 - 南川区年产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项目新增产能80万套[2] - 项目总投资80058.31万元,建设期36个月,2023年启动,2026年完成[3][5][6] 资金安排 - 拟用20000万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0] 公司地位 - 公司是比亚迪新能源汽车铝合金电池盒箱体第一大供应商[15] 项目意义 - 募投项目与主营业务一致,能发挥核心技术提升竞争力[17]
新铝时代(301613) - 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2024-09-25 20:34
投资者关系管理 - 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明确了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责任和义务 [1] - 证券事务部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提供多种联系方式 [2] -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六大原则:充分披露、合规披露、机会均等、诚实守信、高效低耗、互动沟通 [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容包括公司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经营管理信息、重大事项、企业文化等 [3]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方式包括公告、股东大会、分析师会议、一对一沟通、电话咨询、邮寄资料、广告媒体、路演、现场参观、公司网站等 [4] - 证券事务部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日常工作,董事会秘书负责安排和组织相关活动 [4] - 公司计划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使用互联网提高效率,培养或引进专门人才,并对相关人员进行系统培训 [5] 股利分配决策 - 公司董事会制定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报股东大会批准,方案需考虑公司盈利、现金流、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 [6] - 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独立董事可征集中小股东意见并提出分红提案 [7] - 股东大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时,需通过多种渠道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沟通,听取意见并及时答复 [7] -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调整,若需调整需详细论证原因并严格履行决策程序 [8]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需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且需经持有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 股东投票机制 - 公司已建立股东投票机制,包括累积投票制、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网络投票方式安排和征集投票权安排 [9] - 股东大会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或非职工代表监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 [11] -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结果 [12] - 公司优先提供网络投票平台,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13]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