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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明环保(603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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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明环保(603568) - 伟明环保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莫愁)
2025-04-18 18:02
(李莫愁) 本人李莫愁,作为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2024 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谨慎、 忠实、勤勉地履职尽责,努力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 所赋予的权利,及时关注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参加董事会,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 相关重大事项发表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 公司的长远发展出谋划策,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起到了 积极作用。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李莫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生,中共党员。现任东 华大学旭日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党支部书记,兼任上海三 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东华 大学会计系副主任,拥有复旦大学会计学博士学位及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担任 东华大学《财务分析》(上海市重点课程)、《审计理论与实务》授 ...
伟明环保(603568) - 2024 Q4 - 年度财报
2025-04-18 17:4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中文简称为伟明环保,股票代码为603568,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3][28] - 报告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21] - 公司于2018年8月10日变更注册地址,由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开发区梧慈路517号变更为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娄桥工业园中汇路81号B2幢5楼东南首[25][26] - 公司办公地址为浙江省温州市市府路525号同人恒玖大厦16楼,邮政编码为325088[26]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交易所网址为www.sse.com.cn[27] - 董事会秘书为程鹏,证券事务代表为王菲,联系电话均为0577 - 86051886,电子信箱均为ir@cnweiming.com[24] - 闽清公司指闽清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18] - 蛟河公司指蛟河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18] - 安福公司指安福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18] - 嘉善环卫公司指嘉善伟明智慧环卫有限公司[18] - 江山餐厨公司指江山伟明餐厨再生资源有限公司[18] - 富锦公司指富锦市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18] - 嘉禾公司指嘉禾伟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8] - 宁晋嘉伟公司指宁晋县嘉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8] - 澄江公司指澄江伟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8] - 蒙阴公司指蒙阴伟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8] 财务审计与报告相关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7] -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7] 公司合规情况 - 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10] - 公司不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10] - 不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情况[11] 风险披露与应对 - 公司已在报告中详细描述行业、市场等风险[12] 现金股利分配 - 公司2024年度拟向可参与分配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48元(含税)[8]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04,648,119股,扣减回购专用账户股份10,611,801股后为1,694,036,318股[8] - 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约8.13亿元(含税)[8] - 每10股派息4.8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约8.13亿元(含税),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率为30.07%[158][159]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04,648,119股,扣减回购专用账户股份10,611,801股后,参与分配股份数为1,694,036,318股[159] - 2023年度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2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约4.24亿元(含税)[155]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为149,233.98万元,年均净利润金额为213,885.73万元,现金分红比例为69.77%[160]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270,387.99万元,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359,722.58万元[160] 公司业务项目情况 - 嘉曼高冰镍项目和嘉曼达高冰镍项目年产高冰镍含镍金属均为4万吨(印尼),嘉曼美高冰镍项目年产高冰镍含镍金属为5万吨(印尼)[20] - 锂电池新材料项目年产20万吨高镍三元正极材料锂电池新材料[20][21] - 报告期末公司投资控股的垃圾焚烧发电运营项目55个(含3个试运行项目),投运规模约3.73万吨/日;餐厨垃圾处理运营项目达19个[40] - 最近三年,2024年生活垃圾入库量1254.38万吨、餐厨垃圾入库量49.46万吨、污泥处理量19.02万吨、上网电量36.18亿度等[40] - 龙泉项目新增200吨/日的一般工业固废和污泥焚烧处置能力,总规模提升至500吨/日;永丰项目垃圾处理费上调8.66%[41] - 公司及下属装备制造公司新增主要日常环保和新材料设备订单总额约31.7亿元[43] - 公司下属嘉曼公司年产4万金吨印尼高冰镍项目首条年产1万金吨富氧侧吹炉生产线投入试生产;伟明盛青公司温州锂电池新材料项目一期年产2.5万金吨电解镍项目投入试生产[43] - 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累计获得核发绿证约492万个,昆山公司出售2.35万个绿证[42] - 永强厨余项目拟获补助5000万元,永康一期提标技改项目拟获补助1015万元;装备集团和新能源集团累计获得产业政策及技改补助约4100万元[42][43]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24年营业收入71.71亿元,较2023年增长19.03%[31] - 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04亿元,较2023年增长31.99%[31] - 2024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33.06亿元,较2023年末增长19.85%[32] - 2024年基本每股收益1.60元/股,较2023年增长32.23%[33] - 2024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2.24%,较2023年增加2.20个百分点[33] - 2024年第一季度至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分别为20.08亿元、21.05亿元、19.32亿元、11.25亿元[35] - 2024年非经常性损益合计8498.49万元,2023年为6027.90万元,2022年为7703.88万元[36] - 交易性金融资产期初余额1200万元,期末余额1600万元,当期变动400万元[38] - 应收款项融资期初余额9615.78万元,期末余额3773.07万元,当期变动 - 5842.71万元[38] -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合计期初余额1.12亿元,期末余额5700.56万元,当期变动 - 5543.37万元[38]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达2,748,018.19万元,同比增长14.02%[66]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所有者权益1,502,331.18万元,同比增长19.85%[66]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45.33%[66]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17,109.53万元,同比增长19.03%[66]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0,387.99万元,同比增长31.99%[66] - 营业收入71.71亿元,较上年同期60.25亿元增长19.03%[68] - 主营业务收入71.29亿元,比上年增长18.97%;主营业务成本34.54亿元,比上年增长9.48%;主营业务毛利率51.56%,比上年增加4.2个百分点[69] - 销售费用2117.42万元,较上年同期988.80万元增长114.14%,主要因工薪支出增加[68][6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69亿元,较上年同期2.73亿元增长71.47%,主要因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68]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27.32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38.10%;关联方销售额为0[74]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23.37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43.39%;关联方采购额为0[74] -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1.14亿元,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为1.59%[77] - 营业成本34.60亿元,较上年同期31.66亿元增长9.27%[6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30亿元,较上年同期23.21亿元增长4.69%[6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为24.30亿元,上年同期数为23.21亿元,变动比例为4.69%[8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为4.69亿元,上年同期数为2.73亿元,变动比例为71.47%[81] - 货币资金本期期末数为22.50亿元,占总资产比例8.19%,较上期期末变动-12.63%[84] - 应收账款本期期末数为34.45亿元,占总资产比例12.54%,较上期期末变动54.17%,因业务规模扩大增加应收款[84] - 在建工程本期期末数为23.75亿元,占总资产比例8.64%,较上期期末变动179.88%,因嘉曼高冰镍项目建设投资支出增加[85] - 短期借款本期期末数为1.00亿元,占总资产比例0.36%,较上期期末变动-71.80%,因偿还到期借款[85] - 长期应付款本期期末数为6.03亿元,占总资产比例2.19%,较上期期末变动1313.49%,因企业间有偿借款增加[86] - 境外资产为32.66亿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1.88%[87] - 受限资产合计账面价值为26.42亿元,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等多种资产受限[89] - 无形资产本期期末数为142.10亿元,占总资产比例51.71%,较上期期末变动7.24%[85] - 报告期投资额为64,235.11万元,上年同期为49,090.87万元,变动幅度为30.85%[99] - 交易性金融资产金额为12,000,000.00元,累计公允价值变动为1,635,000,000.00元,减值为1,631,000,000.00元[103] - 应收款项融资金额为96,157,786.00元,变动损益为 - 58,427,065.82元[103] 各条业务线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24年度公司环保项目运营收入达33.70亿元,装备、EPC及服务收入实现37.59亿元,装备、EPC及服务业务同比增长28.88%[40][43] 公司组织架构与人员变动 - 2024年1月,盛嘉曼新能源有限公司完成注销,伟明装备集团设立温州伟明亿达设备有限公司和温州伟明弘宇设备有限公司[90] - 2024年5月,公司将中环智慧环境有限公司20.6%股权转让给其他自然人,变更后持有30.4%股权[90] - 2024年5月,公司合资设立河池泰欣光谷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和普洱泰欣光谷环境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各1%[90] - 2024年7月,公司设立温州伟明置业有限公司,中环智慧设立西安分公司[90] - 2024年11月,伟明盛青公司设立伟明盛青(香港)有限公司,注册股本1万美元[91] - 2024年12月,嘉曼公司注册资本增至1亿美元[91] - 2024年12月,伟明装备集团设立昆山伟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92] - 2024年12月,嘉禾公司和温州中智合资设立嘉禾伟明智慧环卫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温州中智持股70%[93] - 2024年12月,伟明环保集团设立安福县伟明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94] 行业政策环境 - 2024年10月发布《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建立健全相关市场和价格机制[96] - 2024年12月印发《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烧厂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到2025年底前全省超三分之一生活垃圾焚烧厂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到2027年底前基本完成改造任务[96] - 2024年3月七部门印发《关于印发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推动重点用能设备能效升级,更新固废处理和节水设备[96] - 2024年7月发布《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安排专项资金加大设备更新支持力度,扩大支持范围[97] - 2024年7月提高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标准,更新车龄8年及以上的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平均每辆车补贴6万元[97] - 2024年7月提高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1.5万元[97] - 2024年我国出台系列政策,围绕绿色低碳转型等推动经济发展,给公司相关业务带来新机遇[98] 公司子公司增资情况 - 永康公司报告期增资1,847.52万元,上市公司占其权益比例为100%[99] - 宁晋嘉伟公司报告期增资1,260.00万元,上市公司占其权益比例为63%[99] - 嘉曼公司报告期增资2,800万美元,上市公司占其权益比例为63%[100] - 陇南公司报告期增资900万元,上市公司占其权益比例为89.56%[100] 行业市场数据 - 截至2023年底全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达114万吨/日,焚烧处理能力86万吨/日,占比超75%[51] - 2024年1 - 11月中国新能源汽车市场销量占全球市场份额接近70%[53] - 2023年我国城镇化率超过66%,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约为25,408万吨[105] - 截至2023年末,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数量增至696座,焚烧处理能力达到861,777吨/日[107] - 2021 - 2023年公司垃圾焚烧处理量分别为664.45万吨、889.10万吨、1,120.07万吨,全国市场份额分别为3.69%、4.56%、5.35%[108] - 2021 - 2023年公司浙江省垃圾焚烧处理量分别为493.46万吨、523.32万吨、546.41万吨,
伟明环保(603568) - 伟明环保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5-04-18 17:37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 证券代码:603568 | | | | | --- | --- | --- | --- | --- | | 转债简称:伟 22 | 转债代码:113652 | | | | | 转债 | | 转债 | | | | | | | 公告编号:临 | | | | | | | 2025-018 | | 转债简称:伟 24 | 转债代码:113683 | | |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
伟明环保(603568) - 伟明环保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2025-04-18 17:37
会计政策执行 - 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等[1][4] - 2024年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1] - 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部分规定并追溯调整[4] 财务影响 - 2024年度主营业务成本受影响7,581,318.54元[5] - 2023年度主营业务成本受影响5,015,989.54元[5] - 2024年度销售费用受影响 -7,581,318.54元[5] - 2023年度销售费用受影响 -5,015,989.54元[5] 影响评估 - 执行部分规定对当期及前期财务无影响[4] - 会计政策变更无重大影响,符合情况不损利益[4]
伟明环保(603568) - 伟明环保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2025-04-18 17:37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 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相关 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时间 2023 年 8 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 〔2023〕11 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 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 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 露提出了具体要求。该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 2023 年 10 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21 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 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 执行该解释规定。 2024 ...
伟明环保(603568)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2025-04-18 17:37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鉴证报告 关于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ZF10290号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浙江伟明环保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是否由具有执业许可的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些 t 浙江伟明环保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 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 ...
伟明环保(603568) - 伟明环保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5-04-18 17:37
| 证券代码:603568 |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 | 公告编号:临 | 2025-020 | | --- | --- | --- | --- | --- | | 转债代码:113652 | 转债简称:伟 22 | 转债 | | | | 转债代码:113683 | 转债简称:伟 24 | 转债 | | |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5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与浙江伟明盛青能源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明盛青公司") 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确定的,关联交易将严 格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定价公平合理,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 易而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 ...
伟明环保(603568) - 伟明环保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4-18 17:37
经核查独立董事李光明先生、李莫愁女士和章剑生先生的任职经历及其签署 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 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 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8 日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浙江伟明环保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李光明先生、 李莫愁女士和章剑生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
伟明环保(603568)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2025-04-18 17:37
作为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明环保"或"公司")2022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伟22转债")和2024年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伟24转债")的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人")对"伟22转债"和"伟24转债" 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2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252号《关于核准浙江伟明环保 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22年7月22日向 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伟22转债")1,477万张,每张面值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477,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11,077,500.00 元(含税)后实际收到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为人民币1,465,922,500.00元, 上述款项已于2022年7月28日全部到位。 ...
伟明环保(603568) - 伟明环保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5-04-18 17:37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4 年,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忠 实和勤勉义务,恪尽职守,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 信")2024 年审计资质及审计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 信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 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 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 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 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 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