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大智造(688114)

搜索文档
华大智造: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2024-06-11 20:19
投票权征集 - 独立董事许怀斌于2024年6月21 - 25日征集投票权[3] - 征集对象为截至2024年6月20日登记在册全体股东[7] - 征集涉及三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议案[5][13] 会议信息 - 2024年6月1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许怀斌对激励议案投同意票[4] - 2024年6月28日15时现场会议,同日网络投票[5] - 股东大会在深圳盐田区华大时空中心C区419会议室召开[5]
华大智造: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2024-06-11 20:19
股东大会信息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6月28日召开[2]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20日[2] - 现场会议15点在深圳华大时空中心召开[6]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9:15 - 15:00[7] 临时提案情况 - 深圳华大科技6月7日提出7项临时提案[3][4][5] - 提案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9] 议案相关 - 特别决议议案为议案10、11、12[10] -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有6、7、9 - 15[10] -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为9 - 15[10]
华大智造: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4-06-11 20:19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 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三者紧密结合,共同促进 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 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 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 ...
华大智造: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06-11 20:19
激励计划人员与股份分配 - 激励计划拟授予325人,占2023年底员工总数11.33%[12] - 董事余德健获授7.0万股,占授予总数1.07%[12] - 执行副总裁刘健和核心技术人员Radoje Drmanac各获授5.5万股,各占0.84%[12][13] - 322名业务骨干获授637.5万股,占授予总数97.25%[13]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655.5万股,占公告时股本总额1.58%[14] 激励计划规则 - 全部有效期内激励计划涉及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股本总额20%[13] - 任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不超审议时股本总额1.00%[14]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36个月[15] - 需在股东大会通过后60日内授予并公告,否则终止[15][16] - 第一个归属期为授予日起12 - 24个月,归属比例50%[16][39] - 第二个归属期为授予日起24 - 36个月,归属比例50%[16][39]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8] - 董事和高管6个月内反向交易,收益归公司[18]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违规不得获授或归属[21] 业绩考核 - 考核年度为2024 - 2025年,以2023年非疫情相关营收27.09亿元为基数[23] - 2024年营收增长率触发值15%,目标值20%;2025年触发值32%,目标值44%[23] - 公司层面按业绩完成度确定归属比例[23] - 个人层面按绩效考核等级确定归属比例[24][25] 授予价格 - 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均价50%为24.45元/股[26][36] - 草案公告前20个交易日均价50%为26.15元/股,授予价为26.15元/股[26][37] 其他要点 - 公司不存在不能行使激励计划情形[29] - 特定情形下计划终止,已授未归属股票作废[29][30] - 计划实施不影响股权分布上市条件[31] - 激励对象范围和资格合规,无独立董事、监事[33] - 上市公司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35] - 授予价格符合规定,定价合理[38] - 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40] - 公司应核算股权激励费用[41] - 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和股东权益有正面影响[43] - 激励计划考核分公司和个人层面[44] - 公司层面考核选用非疫情相关营收增长率[44] - 激励计划考核体系科学合理[45] - 激励计划需经股东大会批准[47]
华大智造: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2024-06-11 20:19
证券代码:688114 证券简称:华大智造 公告编号:2024-03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或/和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 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为655.5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1,563.76万股 的1.58%。 一、股权激励计划目的与原则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 (一)本激励计划的目的与原则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 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 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经营目标 的实现,在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 ...
华大智造: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4-06-11 20:19
激励计划基本信息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655.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58%[6][31] - 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涉及标的股票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20%[7][31] - 任一激励对象获授公司股票累计不超公司股本总额1%[7][31]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6.15元/股[8][40] - 拟授予激励对象325人,占2023年员工总数11.33%[8][27]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36个月[10][34] 过往激励方案情况 - 2020年向117名激励对象授予46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29.70元/股[20] - 2020年期权激励方案已完成2527624份行权登记,剩余1381864份行权条件未成就[20] 激励对象分配 - 余德健获授7.0万股,占授予总数1.07%,占公告日股本0.02%[32] - 刘健和Radoje Drmanac各获授5.5万股,占授予总数0.84%,占公告日股本0.01%[32] - 322名业务骨干获授637.5万股,占授予总数97.25%,占公告日股本1.53%[32] 归属安排 - 限制性股票分两个归属期,归属比例均为50%[37] - 激励对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股份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8] 授予与归属条件 - 授予需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特定负面情形[45][46] - 归属需满足公司和激励对象未发生特定负面情形、任职12个月以上、公司业绩考核达标等条件[48][49][50][51] 业绩考核目标 - 以2023年非公共卫生事件相关营业收入27.09亿元为基数[51] - 2024年非公共卫生事件相关营业收入增长率触发值15%,目标值20%[51] - 2025年非公共卫生事件相关营业收入增长率触发值32%,目标值44%[51] 费用摊销 - 授予655.5万股预计摊销总费用15879.49万元[68] - 2024年预计摊销费用5926.54万元,2025年7939.74万元,2026年2013.20万元[68] 数量与价格调整公式 - 资本公积转增等时,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调整公式为Q=Q0×(1+n)[57] - 配股时,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调整公式为Q=Q0×P1×(1+n)÷(P1+P2×n)[57] - 缩股时,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调整公式为Q=Q0×n[57] - 资本公积转增等时,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公式为P=P0÷(1+n)[59] - 配股时,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公式为P=P0×(P1+P2×n)÷[P1×(1+n)][59] 实施流程与规定 - 激励计划需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12] - 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71] - 股东大会审议前公示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天[71] - 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71] - 股东大会通过后60日内授予并公告,否则计划终止[74] 其他规定 - 公司具有对激励计划的解释和执行权,可取消未达归属条件对象的归属[81] - 公司不为激励对象获取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及财务资助[81] - 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85] -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前不得转让等[87] - 激励对象因激励计划收益需按规定纳税[87] 终止与变更情形 - 公司出现特定负面情形,激励计划终止实施[91] - 公司控制权变更等,董事会决定是否终止计划[91] - 激励对象职务变更等不同情况,已获授限制性股票处理方式不同[92][93][94][95][96] - 激励对象出现特定情形,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102]
华大智造: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06-11 20:19
证券代码:688114 证券简称:华大智造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 年 6 月 | | | | 一、释义 | 3 | | --- | --- | | 二、声明 | 4 | | 三、基本假设 | 5 | | 四、本持股计划的主要内容 | 6 | | 五、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持股计划的核查意见 | 24 | | 六、结论 | 27 | | 七、提请投资者注意的事项 | 27 | | 八、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 | 28 | 一、释义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华大智造、公司、本公司 | 指 |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持股计划、本计划、本持 股计划 | 指 |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 | | 《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 指 |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 | | | 法》 | | 本计划草案、本持股计划 草案 | 指 |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 ...
华大智造: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2024-06-11 20:19
持股计划人员与资金 - 参加持股计划员工不超35人,董监高7人[9] - 员工筹集资金不超3778.68万元,份数上限3778.68万份,认购股数上限144.5万股[12] 股份回购情况 - 截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3884398股,占总股本0.9346%,支付资金282576456.53元[13] 持股计划受让与规模 - 持股计划受让价格为26.15元/股[14][15] - 持股计划规模不超144.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35%[25] 持股计划规则 - 公司全部有效持股计划所持股票总数不超公司股本总额10%,单个员工不超1%[25] - 持股计划存续期48个月[26] - 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2期解锁,每期解锁比例50%[29] 考核指标 - 持股计划公司层面考核年度为2024 - 2025年,以2023年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相关营业收入27.09亿元为基数考核增长率,2024年触发值15%、目标值20%,2025年触发值32%、目标值44%[32] - 持有人个人考核结果分S/A/B、C、D五个等级,对应个人层面解锁比例分别为100%、50%、0%[34] 实施流程 - 公司实施持股计划前征求员工意见,董事会审议草案,监事会发表意见,2个交易日内公告[37] - 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和独立财务顾问分别出具法律意见书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并在股东大会2个交易日前公告[37] - 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经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可实施[37] - 召开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选举管理委员会委员,明确实施事项并披露[38] - 公司完成标的股票购买或过户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获得股票情况[38] 管理规定 - 管理委员会管理持股计划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持股计划终止[42] - 召开持有人会议需提前5日书面通知全体持有人,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45] - 持有人会议提案经出席持有人所持1/2以上(含)份额同意视为表决通过,持股计划约定需2/3以上(含)份额同意的除外[47] - 单独或合计持有持股计划30%以上份额的员工可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3日提交临时提案[47] - 单独或合计持有持股计划3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提议召开持有人临时会议[47] - 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主任1人,委员任期为持股计划存续期[48] - 管理委员会不定期会议需提前3日通知全体委员,紧急会议可随时通知[53] - 管理委员会委员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主任应在3日内召集和主持[53] - 管理委员会会议应有过半数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53] - 管理委员会会议通知需包含会议相关信息[54] 授权与权责 -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持股计划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至持股计划实施完毕[57][59] - 公司有权监督持股计划运作等,有义务披露信息等[60][61] - 持有人有权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等,有义务遵守规定等[62][64] 资产与清算 - 持股计划资产包括公司股票对应权益等[65] - 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或提前终止,管理委员会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份额分配[68] 变更与终止 - 持股计划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70] - 持股计划存续期满未展期自行终止,锁定期满股票全部处置完毕可提前终止[72] 其他规定 - 特定情形下管理委员会有权取消持有人资格,收回未解锁部分权益[73] - 公司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持股计划不意味着持有人享有继续在公司服务的权利,劳动关系按劳动合同执行[78] - 公司实施持股计划的财务等按相关制度规定执行,员工个税自行承担[78]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参加持股计划,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78] - 持股计划持有人与计划存在关联关系,参加的董监高承诺不担任管理委员会职务[79] - 本持股计划与公司未来各期员工持股计划独立运行,权益分别独立核算[79] - 本办法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79] - 若本办法与监管机构最新法律、法规冲突,以最新规定为准[79] - 持有人发生职务变更但仍在公司内任职,获授份额按职务变更前程序进行[75] - 存续期内若有未约定需变更持有人份额及权益情况,由公司董事会另行决议[76]
华大智造: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的审查意见
2024-06-11 20:19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的审查意见 我们作为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仔细 审阅了《关于公司拟签订〈知识产权授权许可协议〉及相关〈经销协议〉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的相关文件后,经审慎分析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公司此次与深圳华大生命科学研究院、深圳华大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深 圳华大三箭齐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杭州华大序风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系正 常市场行为,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该等关联交易遵 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 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 ...
华大智造: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2024-06-11 20:19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2024年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655.5万股[1] - 董事、总裁余德健获授7.0万股[1] - 执行副总裁刘健等核心技术人员各获授5.5万股[1] - 322名业务骨干获授637.5万股[1] - 激励对象不超总股本1%,计划标的不超20%[1] - 激励对象不含独立董事、监事[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