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宏远(000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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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宏远A: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12-23 18:35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1] - 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6人[1] 制度表决 -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表决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表决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表决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表决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 - 《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表决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 - 《舆情管理制度》表决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6]
粤宏远A: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
2024-12-23 18:35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规范行为、增加信息披露透明度[2] - 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等六项原则[3][5] 责任主体 - 董事会秘书为接待与推广事务负责人,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5] 活动规则 - 定期报告披露前十五日内尽量避免投资者关系活动[6] - 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8] - 活动中不得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10] - 安排活动避免来访人员获取内幕信息[11] - 与特定对象沟通要求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12] - 再融资计划注意信息披露公平性[16] - 活动应登记备查[16] - 不得泄露非公开重大信息[18] - 发布重大信息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并披露[18] 制度执行 - 违反制度规定应担责[18] - 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18] - 抵触后续法规按新规定执行[1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9] - 经董事会审议批准生效及修改[20] 制度信息 - 制度发布主体为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1] - 发布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21]
粤宏远A: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4-12-23 18:35
报告编制与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8]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8] - 年度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等内容[9] - 中期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等内容[10]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11] 业绩预告与说明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3]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波动应披露财务数据[13] - 定期报告审计意见非标准时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3] 股份相关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15][1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17][18][27] 其他披露事项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说明具体原因和其陈述意见[19] - 控股、参股公司重大事件可能影响股价时公司应披露[25] 信息披露管理 - 董事会负责信息披露工作统一管理和事项决定[23]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及对外公布事宜[24] - 证券事务部是信息披露执行部门[25] 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披露需经确定日期、编制、审议等多环节[29] - 临时报告披露分不同情况遵循相应程序[30] 信息管理与责任 - 公司各部门报送未披露资料信息应妥善保管,重大内幕信息指定专人负责[34] - 公司董事会应在信息公开前将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34] - 公司董事等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负责,部分人员承担主要责任[36] - 相关当事人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给予批评等处分并可要求赔偿[36] - 相关人员违规披露虚假信息造成损失,依法承担行政等责任[36] 信息补救与追责 - 公司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遗漏或误导,须及时发布更正等公告[32] - 公司聘请人员擅自泄漏信息,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权利[37] - 公司未公开信息泄露,董事会秘书应及时补救并报告[37] 其他要求 - 公司应关注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异常交易和媒体报道[19][21] - 控股子公司召开董事会等会议,会后两个工作日内将会议决议及全套文件报董事会秘书[31] - 公司管理层可与媒体等讨论非重大和已公开重大信息[36]
粤宏远A:舆情管理制度
2024-12-23 18:35
舆情管理 - 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保护投资者权益[2] - 舆情分重大和一般两类[4][6] - 成立舆情工作组,总经理任组长[7] 处理机制 - 信息采集在董秘办,负责收集分析[7] - 一般舆情董秘灵活处置,重大舆情工作组决策[16][17]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其修订解释[24]
粤宏远A: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2024-12-23 18:35
审计工作安排 - 会计年度结束后三十日内确定前一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时间安排[4] - 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5] 审计沟通与评审 - 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后进行汇报与沟通,形成书面评审文件[3][6] 事务所聘任 - 续聘或改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需评价并提交决议[3] 保密与制度 - 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委员保密且不得买卖股票[6] - 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度制定、修订、解释和施行[12]
粤宏远A: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4-12-23 18:35
董监高股份转让限制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8] - 以上年末所持股份总数为基数算可转让数量,新增无限售当年可转25%[8] - 离婚分配股份后减持,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各自每年转股不超25%[10] - 公司上市交易1年内,董监高所持股份不得转让[4] 董监高买卖股票时间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5]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5] 董监高信息申报 - 新任董监在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信息[14] - 新任高管在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信息[14] - 现任董监高信息变化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信息[14] - 现任董监高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信息[14] 董监高股份变动披露 - 股份变动自事实发生日起二日内申报并公告[18] - 计划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9] - 减持计划应含拟减持数量、来源等内容[20] - 减持实施完毕或未完毕均应在二日内报告并公告[21] - 股份被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后二日内披露[21] 违规处理及制度说明 - 董事会应收回违规董监高所得收益并披露[19] - 股份及其变动比例达规定应按法规履行义务[23] - 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25]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6]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起实施,2009年版本废止[26]
粤宏远A(00057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2024-12-23 18:35
总则 - 公司制定本办法旨在规范与投资者的信息沟通,促进良性互动 [11] -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标包括建立稳定投资者基础、改善公司治理、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 [1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应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 [22][12][24][14] 内容与方式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包括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经营管理信息、环境社会治理信息等 [14] - 公司应通过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确保沟通交流的便利性 [16] - 公司应加强网络沟通渠道建设,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及时发布和更新相关信息 [40] 组织与实施 - 公司指定证券事务部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各部门及员工有义务协助 [35]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控股股东及高管应提供便利条件 [45] - 公司应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培训,增强其法律法规理解 [49] 信息披露与沟通 - 公司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41] - 公司应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向投资者介绍情况、回答问题、听取建议 [42] - 公司应合理安排股东大会,为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提供便利,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30] 违规与处理 - 公司及其相关人员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发布误导性信息或选择性披露信息 [36][48] - 公司应记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情况和交流内容,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 [54] - 公司应依法处理投资者诉求,及时答复,并明确区分宣传广告与媒体报道 [32][33]
粤宏远A: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4-11-24 16:18
股票情况 - 粤宏远A(000573)2024年11月20 - 22日股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20%属异常波动[3] 信息披露 - 前期披露信息无需更正、补充[4] - 无应披露未披露重大事项及筹划[4][5] - 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情形[6] 经营环境 - 近期经营及内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4] 股东交易 - 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买卖公司股票情形[4] 信息媒体 -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6]
粤宏远A(000573) - 2024 Q3 - 季度财报
2024-10-30 16:57
整体财务关键指标变化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159,102,389.46元,同比增长63.10%;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416,825,947.97元,同比增长53.20%[2]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2,066,281.20元,同比增长55.12%;年初至报告期末为 -38,761,317.75元,同比增长43.26%[2]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2,198,780,576.37元,较上年度末减少6.7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593,748,614.77元,较上年度末减少4.60%[2] - 本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980,359.38元,年初至报告期期末为 -963,751.46元[3] - 营业收入4.1682594797亿美元,同比增加53.20%,主要因再生铅销售收入增加[6] - 营业成本3.8587662547亿美元,同比增加67.48%,主要因再生铅销售收入增加导致相应结转的成本增加[6] - 净利润 -4004.879801万美元,同比增加44.35%,主要因新裕公司再生铅项目的销售利润增加及递延所得税费用减少[6] - 持续经营净利润 -4001.963410万美元,同比增加44.39%,主要因新裕公司再生铅项目的销售利润增加及递延所得税费用减少[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876.131775万美元,同比增加43.26%,主要因新裕公司再生铅项目的销售利润增加及递延所得税费用减少[7] - 少数股东损益 -128.748026万美元,同比增加64.78%,主要因新裕公司减亏导致少数股东收益增加[7] - 综合收益总额 -4004.879801万美元,同比增加44.27%,主要因新裕公司再生铅项目的销售利润增加及递延所得税费用减少[7] - 营业总收入本期为4.17亿元,上期为2.72亿元[24] - 营业总成本本期为4.48亿元,上期为3.31亿元[24] - 净利润本期净亏损4004.88万元,上期净亏损7196.83万元[25] - 基本每股收益本期为 -0.0607,上期为 -0.1070[25] 资产负债关键指标变化 - 2024年9月30日货币资金386,642,658.77元,较2023年12月31日增长50.33%,因收到煤炭沟煤矿股权转让款及房地产项目公司退回多缴企业所得税[5] - 2024年9月30日预付款项18,274,243.67元,较2023年12月31日增长449.99%,因本期预付货款增加[5] - 2024年9月30日货币资金期末余额386,642,658.77元,较期初257,198,380.97元增长[21] - 2024年9月30日应收账款期末余额24,592,349.61元,较期初22,889,656.73元增长[21] - 2024年9月30日预付款项期末余额18,274,243.67元,较期初3,322,667.31元大幅增长[21] - 2024年9月30日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31,473,877.07元,较期初105,919,275.86元减少[21] - 2024年9月30日长期应收款期末余额155,630,773.44元,较期初279,073,499.27元减少[21] - 2024年9月30日短期借款期末余额160,167,625.00元,较期初235,293,750.00元减少[22] - 2024年9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期末余额1,593,748,614.77元,较期初1,670,558,706.74元减少[23] 现金流量关键指标变化 - 2024年1 - 9月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464,529,606.03元,较2023年1 - 9月增长60.56%,因本期再生铅销售取得的现金增加[5] - 2024年1 - 9月收到的税费返还56,179,050.23元,较2023年1 - 9月增长100.00%,因本期收到房地产项目公司土地增值税汇算清缴后多缴的企业所得税[5] - 2024年1 - 9月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444,659,472.71元,较2023年1 - 9月增长46.74%,因本期购买废旧铅酸电池等原材料的支出增加[5] - 2024年1 - 9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670,380.26元,较2023年1 - 9月增长97.03%,因本期收回多缴企业所得税及支付的各项税费减少[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2537066016亿美元,同比减少68.34%,主要因收回与万科合作房地产项目的股东借款、往来款减少[6]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15.206511万美元,同比减少99.21%,主要因支付与万科合作房地产项目的股东借款减少[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2417355324亿美元,同比增加31.70%,主要因归还银行借款增加[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本期为5.32亿元,上期为7.27亿元[2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本期为5.41亿元,上期为10.19亿元[2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 -867.04万元,上期为 -29170.90万元[26]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本期为2.25亿元,上期为7.12亿元[26]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本期为415.21万元,上期为5.23亿元[2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2.21亿元,上期为1.89亿元[26]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为650,000美元,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为650,000美元[27]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330,000,000美元,去年同期为299,000,000美元[27]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为1,700,000美元[2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331,700,000美元,去年同期为299,650,000美元[27]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为369,100,000美元,去年同期为249,900,000美元[27]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为49,086,479.75美元,去年同期为63,118,580.01美元[27]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为5,987,073.49美元,去年同期为9,054,632.78美元[2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424,173,553.24美元,去年同期为322,073,212.79美元[2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92,473,553.24美元,去年同期为 -22,423,212.79美元[27]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120,074,661.55美元,去年同期为 -124,818,969.70美元[27] 股东信息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46,869,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为0[8] - 广东宏远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9.95%,持股数量127,359,707股,质押101,820,000股[8] - 陆生华持股比例4.10%,持股数量26,178,100股,其中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2,276,900股[8][11] - 东莞市振兴工贸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10%,持股数量19,780,079股,其中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8,500,000股[8][11] - 刘伟权持股比例0.61%,持股数量3,911,156股[8] - 陆佳伟持股比例0.60%,持股数量3,821,900股[8] - 张林持股比例0.53%,持股数量3,360,000股,质押3,360,000股[8] - 王强持股比例0.49%,持股数量3,130,000股,其中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3,130,000股[8][11] 法律诉讼与资产交易 - 最高法判决被告方向公司支付合同违约金300万元[12] - 公司于2022年10月以498.15万元拍得孔家沟煤矿采矿权[12] - 孔家沟煤矿欠四川能投预付货款950万元,公司二审判决后被法院强制划扣1555.62万元[13] - 鸿熙公司下属木兰煤矿承诺向公司支付500万元补偿,已支付300万元,剩余200万元逾期未付,公司起诉索赔补偿款200万元和赔偿金1000万元,法院一审支持公司诉求,被告已上诉[13] - 公司以3000万元出让永安煤矿采矿权和股权,柳向阳拖欠转让款2900万元及利息276.15万元等,法院判决柳向阳支付相关款项,猛者新寨煤矿、鸿熙矿业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已申请强制执行,收到执行款92998.42元[14] - 2022年公司以26144.66万元向贵州富能能公司转让贵州宏泰公司70%股权及全部债权,截至一季度末转让价款已全部收回[16] - 2023年1月孙公司1319万元竞得韶关地块,2024年6月仁化县土地储备中心1387.85万元回购[20] 公司运营决策 - 2024年3月15日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不超过8亿元额度内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委托理财,本报告期内尚未发生委托理财事项[17] - 2024年一季度公司注销英德市新裕电源科技等3家子公司,三季度注销阳江市新裕铭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8] - 2024年7月公司完成广东宏途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登记,10月英德新裕公司完成惠州市宏裕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50%股权转让变更登记[19]
粤宏远A(000573) - 粤宏远A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
2024-09-12 17:37
活动基本信息 - 活动类别为业绩说明会,具体是 2024 年广东辖区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 [1] - 活动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12 日 15:30 - 16:30 [1] - 活动地点是“全景路演”网站(https://rs.p5w.net ) [1] - 活动形式是以网络在线文字问答互动交流 [1] - 参与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周明轩等多位公司人员 [1] 公司业务转型 - 公司停止锂电池相关项目,未来将在经营现有业务基础上,结合多方面情况提升产业转型升级探索力度,倾向探索国家支持鼓励、合适体量的实体类项目 [1] 煤矿资产处置 - 公司剩下一个煤矿,目前在建设,不排除出售,将权衡效益按有利于公司的方式经营或处置 [1] 投资减值情况 - 公司对参与的万科地产项目投资按企业会计准则做减值测试,对有减值迹象的已进行准则要求的计提 [2] 其他说明 - 本次活动不涉及应披露重大信息 [2] - 活动无演示文稿、文档等附件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