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健康(30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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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健康(301507)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4-24 17:10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子公司的下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以及子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其 他公司,应当比照执行本制度规定。 第三条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公司以其持有的股权份额, 依法对子公司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股份处置等股东权利,并 负有对子公司指导、监督和审计的义务。 第四条 公司依据对子公司资产控制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行使对子公 司的重大事项管理。 第五条 子公司在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法有 效的运作企业法人财产。同时,应当执行公司对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第六条 公司总经理代表公司对子公司行使股东权力。包括: (一)由公司委派的子公司(含参股子公司)董事候选人、股东代表监事候 选人、董事长候选人、监事会主席候选人的提名权; (二)由公司委派的子公司(含参股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提名权, 前述高级管理人员依照子公司章程产生; (三)其他应由子公司(含参股子公司)董事会审议事项的决定权; (四)总经理行使其他应由子公司(含参股子公司)股东会其他审议事项的 决定权,应获得董事长的书面授权。 第一条 为加强杭州 ...
民生健康(301507)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刘玉龙)
2025-04-24 17:10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 年度,履行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 董事的职责期间,本人恪守了《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 在这一年的时间里,本人秉持忠诚与勤勉,不辱使命地践行了独立董事的职 责,充分发挥了监督与建言的双重作用。在履职过程中,本人审慎行事,严谨用 权,依托法律赋予的权限,对公司的运营管理实施了有力的监管,确保了公司运 作的合规性与公正性。本人始终围绕着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开展工作,坚定维 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刘玉龙先生,1971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 学历。1994 年 7 月至 1995 年 11 月,任青岛海尔洗衣机有限总公司质检科副科 长;2002 年 7 月至 2003 年 9 月,任中山大学岭南学院教师;2 ...
民生健康(301507) - 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025-04-24 17:10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本制度所称的关联方根据《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确定。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之 间进行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1 第二章 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资金占用 第一条 为了维护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 全体股东及公司债权人的合法利益,杜绝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 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 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大股东,即控股股东,指持有公司的股份占公司股本 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的股东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未超过百分之五十,但依其持 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指控 ...
民生健康(30150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4-24 17:10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其他业务规则以及《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或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有关各方等自然人、 机构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等。 第三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交所业务 规则等其他相关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 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以下简称重大信息、重大事件或 者重大事项),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 不 ...
民生健康(30150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4-24 17:10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 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其他业务规则以及《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 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经理层和董 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部门、公司下属公司(包 括公司的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实际控制的子公司、参股子公司)。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公 ...
民生健康(301507)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5-04-24 17:10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保护股东利 益,有效规避公司决策风险,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杭州民生健康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 他职务,并与本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 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第七条 独立董事必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法律的资格要求。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细则的要求, 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履行职责。 第六条 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按照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 机构 ...
民生健康(301507) - 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4-24 17:10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 作水平,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加大对年报信 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杭州民生健 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责任追究,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违反有 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未勤勉尽责,不履行、 不正确履行职责或者由于其他个人原因发生失职、渎职、失误等行为,造成年报 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其他不良影响的,公司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追究其责任。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 ...
民生健康(301507)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4-24 17:10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证券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为证券部负 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订公司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二)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 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三)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 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确认; (四)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在未公开重大信息出现泄露时,及时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报告并公告;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 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 ...
民生健康(30150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4-24 17:10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及经营 管理层的组成,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遴选、审核并提 出建议事务,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从董事会成员中选举产生,并由三名董事 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董事会选举产生,负 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工作。当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 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未指定其 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 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职责。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 ...
民生健康(30150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4-24 17:10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 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方式、变动价格 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 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