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宇股份(002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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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宇股份: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17 19:26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 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 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条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及 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本细则所称"薪酬"包括但不限 于所有薪水、奖金、补贴、福利(现金或实物)、养老金、补偿款(包括就丧失 或终止其职务或委任应支付的补偿)、期权及股份赠与。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 第五 ...
弘宇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17 19:26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下称"会议")通知以通讯方式于 2024 年 4 月 5 日向各位董事发出。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4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 (4)公司董事长柳秋杰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全体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 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山东弘宇精机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出席会议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董事:柳秋杰、刘志鸿、王铁成、辛晨萌 通讯出席会议董事:王锋德、柴恩旺、杨公随 现场列席会议监事:王兆华、滕聪、赵绅懿、吴轶涛、张洪璐 现场列席会议非董事高管:张立杰、李春瑜 二、董事会 ...
弘宇股份: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2024-04-17 19:26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于2024年5月8日14:00召开[2]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4月30日[4] - 会议审议14项议案,部分需特别决议通过[7][8][10] 投票信息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8日多个时段[2][19][21] - 普通股投票代码为“362890”,简称为“弘宇投票”[18] 登记信息 - 登记时间为2024年5月6日9:00 - 11:30,14:00 - 17:00[11] - 登记方式为直接登记,可信函或传真,不接受电话登记[11] 委托信息 - 授权委托他人出席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8日[23] - 委托有效期限自委托日至会议结束[27]
弘宇股份: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柴恩旺)
2024-04-17 19:26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将在任期内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公司 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 相关会议,及时了解公司各项运营情况,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同时,将秉持客 观、独立、公正的立场,积极行使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利,对相关事项认真审议 并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的独立作用。 现将2023年度本人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柴恩旺,毕业于兰州大学,本科学历。曾就职于青岛大学,英语教师; 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历任高级合伙人、副主任;现任上海泰汇律师事务所主任。 除 2022 年 12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外未任职其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本人未 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及 ...
弘宇股份: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17 19:26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内控审计报告 大信审字[2024]第 3-00075 号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大信审字[2024]第 3-00075 号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山 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宇股份)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邮编 100083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Beijing,China,100083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网址 Internet: www. ...
弘宇股份: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2024-04-17 19:26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 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 项审计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4]第 3-00047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大信专审字[2024]第 3-00047 号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财务报表, 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股东 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出具大信审字[2024]第 3-00073 号审计报告。在对上述财务报表审计基础上,我们审核了贵公司编制的《上市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一、管理层和治理层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 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编制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 来情况汇总表,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治理层负责监督贵公司非 ...
弘宇股份: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17 19:26
2023 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落实"十四五"规划承前启 后的关键一年。面对风高浪急的国际宏观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公司董事会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同时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 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勤勉 尽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积极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健发 展,有效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下面就公司董事会 2023 年度工 作情况报告如下: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第一部分 2023 年度主要工作回顾 一、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 2023 年,是非道路移动机械切换"国四"排放标准的首年,同时面对复杂的国际形 势、全球宏观经济周期等诸多外在因素的影响,国内农机行业市场需求呈现短期回调态势。 在此背景下,公司管理层在年初就做出了准确的判断,合理制定了 2023 年的发展战略。 报告期内,公司期末资产总额为 ...
弘宇股份: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17 19:26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 责召集委员会会议并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其在董事会的任期一致,均为三年,委员 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 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之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 ...
弘宇股份: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2024-04-17 19:26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了第 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 该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3年度公 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21,540,687.91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117,270.41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270,202,533.48 元。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 2023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股本130,673,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3,067,320.00元;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 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3 ...
弘宇股份: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4-17 19:26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 地履行其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1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