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丰智能(300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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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丰智能: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04-25 21:32
担保额度 - 2024年度公司担保金额不超62000万元[3]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22000万元[3] - 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40000万元[3] 子公司业绩 - 久丰智能2023年度营收7080.14万元、净利润616.38万元[5] - 三丰小松2023年度营收17233.73万元、净利润1015.24万元[8] - 三丰机器人2023年度营收3398.35万元、净利润405.58万元[11] - 三丰有限2023年末营收2221.50万元、净利润 -339.55万元[15] - 三扬石化2023年末营收6038.29万元、净利润 -155.60万元[17] - 鑫燕隆2023年末营收99967.94万元、净利润1366.67万元[19] - 博至盛2023年末营收1858.28万元、净利润 -57.60万元[21] 子公司资产负债 - 久丰智能资产负债率43.31%[7] - 三丰小松资产负债率91.62%[9] - 三丰机器人资产负债率89.91%[12] - 三丰有限资产负债率126.64%[6] - 三扬石化资产负债率37.42%[6] - 鑫燕隆资产负债率67.78%[6] - 博至盛资产负债率86.33%[6] 子公司新增担保 - 久丰智能新增担保额度6000万元,占比3.13%[6][7] - 三丰小松新增担保额度16000万元,占比8.36%[6][9] - 三丰机器人新增担保额度5000万元,占比2.61%[6][12] - 三丰有限新增担保额度1000万元,占比0.52%[6] - 三扬石化新增担保额度1000万元,占比0.52%[6] - 鑫燕隆新增担保额度30000万元,占比15.67%[6] - 博至盛新增担保额度3000万元,占比1.57%[6] 其他 - 担保事项已通过2024年4月24日董事会审议,待股东大会批准[4] - 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可循环使用[3] - 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以所持股份为担保提供反担保[23] -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总额度62000万元,占比32.39%,实际担保余额5450万元,占比2.85%[25]
三丰智能: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25 21:32
证券代码:300276 股票简称:三丰智能 编号:2024-023 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 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 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集的合法性及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
三丰智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惠好)
2024-04-25 21:32
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刘惠好自 2023 年 2 月起任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独 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和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提案,对公司相关事项提出了中肯建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3 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 2023 年度具体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 本报告期应 参加董事会 次数 现场出席董 事会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 加董事会次数 委托出席 董事会次 数 缺席董 事会次 数 是否连续两 次未亲自参 加董事会会 议 出席股 东大会 次数 刘惠好 6 6 否 1 2023 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6 ...
三丰智能: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5 21:32
第一条 为规范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 交易行为,保证公司与关联方所发生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保证 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诚实信用的原则; 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二)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五)不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 第三条 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关联人以垄断采购和销售业务渠道等方式 干预公司的经营,损害公司和非管理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的价格或收费原则应 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 第四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交易 第五条 公 ...
三丰智能: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4-04-25 21:32
证券代码:300276 股票简称:三丰智能 编号:2024-017 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 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向银 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 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额度循环滚动使用。授信 形式及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专项贷款、承兑汇票、保函、票据贴现、 保理等综合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含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 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建设的实际资金需求而定,具体合作金融机构 及最终融资额、形式后续将与有关机构进一步协商确定,并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 准。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东大会召开日至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为办理上述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申请及后续相关借款、担保等事项,董事 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 ...
三丰智能: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5 21:32
内部控制 - 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1] - 未发现公司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3][4]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报表营收总额的100%[7] - 公司依据相关规定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并持续改进优化[22]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27] - 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27] 公司治理 - 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设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8] - 公司设董事会办公室等职能部门并制定岗位职责[8] - 公司设审计部,围绕目标开展审计工作[9] - 公司建立良好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机制[10] - 公司建立内外部信息沟通渠道和内部监督机制[20][21] 业务管理 - 公司对工程项目实施“矩阵式项目管理”[9] - 公司建立合理采购付款等流程,对供应商进行定期评估及分类[13] - 公司以销定产,划分多个片区开展销售业务,防范应收账款坏账风险[14] - 公司建立三位一体研发体系,重视研发成果保密[15] 财务数据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担保余额合计金额为5200万元[15] 投资并购 - 报告期内使用自有资金500万元收购控股子公司湖北三丰智能装备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40%股权[16] - 报告期内使用自有资金2000万元参与投资博睿斯数字能源(深圳)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6.9823%[16] - 报告期内使用自有资金600万元收购控股子公司湖北三丰智能装备有限公司40%股权[16] - 全资子公司黄石久丰智能机电有限公司与陈光义共同投资设立湖北鼎誉工程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2400万元,出资比例为60%[16] 标准制定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标准:资产总额潜在错报,一般缺陷<0.3%,重要缺陷0.3%(含) - 0.5%(含),重大缺陷>0.5%[23]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标准:营业收入潜在错报,一般缺陷<0.5%,重要缺陷0.5%(含) - 1%(含),重大缺陷>1%[23]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标准:利润总额潜在错报,一般缺陷<0.5%,重要缺陷0.5%(含) - 1%(含),重大缺陷>1%[23]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标准:直接财产损失,一般缺陷<0.3%,重要缺陷0.3%(含) - 0.5%(含),重大缺陷>0.5%[26]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定性标准:会计报表等方面重大违规、审计监督职能失效、审计报告非无保留意见[23]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定性标准:报表编制不符要求致重要错报、以前年度报告需追溯调整[24]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定性标准:违法受罚、缺乏民主决策等七种情形[26]
三丰智能: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5 21:32
会议安排 -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2] - 公司拟定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5] 议案表决 -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多项议案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3][4][5][6][7][8][10][11][12][13][14][15][16][17][18][19][20] - 多项制度修订议案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通过[21][22][23][24] 议案审议 - 《2023年年度报告》等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3][5][6][8][10][11][12][14][15][16][19][20] - 《2023年年度报告》等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5][6][7][10][13] 报告与公告 - 公司独立董事递交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股东大会述职[3] - 公司出具《董事会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3] - 相关报告及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对应公告[5][7][8][10][11][12][13][14][15][16][17][18][19][20] 其他事项 - 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10] - 对《公司章程》等多项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完善[14]
三丰智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沈道富)
2024-04-25 21:32
会议召开 - 2023年度召开7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均亲自出席[4] - 2023年度召开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无缺席[6] - 2023年12月27日独立董事与注册会计师等召开审前沟通会[7] 决策事项 - 2023年7月10日审议通过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议案[11] - 2023年4月22日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14] 报告披露 - 2023年度按时编制并披露多份报告[13] 人员选举 - 2023年度完成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补选及独立董事选举[15]
三丰智能: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5 21:28
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 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 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及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等《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收入水平与公司规模和业绩相挂钩,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 平;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薪酬发放与绩效考核、奖惩及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专 ...
三丰智能:子公司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5 21:28
第三条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公司以其持有的股权份额依 法对子公司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股份处置等股东权利,并负 有对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母公 司")子公司的管理控制,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确保子公司规范、高效、 有序的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本公司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其设立形式包括: (一)公司独资设立或以收购方式形成的持股 100%的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或者通过收购方式 形成的持股 50%以上(不含 50%)或持股未超过 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 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