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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质集团(002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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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质集团: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2024-01-12 18:5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3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12 日(星期五)召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 所 (以下简称"德恒")受公司委托,指派李广新律师、祁辉律师(以下简称"德 恒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德恒律 师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 进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 ...
信质集团: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2024-01-12 18:51
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信质集团 公告编号:2024-003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2024年1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减少注 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因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9,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403,790,000元减少为403,781,000元,公司总股本由403,790,000股减少至403,781,000股。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2022年股票期 权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 ...
信质集团: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2024-01-05 16:35
特别提示: 1、本次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2.5 万份,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 0.0061%,涉及激励对象 1 人。 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信质集团 公告编号:2024-001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5日 2、截至目前,上述股票期权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 成注销手续。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 2022 年股票 期权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 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该员工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2.5 万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刊登在《证券 ...
信质集团: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3-12-28 15:42
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信质集团 公告编号:2023-067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2023 年 7 月 6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激励对象徐玉迪先生已提交 辞职文件,其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将激励 对象徐玉迪先生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42,000 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鉴于上 述回购注销行为公司注册资本由 403,832,000 元变更为 403,790,000 元。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7 日、2023 年 7 月 7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 ...
信质集团: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2022年股票期权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1)
2023-12-27 19:18
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信质集团 公告编号:2023-065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2022年股票期权已获授但尚未行权 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1年限 制性股票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2022年股票期权已 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其中《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已获 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 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1 年 2 月 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 ...
信质集团: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
2023-12-27 19:18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 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3 法律意见 德恒 01F20220124-08 号 致: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信质集团"或"公司")委托,就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2021年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 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
信质集团: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7 19:18
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信质集团 公告编号:2023-062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 议")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 10:00 在公司九号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会议由董事长尹巍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12 月 21 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 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公司部分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 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对全资子公司浙江大行科技有限公司增资 4,000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 浙江大行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 3,000 万元增加至 7,000 万元,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 司 ...
信质集团: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12-27 19:18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及其成员的行为,明确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和议事程序,确保其决策行为的民 主化、科学化,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董事会应承担公司是否按计划获得良好发展的责任,每一届董事会选举之 初,应向股东大会提交切实可行的任期责任目标,董事会应在确定的方针目标 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其职权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独立董事至少有 1 名 财务专家。董事会暂不设职工代表董事。 第四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 任,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 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 ...
信质集团: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2023-12-27 19:18
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信质集团 公告编号:2023-064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大行科技有限公司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对全资子公司浙江大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行科技")增资 4,000 万元。本次增 资完成后,大行科技注册资本由 3,000 万元增加至 7,000 万元,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在 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2562372586J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3,0 ...
信质集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2-27 19:17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 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 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改善董事会组成结构,建立健全对非独立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 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