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同飞股份(300990)
icon
搜索文档
同飞股份(300990) - 202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5-04-17 16:47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 3—8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5〕4229 号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飞股份公司)管 理层编制的 2024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同飞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同飞股份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同飞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 1146 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 证其内容真实、准 ...
同飞股份(300990) -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2025-04-17 16:47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国富证券"或"保荐机构")作 为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飞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限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目前,持续督导期限已满,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 有关规定出具保荐总结报告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一)尽职推荐期间 保荐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恪守业务规范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公司及其主要股东进行尽职 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积极配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的审核,组织公司及中介机构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 会的意见进行反馈答复,并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推荐股票上市相关文件, 最终顺利完成对公司的保荐工作。 (一)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 ...
同飞股份(300990) -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5-04-17 16:47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项 目 | | 序号 | 金 额 | | --- | --- | --- | --- | | 募集资金净额 | | A | 100,440.87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90,813.25 | | | 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净额 | B2 | 2,752.44 | | | 项目结项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B3 | 5,974.50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6,575.70 | | | 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净额 | C2 | 181.04 | | | 项目结项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C3 | 10.90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97,388.95 | | | 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净额 | D2=B2+C2 | 2,933.48 | | | 项目结项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D3=B3+C3 | 5,985.40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 E=A-D1+D2-D3 | 0.00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 F | 0.00 | | 差异 | | G=E-F | 0.00 | 关于三 ...
同飞股份(300990) -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5-04-17 16:47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国富证券"或"保荐机构")作 为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飞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同飞股份2024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 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 准日,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 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在完整性、合规性、有效性 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由于内部控制固有的局限性、内部环境 ...
同飞股份(300990)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亚超)
2025-04-17 16:46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赵亚超,女,198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中国 注册会计师。2014 年 7 月至 2015 年 5 月任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税务专 员;2015 年 5 月至 2017 年 5 月任河北东方学院会计系教师;2017 年 5 月至 2017 年 8 月任廊坊新奥燃气有限公司管理会计;2017 年 8 月至今,任廊坊师范学院 财务管理系教师。2023 年 8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赵亚超,作为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 ...
同飞股份(300990)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吉祥)
2025-04-17 16:46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张吉祥,作为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 独立的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 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张吉祥先生,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2003 年至 2005 年任南开大学生命科学院博士后;2005 年至今,任廊坊师范学院化学 与材料科学学院教授。2023 年 8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 ...
同飞股份(300990)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4-17 16:46
经核查独立董事张吉祥先生、赵亚超女士、康金龙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 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 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 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 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张吉祥先生、赵亚超女士、 康金龙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7 日 1 ...
同飞股份(300990)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康金龙)
2025-04-17 16:46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康金龙,作为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 独立的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 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康金龙,男,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8 年至 2010 年任河北唤民律师事务所律师;2010 年至今,任河北王洪波律师事务 所律师。2023 年 8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
同飞股份(300990) - 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行具体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2025-04-17 16:45
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行具体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 进一步推动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结合公司经营业绩实际情况,拟定 2025 年中期(包含半年度、前三季度)分红安排。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中期分红安排情况 1、公司拟于 2025 年中期(包含半年度、前三季度)根据当期实际经营业绩 及公司资金使用计划情况,并结合未分配利润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适当分红。如进 行分红,将以公司当时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当期净利润。 证券代码:300990 证券简称:同飞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8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 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下制定并执行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决 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 ...
同飞股份(300990) - 关于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5-04-15 17: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5 月 7 日召 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 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 超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及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进行现 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投资额度 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公司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 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近日,公司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证券代码:300990 证券简称:同飞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2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