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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海德: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友春
2024-04-23 20:44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友春) 作为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 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职,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出席 会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现将 2023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董事会会议,2 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22 年年度 股东大会,本人均按时出席。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 应参加董 | 现场出席 | 以通讯方 | 委托出席 | 缺席董事 | 是否连续两次 | 出席股 | | --- | --- | --- | --- | --- | --- | --- | | 事会次数 | 董事会次 | 式出席董 | 董事会次 | 会次数 | 未亲自参加董 | 东大会 | | | 数 | 事会次数 | 数 | ...
维海德: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3 20:44
证券代码:301318 证券简称:维海德 公告编号:2024-012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楚文先生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列 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合法有效。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各位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 市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 ...
维海德: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2024-04-23 20:44
证券代码:301318 证券简称:维海德 公告编号:2024-025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管 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 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拟为公 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险(以下简称"董 监高责任险")。鉴于全体董事、监事为被保险对象,全体董事、监事对本议案 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方案 1、投保人: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 5、保险期限:12个月/每期(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 ...
维海德: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增加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2024-04-23 20:44
关于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变更部 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增加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保荐机构") 作为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海德"或"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 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维海德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增加实施主体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 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87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36.00 万股, 每股发行价 64.68 元,募集 ...
维海德: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4-23 20:44
证券代码:301318 证券简称:维海德 公告编号:2023-026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综上,公司拟将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411.8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3,513.0876 万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公司拟根据上述事项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 下: | 条款 | 原章程条款内容 | 修改后章程条款内容 | | --- | --- | --- | | 第六条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411.80万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513.0876 | | | 元。 | 万元。 | | 第十九条 | 公司股份总数为10,411.80万股,均 | 公司股份总数为13,513.0876万股, | | | 为普通股。 | 均为普通股。 |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三、其他事项说明 上述条款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 权办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并签署相关文件的有关事 ...
维海德:关于对深圳点扬科技有限公司继续实施增资及受让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04-23 20:44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点扬科技有限公司继续实施增资及受让股权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318 证券简称:维海德 公告编号:2024-022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 深圳点扬科技有限公司继续实施增资及受让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满足公 司战略布局和发展需要,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向深圳点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点扬科技"或"标的公司")实施增资 888.89 万元,其中 120.12 万元计入 注册资本,其余 768.77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并使用自有资金 1,250.00 万元受让 陶海兵、张峻、柴羽丰、赵清壮、武夷山点扬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 有的点扬科技 25%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点扬科技 51%的股权, 点扬科技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关联关系 本次交易标的原股东郭宾女士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涛先生之配 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在过去十二个月 ...
维海德: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4-04-23 20:44
证券代码:301318 证券简称:维海德 公告编号:2024-017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687 号文《关于同意深圳市维海 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5 日向社 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1736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 民币 64.68 元。截至 2022 年 8 月 5 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 1,122,844,800.00 元, 扣除发行费用 77,955,116.04 元,募集资金净额 1,044,889,683.96 元。截止 2022 年 8 月 5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2]000522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 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及结存余额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
维海德: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2024-04-23 20:44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保荐机构") 作为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海德"、"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维海德 2024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的需要,预计 2024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将与关 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900 万元,关联交易的内容主要包 括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服务和销售商品等。2023 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 金额为人民币 290.46 万元。 | 关联 | | 关联交 | 关联交 | 年预计金 2024 | 本年年初截 | 年实际发生 2023 | | --- | --- | --- | --- | --- | --- | ...
维海德: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4-23 20:44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 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 ...
维海德: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超
2024-04-23 20:44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超) 作为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 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职,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出席 会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现将 2023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在审议董事会议案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且 对各议案未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刘超,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2007 年 11 月至 2012 年 4 月,任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律师;2012 年 4 月至 2013 年 5 月,任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助理、法务经理;2013 年 6 月至 2014 年 8 月,任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