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海德(30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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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海德(301318) - 2024 Q2 - 季度财报
2024-08-28 23:33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股票简称维海德,代码301318,上市于深圳证券交易所[6] - 公司法定代表人是陈涛[6] - 董事会秘书是杨莹,证券事务代表是汪慧,联系电话均为0755 - 84528267 [7] - 公司注册登记日期在报告期初为2023年06月02日,报告期末变更为2024年05月29日,登记地点均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0][11] 报告期相关信息 - 报告期为2024年1月1日 - 2024年6月30日,上年同期为2023年1月1日 - 2023年6月30日[5] 财务数据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257,163,653.88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0.02%[1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905,784.93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41%[1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5,373,720.71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8.89%[12] - 基本每股收益0.48元/股,较上年同期增长9.09%[1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97%,较上年同期增加0.27%[12]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1,945,996,766.63元,较上年度末增长2.75%[1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763,403,707.63元,较上年度末增长0.33%[12]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7,532,064.22元,包含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政府补助等[15][16] - 营业成本137,660,930.14元,同比增长18.58%,因营业收入增长[75] - 销售费用34,573,843.01元,同比增长37.12%,因加大品牌推广及渠道建设等市场费用增加[75] - 研发投入43,636,987.21元,同比增长10.25%,因人工成本及租赁折旧费增加[76] - 摄像机营业收入211,558,459.91元,同比增长20.57%,毛利率45.93% [77] - 出口销售营业收入129,453,499.43元,同比增长42.01%,毛利率53.77% [77] - 报告期末货币资金6.55亿元,占总资产33.66%,较上年末比重增加3.84%,主要因销售回款良好及短期银行存款增加[80] - 报告期末存货1.82亿元,占总资产9.37%,较上年末比重增加2.52%,主要因订单需求增加备货[80] - 报告期末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分别为5865.06万元和5027.59万元,占比分别为3.01%和2.58%,较上年末比重分别增加1.07%和1.19%,主要因新租赁厂房[80] - 报告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5.22亿元,占总资产26.81%,较上年末比重减少13.33%,主要因结构性存款及理财产品到期赎回[80] - 报告期投资额7.07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6.85%[83] - 报告期内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542.29万元[81][84] - 募集资金总额10.45亿元,报告期投入5522.80万元,累计投入3.92亿元[85] - 报告期末商誉和无形资产分别为1267.87万元和373.92万元,占比分别为0.65%和0.19%,较上年末比重分别增加0.59%和0.12%,主要因并购公司[80] - 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1172.12万元,占总资产0.60%,较上年末比重增加0.52%,主要因新并购产生应付股权款及应付报销款增加[80] - 报告期末受限货币资金627.54万元,包括票据保证金、电商平台非流动资金、定期存款利息和履约保函保证金[82] - 2024年上半年营业总收入2.57亿元,较2023年上半年的2.14亿元增长19.92%[143][144] - 2024年上半年营业总成本2.23亿元,较2023年上半年的1.89亿元增长17.86%[144] - 2024年上半年营业利润5265.45万元,较2023年上半年的4800.79万元增长9.68%[144] - 2024年上半年净利润5290.58万元,较2023年上半年的4624.30万元增长14.41%[145] - 2024年上半年综合收益总额5165.28万元,较2023年上半年的4624.30万元增长11.70%[145] - 2024年上半年基本每股收益0.48元,较2023年上半年的0.44元增长9.09%[145] - 2024年上半年流动负债合计1.20亿元,较期初的1.04亿元增长15.43%[142] - 2024年上半年非流动负债合计4930.67万元,较期初的2274.86万元增长116.75%[142] - 2024年上半年负债合计1.69亿元,较期初的1.26亿元增长33.68%[142] - 2024年上半年所有者权益合计17.46亿元,较期初的17.41亿元增长0.29%[142] - 2024年上半年营业收入2.56亿元,2023年同期为2.24亿元[147] - 2024年上半年净利润5046.51万元,2023年同期为4563.76万元[147] - 2024年上半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01亿元,2023年同期为3.06亿元[149] - 2024年上半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87亿元,2023年同期为2.44亿元[149] - 2024年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48.70万元,2023年同期为6204.77万元[149] - 2024年上半年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98亿元,2023年同期为10.76亿元[150] - 2024年上半年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15亿元,2023年同期为11.27亿元[150] - 2024年上半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4亿元,2023年同期为 - 5132.93万元[150] - 2024年上半年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752.98万元,2023年同期为2956.87万元[150] - 2024年上半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752.98万元,2023年同期为 - 2956.87万元[15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本期为8.8831329434亿元,上期为10.760660844亿元;现金流出小计本期为7.0689666152亿元,上期为11.2743429525亿元;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1.8141663282亿元,上期为 - 0.5136821085亿元[15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本期为0.6221901691亿元,上期为0.2838229308亿元;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 - 0.6221901691亿元,上期为 - 0.2838229308亿元[152]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期为1.3370928569亿元,上期为 - 0.1722532925亿元;期末余额本期为4.9197435309亿元,上期为3.8127587245亿元[152] - 2024年半年度期初股本为1.04118亿元,期末为1.35130876亿元;资本公积期初为10.7310533739亿元,期末为10.4209246139亿元[153][155][156] - 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期初为17.575772076亿元,期末为17.6340370763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期初为17.575772076亿元,期末为17.75090614亿元[153][155][156] - 2024年半年度综合收益总额为 - 5.165275864亿元[155] - 2024年半年度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为2.515100781亿元,其中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为2.515100781亿元[155] -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为 - 2.06752508亿元[155] - 2024年半年度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中,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为3101.2876万元[156] - 2024年半年度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为 - 164.917628万元[156] - 2024年期初余额中股本为69,412,000元,资本公积为1,103,399,045.84元,其他综合收益为921,616.44元等[158] - 本期增减变动金额中股本增加34,706,000元,资本公积减少31,029,614.1元等[158] - 综合收益总额为46,242,970.6元[158] - 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中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为3,676,385.9元[158] - 利润分配中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为20,823,600元[158][159] - 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中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为34,706,000元[159] - 母公司2024年期初余额中股本为104,118,000元,资本公积为1,073,105,337.39元等[161] - 母公司本期增减变动金额中股本增加31,012,876元,资本公积减少31,012,876元等[161] - 母公司综合收益总额为50,977,258.07元[161] - 母公司利润分配中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为20,675,250.8元[161] - 2024年上半年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期初余额为1,671,109,890.49元,期末余额为1,699,600,301.89元[163][165] - 2024年上半年综合收益总额为45,637,625.50元[164] - 2024年上半年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为3,676,385.90元[164] - 2024年上半年利润分配金额为 - 20,823,600.00元[164] - 2024年上半年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中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为34,706,000.00元[164] 公司业务 - 公司主要从事音视频通讯设备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产品涵盖摄像机、视频会议终端、音频产品等[18] - 公司经营模式以ODM模式为主,逐步发展自有品牌模式,另有极少量OEM模式[22] - 公司采用直销和代理销售并举的多层次销售模式,直销网络覆盖全国,代理销售已在北美和欧洲建立体系并计划在国内引入优质代理商[25] - 公司主营业务为高清及超高清视频会议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所属细分行业为“影视录放设备制造(C3953)”[33] - 公司处于视频会议行业中游,是音视频通讯设备主要供应商之一[34] 行业环境 - 公司业绩受国家政策和视频会议相关行业发展影响[26] - 教育行业受国家政策大力支持,2022年9月28日央行设立2000亿元以上设备更新改造专项再贷款支持教育等领域,教育信息化投入将快速增长[27][28] - 我国政府提出国产替代战略方向,发布《中国制造2025》等一系列鼓励国产品牌建设的政策文件[29] - 专业摄像机行业出现4K和8K超高清视频ISP技术等新技术,提高了摄像机画质和性能[30] - 云视频会议带动音视频设备快速发展,公司与飞书、腾讯会议等云视频会议品牌商深度合作[30] - 娱乐、广告等行业及国际交流对高质量专业摄像机需求增加[30] - 2022年4月中央通过《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政府信息化及数字化转型进程深入[30] - 2023年中国视频会议市场规模达9.2亿美元(约64.9亿元人民币),较2022年下降2.7%;硬件视频会议市场规模6.5亿美元(约45.7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7.6%[35] - 到2030年全球视频会议市场规模预计达200.2亿美元,2023 - 2030年复合年增长率为9.4%[35] - 国家多项政策为视频会议行业研发与应用提供支持,如《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21 - 2035年)》等[38] - 《超高清视频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9 - 2022年)》明确产业总体规模超4万亿元等目标[38] - 教育录播领域需求大,推动视频会议摄像机行业发展,多家教育企业向公司采购教育录播摄像机[39] 公司发展规划 - 公司将加大自有品牌建设投入,推动中国制造业转型升级[32] - 公司远程场景相关产品将保持规模持续增长趋势[36] 公司优势 - 2021年公司研发中心被评定为“广东省超高清智慧视频监控终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22年被认定为“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37] - 公司在全球约50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业务,积累上千家国内外客户资源[42] - 公司是通讯类专业摄像机龙头企业,树立了行业地位[43] - 公司构建以软件技术开发为核心,硬件开发与结构设计为辅的完善研发体系[44]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共拥有112项专利技术和298项软件著作权,其中26项发明专利[45] - 公司拥有摄像机全套ISP算法的核心技术,可满足客户对产品的要求[46]
维海德: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2024-08-28 23:33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海德"、"上 市公司"或"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称"员工持股计划"、"本次 员工持股计划"、"本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或"本计划草案")的规定,特制定《深圳市维海德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管理办法")。 证券代码:301318 证券简称:维海德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二〇二四 ...
维海德: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2024-08-28 23:33
证券代码:301318 证券简称:维海德 公告编号:2024-046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87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36.00 万股,每股 发行价 64.6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2,284.48 万元,扣除相关不含税发行 费用 7,795.51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4,488.97 万元。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于 2022 年 8 月 5 日出具 大华验字[2022]000522 号《验资报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 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 ...
维海德: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2024-08-28 23:33
证券代码:301318 证券简称:维海德 公告编号:2024-050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独立董事陈丹东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声明 1. 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陈丹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 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陈丹东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深圳市维海德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 关规定,并根据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 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陈丹东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 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
维海德:监事会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4-08-28 23:33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了《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 全体监事充分讨论,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所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公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符合《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 ...
维海德: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8-28 23:33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87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36.00 万股,每股 发行价 64.6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2,284.48 万元,扣除相关不含税发行 费用 7,795.51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4,488.97 万元。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于 2022 年 8 月 5 日出具 大华验字[2022]000522 号《验资报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 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 用途,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金额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 --- | --- | --- | --- | | 1 | 音视 ...
维海德:2024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4-08-28 23:33
| 控股股东、 | 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实际控制 人及其附 | | | | | | | | | | 属企业 | | | | | | | | | | | 深圳市鹏创软件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应收账款 | 760.75 | 1,041.80 | 500 | 1,302.55 业务往来 | 经营性往来 | | | 深圳市鹏创软件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9.00 | | | 9.00业务往来 | 经营性往来 | | 上市公司 | VALUEHD (HONG KONG) CO., | 控股子公司 | 应收账款 | 14.26 | 0.13 | 0.03 | 14.36业务往来 | 经营性往来 | | 的子公司 | LIMITED | | | | | | | | | 及其附属 | VALUEHD (HONG KONG) CO., | 控股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177.07 | 571.82 | 0.58 | 748.31 资金拆借 | 非经营性往来 | | ...
维海德: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4-08-28 23:33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八月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证券代码:301318 证券简称:维海德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 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次激励计 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特别提示 一、《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制订。 二、本次激励计划采取 ...
维海德: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2024-08-28 23:33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之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八月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 公司/维海德 | 指 |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激励计划(草案)》 | 指 |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限制性股 2024 | | | | 票激励计划(草案)》 | | 本次激励计划 | 指 |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根据《深圳市维海 | | | | 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4 | | | | (草案)》实施的股权激励 | | 《考核办法》 | 指 |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 | | | |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 激励对象 | 指 | 按照本次激励计划之规定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在公司 | | | | (含分公司及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 | | | 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 | 限制性股票 | 指 | 公司根据本次 ...
维海德:董事会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合规性说明
2024-08-28 23:33
一、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 主体资格。 二、公司制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程序合法、有效。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的内容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公司推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前,已经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并充分征询了员 工意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审议程序中,关联董事已根据相关规定回 避表决,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 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 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 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向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 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合规性说明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