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山科技(002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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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山科技:《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郑中巧)
2024-04-17 18:44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郑中巧)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 勤勉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情况说明 郑中巧,中国国籍,1980 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1999 年 9 月至 2003 年 7 月就读于华东师范大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取得学士学位;2007 年 9 月至 2008 年 9 月就读于法国巴黎第六大学(皮埃尔与玛丽-居里大学)统计学专业, 取得硕士学位;2008 年 9 月至 2009 年 9 月就读于法国埃夫里大学金融工程专 业,取得硕士学位。2010 年 11 月至 2017 年 11 月任职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担任投资银行总部高级经理;2016 年 1 月至 ...
岩山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2024-04-17 18:44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通知前,董事会秘书应当视需要征求各董事和总 经理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年4月修订)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 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 公司设立证券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分管证券部。董事会秘 书可以指定证券事务代表等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 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五条 临时会议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 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 议。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 第六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 ...
岩山科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17 18:44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o.mo6.gov.cn)"进行查询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1207 号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3 年 12月 31 日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 关要求,我们审计了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岩山科技) 2023年 12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 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 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 价其有效性是岩山科技董事会的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进行拔露。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 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 ...
岩山科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2024-04-17 18:44
拟使用不超过(含)人民币45亿元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 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单项及合计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 的相关金额)均不得超过上述额度。 3、范围 证券代码:002195 证券简称:岩山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4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含控股 子公司)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拟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目的 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2、额度 公司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及资质良好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存款类产品、收益 凭证、创新性存款 ...
岩山科技: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2024-04-17 18:44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报告 2023 年度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bttp://ac.nof.gov.gb)进行登录 (2019年机"打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binp///acemof.gov.gb)。进行登录 关于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1208 号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岩山科技公 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3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 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1206 号的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岩山科技公司管理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8 号 --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 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 1 号 ...
岩山科技: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17 18:44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与规范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 理财业务的管理,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依据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 则,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 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 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须 报经公司同意,未经审批不得进行任何理财活动。 第二章 委托理财管理原则 第四条 公司从事委托理财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 值"的原则,以不影响公司 ...
岩山科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4月)
2024-04-17 18:44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4 年 4 月修订)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4年4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 户),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户集中管理,专户不得存放非 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 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募集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组织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具体实施,做 ...
岩山科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2024-04-17 18:44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4 月修订)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统称"股东大 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 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 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 1/3 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股 东的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规定,和 ...
岩山科技: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17 18:44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6 日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要求,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 董事李慧中先生、郑中巧先生、蒋薇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 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李慧中先生、郑中巧先生、蒋薇女士的任职经历 以及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 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2023 年度公 司在任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
岩山科技:《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修订对照表(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后实施)
2024-04-17 18:44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修订对照表(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后实施) 一、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 | 1 |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 |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 | | | 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 | 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 | | | 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 | 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 | | | 的除外: | 的除外: | | 2 | …… | …… | | |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 | |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第三十条 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 |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第三十条 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