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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原股份(002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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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原股份将于5月20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
金融界· 2025-04-15 19:56
文章核心观点 牧原股份发布公告,将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并进行网络投票,股权登记日为5月12日,会议地点在南阳市卧龙区龙升工业园区牧原会议室,本次大会将审议24项议案 [1] 股东大会信息 - 召开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 [1]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 [1] - 股权登记日为5月12日,当日收市后持股投资者可参与投票 [1] - 会议地点在南阳市卧龙区龙升工业园区牧原会议室 [1] 审议议案 - 《关于 <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 的议案》 [1] - 《关于 <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 的议案》 [1] - 《关于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的议案》 [1] - 《关于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的议案》 [1] - 《关于 <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的议案》 [1] -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 [1] -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 - 《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 - 《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 - 《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 的议案》 [1] - 《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 [1] - 《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 [1] - 《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1]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 - 《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1] - 《关于H股股票发行并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1] - 《关于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 H 股股票发行并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1] - 《关于公司发行H股之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 - 《关于就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上市修订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1] - 《关于修订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草案)> 的议案》 [1] - 《关于修订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草案)> 的议案》 [1] - 《关于划分董事角色及职能的议案》 [1] - 《关于投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议案》 [1] - 《关于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 [1]
牧原股份(002714) - 关于筹划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2025-04-15 19:16
公司信息 - 公司证券代码为002714,简称为牧原股份,债券代码为127045,简称为牧原转债[1] 上市计划 - 2025年4月15日审议通过发行H股并在港交所上市议案[3] - 拟发行H股在港交所主板挂牌上市,将在有效期内择机完成[3] - 正与中介商讨相关工作,细节未确定,最终实施有不确定性[4]
牧原股份(002714)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5-04-15 19:16
募集资金情况 - 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总额95.5亿元,净额95.28685亿元[1] - 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150112584股,总额59.9999998248亿元,净额59.8710667025亿元[7] - 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支出95.911504亿元,与承诺金额差异6246.54万元[10] - 2022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支出59.971054亿元,与承诺金额差异999.87万元[11] 资金使用情况 - 2021年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2024年末余额为0元[3] - 2022年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2024年末账户已销户[8] - 2024年将剩余5.768227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使用5.781988亿元[16] - 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置换自筹资金36.874415亿元[17] 项目投资情况 - 固镇等多个生猪养殖及屠宰项目有投资总额和承诺投资金额[14][15] 理财情况 - 2022 - 2024年拟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2024年末已全部赎回[24][25] 项目效益情况 - 部分生猪养殖和屠宰项目未达预期收益[22] - 多个生猪养殖项目产能利用率和效益情况不一,部分未达预计效益[35][36][37] - 所有项目承诺效益合计384,525.04,2022 - 2024年实际效益分别为78,766.24、 - 30,619.54、113,037.06,累计实现效益319,084.96[37]
牧原股份(002714) - 关于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5-04-15 19:16
审计机构聘请 - 2025年4月15日公司会议审议通过聘请毕马威华振为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2] - 聘请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自决议通过生效[9] 审计机构情况 - 2024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1人等[4] - 2023年其审计业务收入超39亿元等[4]
牧原股份(002714) -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4-15 19:15
股东大会时间 - 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现场14:30开始[2]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12日[3] - 出席现场会议报名登记时间为2025年5月13 - 14日[9] 投票相关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9:15 - 15:00(互联网)等[20] - 深市股东投票代码为"362714",简称为"牧原投票"[18] - 股东只能选现场或网络一种投票方式,重复以首次为准[3][4] 会议议案 - 会议审议24项议案,部分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6] - 《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港交所上市方案》有10个子议案[22] 其他信息 - 现场会议地点为南阳市卧龙区牧原会议室[3] - 会议联系地址为河南南阳牧原证券部,联系人曹芳[12] - 出席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12]
牧原股份(002714)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4-15 19:15
发行上市计划 - 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2] - H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3] - 发行股数不超过发行后总股本的8%(超额配售权行使前),授予整体协调人不超过发行H股股数15%的超额配售权[4] - 发行方式为香港公开发售及国际配售新股[4] - 发行价格通过订单需求和簿记结果由相关方协商确定[6] - 发行对象包括境外投资者、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等[6] - 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承销[8] - 筹资成本具体费用金额待确定[8] 议案决议 - 多项议案均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包括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等[11][12][13] - 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扣除费用后用于推进国际化战略、研发创新及公司运营等[13] - 发行并上市相关决议有效期为经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24个月,若取得监管文件,有效期延长[14] 授权事项 -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处理发行并上市相关事项,包括确定发行规模、价格等[15] - 授权曹治年先生、毛劲仪先生办理发行并上市事务[26] - 授权期限为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若取得相关文件,有效期延长[24] 其他事项 - 拟委任秦军和梁颕娴为联席公司秘书,曹治年和梁颕娴为授权代表[34] - 拟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为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36] - 提请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37]
牧原股份(002714) -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2025-04-15 19:15
会议决策 - 推选冯根福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1] - 通过公司发行H股并在港交所上市的议案[1] 发行信息 - 发行H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3] - 24个月内选择时机完成发行,具体时间由授权人士决定[3] - 发行方式为香港公开发售及国际配售新股[3] - 发行H股股数不超过发行后总股本的8%(超额配售权行使前),授予15%超额配售权[4] - 发行价格由授权人士和整体协调人协商确定[5] 其他事项 - 发行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承销[7] - 聘请保荐人等中介机构,由授权人士选聘并签署协议[8] - 多项议案表决结果均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9][10][11][13][14][15]
牧原股份(002714)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2025-04-15 19:05
募集资金情况 - 2021年8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总额95.5亿元,净额95.28685亿元[12] - 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150,112,584股,总额5,999,999,982.48元,净额5,987,106,670.25元[20] - 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368,744.15万元[33] 资金使用情况 - 2021年可转债募集资金用于生猪产能扩张648,428.35万元,补充及偿债310,686.70万元[25] - 2022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6] - 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债累计使用959,115.04万元,2022年非公开发行累计使用599,710.54万元[46][49] 账户情况 -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0元,部分已销户[14][15][19] - 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债账户2025年1月31日销户,2022年非公开发行账户已销户[41][42] 项目变更情况 - 公司变更部分2021年度募集资金用途,57,819.88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2] - 公司将多个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增加部分项目实施地点[29][31] 效益情况 - 2022 - 2024年各项目承诺效益384,525.04万元,累计实现319,084.96万元[54] - 27个项目中13个达预计效益,14个未达[52][53][54] 产能利用率情况 - 柘城县牧原农牧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最高,达662.05%[53] - 淮安市洪泽牧原农牧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最低,为13.11%[54]
牧原股份(002714) - 公司章程(草案)
2025-04-15 19:04
公司设立与上市 - 公司于2014年1月6日获批发行3000万股新股,1月28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由28位发起人发起设立,发起时股份总数为2亿股[11] - 秦英林发起时持股137,935,458股,持股比例68.97%[11]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收购特定情形股份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应3年内转让或注销[15]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种类股份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7] - 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18] 股东权益与会议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收回短线交易收益,未执行可起诉[18] - 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违法违规,股东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2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23]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27]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须经股东大会审议[28][29]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9]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38]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38]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1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书面通知各股东[38] 会议主持与决议 - 董事长、副董事长不能履职时按规定推举人员主持股东大会[45]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9]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0] 董事与监事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3] - 独立董事人数不得少于三人,占公司董事会人数至少三分之一[69] - 监事会设3名监事,由2名股东代表和1名职工代表组成[95] 交易审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相关指标一定比例时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74] - 提供担保、对外财务资助等特定情形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76]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达到一定标准时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77]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00]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0%,每次利润分配现金分红占比最低达40%[102]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6] 其他事项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0]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由股东大会决定审计费用[115]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等按规定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22][123]
牧原股份(002714) - 总裁工作细则(草案)
2025-04-15 19:04
人员职责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5] - 总裁主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报告工作[7] - 常务副总裁、副总裁协助总裁工作,总裁不在时可代行职权[8]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事务[10] - 财务负责人每月组织经济活动分析并提经营建议[12] - 首席财务官研究重大事项,负责融资等业务[14] - 首席人力资源官制定人力资源战略规划,负责招聘等工作[15] - 首席法务官评估经营项目法律风险,处理法律纠纷[17] - 首席战略官研究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18] - 发展建设总经理制定发展规划,负责对外拓展建设[20] 决策权限 - 总裁办公会可决定交易涉及资产总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的交易事项[27] - 总裁办公会可决定交易标的资产净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或绝对金额不超1000万元的交易事项[27] - 总裁办公会可决定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或绝对金额不超1000万元的交易事项[27] - 总裁办公会可决定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或绝对金额不超100万元的交易事项[28] - 总裁办公会可决定交易成交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或绝对金额不超1000万元的交易事项[28] - 总裁办公会可决定交易产生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或绝对金额不超100万元的交易事项[28]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低于30万元的关联交易可由总裁办公会决定[30] -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低于300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的关联交易可由总裁办公会决定[31] - 单笔捐赠金额或会计年度内累计捐赠总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的事项可由总裁办公会决定[31] 其他规定 - 大额款项支出实行总裁或常务副总裁和财务负责人联签制度[32] - 细则作为《公司章程》附件,与正文具同等效力[37] - 细则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抵触时应修订[37]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8]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H股在港交所上市日生效[38] - 文档涉及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4月相关内容[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