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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宇股份(002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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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宇股份: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2024-04-17 19:26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2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 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 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效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投资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 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额度(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 的相关金额)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同时,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 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 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产品 ...
弘宇股份: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17 19:26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工作组,为日常办事机构,专门负责日常工作 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审计工作组的成员由审计委员会选定。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1 第一条 为了完善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 称"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两名为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的召集 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为专业会计人士) ...
弘宇股份: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王锋德)
2024-04-17 19:26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将在任期内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公司 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 相关会议,及时了解公司各项运营情况,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同时,将秉持客 观、独立、公正的立场,积极行使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利,对相关事项认真审议 并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的独立作用。 现将2023年度本人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王锋德,毕业于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 研究员。先后在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国机 集团科学技术学院有限公司工作;曾任中国农业机械工业协会信息与会员部部长; 现任中国农业机械工业协会副秘书长、中机美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2022 年 ...
弘宇股份: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4-04-17 19:26
制度制定 - 制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2] 工作流程 - 会计年度结束后三十日总经理向独立董事汇报并安排考察[3] - 独立董事核查拟聘请会计师及年审注册会计师资格[3] - 财务总监在审计前向独立董事提交审计材料[3] - 公司安排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见面会[3] 意见签署 - 独立董事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4] - 有异议应陈述理由并披露[5] 其他权限 - 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独立聘请外部机构[5] 保密义务 - 编制和审议年报期间独立董事负有保密义务[5] - 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6]
弘宇股份: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4-04-17 19:26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220号)、《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等其他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七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 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作出决议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 第八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通过现场、通讯方式或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等方 式召开。 第九条 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 的,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 席。独立董事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 ...
弘宇股份: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2024-04-17 19:26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2017年7月28日首次公开发行1667.00万股,募集资金净额17245.06万元到账[8] - 2023年末募集资金期末余额20322.72万元[9] 理财投资情况 - 2023年使用募集资金买理财产品收益479.06万元[9]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购买理财产品余额19500.00万元,专户余额847.77万元[9] - 各银行结构性存款等预期年收益率1.10%-2.90%不等[14] 项目情况 - 大马力拖拉机液压提升装置精细生产建设项目承诺及调整后投资总额均为17245.06万元[22] - 2020年公司审议通过暂缓实施募投项目议案以应对不确定性[22] - 项目可行性无重大变化[22]
弘宇股份: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杨公随)
2024-04-17 19:26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将在任期内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公司 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 相关会议,及时了解公司各项运营情况,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同时,将秉持客 观、独立、公正的立场,积极行使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利,对相关事项认真审议 并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的独立作用。 二、独立董事2023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 姓名 | 职务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出席方式 | 投票情况 | | --- | --- | --- | --- | --- | --- | | 杨公随 | 独立董事 | 4 | 4 | 通讯 | 赞成 |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 | | 山东弘宇农 ...
弘宇股份: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2024-04-17 19:26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 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宇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 核查,具体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山东弘 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43 号)的核 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67.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 民币 12.7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1,270.92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 民币 4,025.86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
弘宇股份: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4-17 19:2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设三名独立董事[4]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3][25]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3]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0] - 在特定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0]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需有5年以上相关全职工作经验[7]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3]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5] - 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5] 独立董事履职与监督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15]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应60日内补选[16] - 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且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2] - 在相关委员会中占比二分之一以上[22] - 审计委员会事项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23]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23]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保存至少10年[27]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8]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9] - 特定事项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20]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提前通知重大事项并提供资料,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9] - 提供履职条件和协助,及时披露提案及说明[29] - 有关人员应配合独立董事行使职权[29] - 承担独立董事行使职权费用[29] - 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经股东大会审议并年报披露[30] 会议召开与制度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30] - 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30] - 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也需审议[34]
弘宇股份: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额度的公告
2024-04-17 19:26
授信申请 - 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自身提供担保[1] - 公司及子公司申请贷款总额度不超1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1] 审议流程 - 2024年4月17日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 授权安排 - 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签法律文书,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事宜[2] 有效期 - 本次授信额度与授权有效期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后12个月内[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