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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辉光电(688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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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辉光电(688538) -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4-21 19:22
证券代码:688538 证券简称:和辉光电 公告编号:2025-025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傅文彪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和辉 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7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04 月 2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金山工业区九工路 1333 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738 | | --- | ---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和辉光电(688538) -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4-21 19:22
ZHONG LUN 中 倫 律 師 事 務 所 特殊的普通合伙 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四月 北京 · 上海 · 深圳 · 广州 · 武汉 · 成都 · 重庆 · 青岛 · 杭州 · 南京 · 海口 · 东京 · 香港 · 伦敦 · 纽约 · 洛杉矶 · 旧金山 Berjing • Skanghai • Shenzben • Guangzhou • Wahan • Chengdıng • Qingdao • Hangzhou • Nanjing • Haitou • Ilokjou • Hong Kong • L t was and the 6/10/11/16/17F Two IFC 8 Century Avenue, Pudong New Area, Shanghai 200120, China 电话/Tel : +86 21 6061 3666 传真/Fax : +86 21 6061 3555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 ...
和辉光电(688538) -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及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5-04-21 19:20
证券代码:688538 证券简称:和辉光电 公告编号:2025-026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及通知债权 人的公告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 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 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 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 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 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 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 人申报的 ...
和辉光电(688538) -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2025-04-10 22:34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的运作,提高董事会的工作 效率和科学决策能力,保证公司董事会依法行使权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下称"《香港上市规则》")和《上海和辉光电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 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香港上市规则》、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者由董事会秘书安排的专人负责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其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由 10 名董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董事 5 名,独立董事 4 名,职工代 表董事 1 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方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 第五条 董事长由董事会 ...
和辉光电(688538) -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4-10 22:34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6]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审议[19]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审议[19]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审议[19]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审议,且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9]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须审议[1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六种情况需关注[21]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24]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6]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等七种情形下,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6] - 召开年度股东会应在会议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临时股东会应在15日前公告通知[27] - 股东会通知中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30] 股东会提案与主持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36]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应在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36]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1%以上的股东可提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37]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由相应人员主持[44] 股东会表决与决议 - 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会对提案应逐项表决,关联股东不参与关联交易提案投票表决[48]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选举董事、监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49]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4]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57] 其他规定 - 股东可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违规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决议[11] - 控股股东指持股占公司股本总额超50%或持股比例未超50%但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14]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等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31][32]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31][32] - 股东会应在公司住所地或《公司章程》约定地召开,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提供网络投票服务[39]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40] - 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会的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人、代理人信息等内容[43]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监事会应作过去一年工作及决议执行情况报告,独立董事应述职[46] - 会议主持人可推迟开会,但最迟不得推延三十分钟[46] - 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特定审计报告,董事会应说明相关事项及影响并确定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47] - 董事会、监事会提名董监事宜应征求股东意见,新任董监就任时间从决议通过之日起算[48]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58]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61]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63]
和辉光电(688538) -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4-10 22:34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4 月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的运作,提高董事会的工作 效率和科学决策能力,保证公司董事会依法行使权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 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 实和勤勉义务。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者由董事会秘书安排的专人负责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其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董事 5 名,独立董事 3 名,职工代 表董事 1 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方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 第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 (一) 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 ...
和辉光电(688538) -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公告
2025-04-10 22:34
公司上市与股份 - 2021年4月6日公司经审核注册,初始发行A股2,681,444,225股[4] - 2021年5月28日公司在科创板上市,6月26日保荐机构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额外发行A股402,216,500股[4] - 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实施后,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总数为A股3,083,660,725股[4] - 公司股份总数为13,832,003,883股,均为普通股[12] 公司章程与议事规则 - 2025年4月8日董事会接到提案,提议调整《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并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1] -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66] -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于2025年3月27日经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66] 股东与股权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的2/3以上通过[13]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特定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16][8]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19] 股东大会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4] -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5]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通知[19] 董事会 - 董事会由9名或10名董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董事5名,独立董事3或4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4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会议召开14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46]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46] 监事会 - 监事会由7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4人,职工代表监事3人[53]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54] 财务与审计 - 公司会计年度为每年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98]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98]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55]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款项不超过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59]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在股东会决议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网站公告[60] - 公司因规定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62]
和辉光电(688538) -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2025-04-10 22:34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草案)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 | | | 第一章 | 总 | 则 | 1 | |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3 | | 第三章 | | 股份 | 3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 3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5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 6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会 | 7 | | 第一节 | | 股东的一般规定 | 7 | | 第二节 |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10 | | 第三节 |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1 | | 第四节 | | 股东会的召集 | 14 | | 第五节 |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6 | | 第六节 | | 股东会的召开 | 18 | | 第七节 |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21 | | 第五章 | | 董事和董事会 | 26 | | 第一节 | | 董事的一般规定 | 26 | | 第二节 | | 董事会 | 31 | | 第三节 | | 独立董事 | 37 | | 第六章 | | 高级管理人员 | 40 ...
和辉光电(688538) -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4-10 22:34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4 月 | | | | 第一章 | 总 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3 | | 第三章 | 股份 | 3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3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4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5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6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 6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9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0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13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4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16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19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 24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 24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28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 34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 37 | | 第七章 | 监事会 | 39 | | 第一节 | 监事 | 39 | | 第二节 | 监事会 ...
和辉光电(688538) -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2025-04-10 22:34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正常召开,履行最高权力机 构的职能,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下称"《香港上市 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股东会,包括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对公 司全体股东、出席股东会的股东代理人和列席股东会会议的其他有关人员均具有 约束力。 第三条 股东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决定公司一切 重大事务。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香港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 公司股东为依法持有公司股份的人。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类别 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类别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