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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新材(00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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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新材(002254) - 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2025-04-18 22:31
临时公告:2025-026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6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基本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为了 更加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 性原则,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集团")及合并 范围内子公司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应收款 项融资、存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 试,并对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 计提相应的减值损失,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 项目 | 金额 | 计提金额占 2024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 | | --- | --- | --- | | 应收票据信用减值 ...
泰和新材(002254) -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5-04-18 22:31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或"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4 年度 审计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现将会计师事 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 下: 一、2024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2011 年 12 月 22 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 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先生。致同拥有北京市财 政局核发的编号为 0014469 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致同从业人员近 6,000 人,其中合伙人 239 名,注册会计师 1,359 名,签署过证 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公司于 20 ...
泰和新材(002254)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2025-04-18 22:3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泰和新 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和新材"、"公司")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对应的 2024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84 号),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05,318,350 股新股。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59,730,481 股,发行价 格 18.70 元/股,募集资 ...
泰和新材(002254) -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25-04-18 22:31
单位:万元 | 项目 | 本年累计 | 上年同期 | 增减金额 | 增减幅度 | | --- | --- | --- | --- | --- | | 营业收入 | 392,936.26 | 392,527.97 | 408.29 | 0.10% | | 利润总额 | 4,553.26 | 44,313.69 | -39,760.44 | -89.72%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 8,953.71 | 33,304.16 | -24,350.45 | -73.12% | | 基本每股收益 | 0.10 | 0.39 | -0.29 | -74.36% | 二、经济效益变动分析 财务决算和预算报告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第一部分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一、全年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公司本年完成营业收入 39.29 亿元,同比上升 0.10%;利润总额 4,553.26 万 元,同比下降 89.7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953.71 万元,同比下降 73.12%。 本年纤维生产量 92,733 吨,同比上升 12.86%;销售量 87,044 吨,同比 ...
泰和新材(002254) - 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5-04-18 22:31
临时公告:2025-016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 2025-016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无异议。本事 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 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 12 月 2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临时公告:2025-016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 或"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须 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
泰和新材(002254) -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5-04-18 22:31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 管理办法和内部控制评价及缺陷认定整改管理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 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 ...
泰和新材(002254)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4-18 22:31
经核查独立董事王吉法、金福海、程永峰、唐长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 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 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 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则中 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 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王吉法、金福海、程永峰、唐长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 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7 日 ...
泰和新材(002254) -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5-04-18 22:31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度,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以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为原 则,勤勉尽责,积极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合规 性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事项进行了核查,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报告的 编制进行了审核,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促进公 司规范运作。现将公司监事会 2024 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的召开情况 本年度,公司共召开了五次监事会,有关情况如下: 1、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本公司召开,会 议决议公告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在本公司召开,会 议公告于 2024 年 8 月 ...
泰和新材(002254)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2025-04-18 22:31
临时公告:2025-018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满足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含子公司)拟按照持股比 例为子公司烟台泰和新材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和销售公司")、宁夏宁东 泰和新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东泰和新材")、烟台纽士达氨纶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纽士达氨纶")、烟台泰和乐彩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和乐彩")、 宁夏宁东泰和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和化学")、宁夏泰和芳纶纤维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宁夏泰和芳纶")、烟台泰和新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智能装备")七家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及综合授信事宜提供担保,累计最 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1.78 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的最 高担保额度为 22.78 亿元,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担保对象的最高担保额度为 9亿元),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通过该议案后与有关方面签订相关协议。 本议案已经出席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全体董事同意,根据相 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 ...
泰和新材(002254) -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2025-04-18 22:31
临时公告:2025-021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 2025-021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投资种类: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 拟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币种只限于公司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币种。 2、投资金额:预计公司及子公司自本计划审批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任一时 点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类业务金额不超过等值 6,000 万美元,交易金额在上述 额度范围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展期交易不重复计算。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的是锁定汇率风险、套 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仍可能存在市场风险、内部 控制风险及履约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下同)因业务发展需要,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本项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