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健康(301507)

搜索文档
民生健康(301507)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4-24 17:11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的管 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障公司对外投资保值、增值,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以及《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建立本制度旨在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对公司在组织资源、资产、投资等经 营运作过程中进行效益促进和风险控制,保障资金运营的收益性和安全性,提高公司的盈 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含公司各级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现金、 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等公司资产作价出资,开展的各项投资活动。对外投资形式主要包括: (一)单独或与他人合资新设企业或开发项目; (二)对现有企业(含子公司)的增资; (三)部分或全部收购其他企业的股权(合伙份额); (四)投资股票、可转债、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理财产品、套期保值工具、委 托理财、期货等投资行为; (一)遵循国家法律、法规 ...
民生健康(301507)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朱狄敏)
2025-04-24 17:11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 年度,本人作为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同时也遵守了《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现将 本人 2024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朱狄敏先生,1982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 学历。2007 年 9 至 2008 年 6 月任浙江大学公法与比较法研究助理研究员;2008 年 6 月至 2010 年 2 月任杭州拱墅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2010 年 2 月至 2014 年 12 月任杭州市发展研究中心(杭州市委政策研究室)主任科员;2014 年 12 月至 今任浙江工商大 ...
民生健康(301507)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4-24 17:11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监管机构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或具备任职能力的其他证明。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 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保障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董事会秘书的权利、义务和职责,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 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等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 ...
民生健康(30150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4-24 17:11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强化和规范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 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 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 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审计 委员会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从董事会成员中选举产生,并由三名董事 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原则上须独立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且不得为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委员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过半数,而且 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应当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 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 ...
民生健康(301507)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4-24 17:11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规范总经理行为,保证其认真行使职权、忠实履行义务,维护公司、股东及全体员 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杭 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条件及职权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 担任公司总经理。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 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 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 负有个人责任的,自 ...
民生健康(30150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4-24 17:10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从董事会成员中选举产生,并由三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董事会选 举产生,负责召集和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当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未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 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召集人职责。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 章程》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规定的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 第七条 不符合前条规定的任职条件的人员不得当选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 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出现前条规定的不适合任职情形的,该 委员应主动辞职或由公司董事会予以撤换。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委员在任职期间,如出现或发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情形时,自动 失去委员资格 ...
民生健康(301507)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4-24 17:10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 临时股东会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五条 公司 ...
民生健康(301507)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4-24 17:10
经核查独立董事丁建萍先生、刘玉龙先生、朱狄敏先生的任职经历及签署的 相关自查文件等内容,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以外的任 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 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自查表》,对公司在任 独立董事丁建萍先生、刘玉龙先生、朱狄敏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 专项意见如下: ...
民生健康(301507)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04-24 17:10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 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 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深圳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 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由本办法第五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 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 其他组织;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五)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 ...
民生健康(301507)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4-24 17:10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担保应履行的程序 第一节 担保的条件 第五条 公司实施担保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安全的原 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公司应当拒绝任何强令其对外担保的行为。 第六条 公司在决定担保前,应掌握被担保对象的资信状况,对该担保事项 的利益和风险进行充分分析,包括但不限于: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担 保行为的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担保行为,降低经营风险,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 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杭州 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 押或质押。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及 商业承兑汇票、保函等担保。 第三条 本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适用本制度,公司为子公司担保视同对外 担保。本制度所称子公司如无特别说明,均指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全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