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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伟股份(30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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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入342亿,中伟股份二次上市!
搜狐财经· 2025-04-03 17:23
本网讯 300亿电池回收龙头,又要上市。 中伟股份4月2日公告称,为深入推进"发展全球化"战略部署,打造国际化资本运作平台,公司拟发行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公司将充分考虑现有股东的利益和境内外资本市场 的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选择适当的时机和发行窗口完成本次发行并上市。 截至目前,公司正积极与相关中介机构就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相关工作进行商讨,除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的相关议案外,其他关于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具体细节尚未确定。 在电池回收方面,中伟股份与Cronimet在德国共同投建锂电池回收拆解工厂,还与GLC Recycle、韩国 晟日等知名海外循环回收公司合作,加速布局国际业务。 在新材料方面,中伟股份已经与LG化学、三星SDI、特斯拉等众多知名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并在韩 国、摩洛哥、芬兰建设产业基地。 全球化布局的带动下,2023年,中伟股份实现营业收入342.73亿元,同期净利润为19.47亿元。2024年前 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01.63亿元,净利润13.24亿元,海外收入达到91.25亿元,同比增长33.54%,收 入比提升到45.43%。 大量的产能规划需要相应的资金 ...
中伟股份宣布赴港上市冲刺“A+H” 加速全球布局上市后累赚61.74亿
长江商报· 2025-04-03 08:52
又一家锂电产业链上市公司宣布发行H股计划。 长江商报消息 ●长江商报记者 潘瑞冬 4月1日晚间,中伟股份(300919.SZ)正式宣布筹划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 长江商报记者注意到,中伟股份2020年12月上市。彼时,公司募资总金额为14.01亿元,一是用于扩大 公司在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领域的生产规模,二是用于补充流动性。 此后,公司又进行了两次定增。根据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2021年11月,中伟股份非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总额约为50亿元,扣除相关费用后的募资净额约为49.54亿元。2022年11月,中伟股份再次 实施定增,募集资金总额43.07亿元,扣除相关费用后的募资净额约为42.78亿元。 以募资总额来计算,自登陆A股以来,中伟股份三次募资累计达107.08亿元。 上市以来累赚61.74亿 中伟股份是专业的锂电池新能源材料综合服务商,主要产品包括三元/磷酸铁前驱体、四氧化三钴、镍 等。 中伟股份于2020年12月在创业板上市。长江商报记者注意到,上市四年,中伟股份曾于2021年和2022年 两次实施定增,分别募资50亿元、43.07亿元,加上IPO募资14.01亿元,已经在资本市场募资107.08 ...
贵州铜仁首富又要IPO!中伟股份拟冲刺A+H、年入343亿元
搜狐财经· 2025-04-02 20:11
瑞财经 刘治颖4月1日,中伟股份(SZ300919)公告,为深入推进"发展全球化"战略部署, 打造国际化资本运作平台,助力全球产业布局持续升维,加快构建 国内国际双循环格局。经公司充分研究论证,拟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交 所主板挂牌上市。 中伟股份表示,公司将充分考虑现有股东的利益和 境内外资本市场的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即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8 个月或同意延 长的其他期限)选择适当的时机和发行窗口完成本次发行并上市。 2024年前三季度,中伟股份营业收入为301.63亿元,同比增长15.17%;归母净利润为13.24亿元,同比减少4.54%。 同时,中伟股份宣布,董事会决定聘请安永香港为本次发行上市的审计机构。 据查阅,中伟股份成立于2014年9月,总部位于贵州铜仁,是一家锂电池材料研发商,公司主要从事锂电正极前驱体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致力于成为 全球最具价值的新能源材料综合供应商。 中伟股份控股股东为湖南中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邓伟明、吴小歌夫妇。目前,邓伟明担任董事长、总裁,邓伟明儿子邓竞担任董事,吴小歌 弟弟陶吴担任资深副总裁。 根据胡润百富榜数据显示,2021年 ...
证券代码:300919 证券简称:中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04-02 06:47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于2024年11月4日通过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截至2025年3月31日已累计回购部分股份,且回购符合方案及法规要求,后续将继续实施回购计划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 分组1: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情况 - 2024年11月4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及专项贷款资金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1] -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5亿元且不超过10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57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1] 分组2: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1,521,739股,约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1.23%,最高成交价为41.2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3.71元/股,累计成交总金额423,985,893.01元(不含交易费用) [1] 分组3:其他说明 -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及委托时间段等符合方案及相关规定,未在特定期间回购股份,包括重大事项发生至披露日及证监会和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 -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委托价格、委托时间等符合相关要求,包括委托价格不得为当日交易涨幅限制价格等 [3] -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中伟股份: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4-01 21:17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多项议案,同意公司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 股)并申请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 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发出,应到监事三人,实到三人,由监事会主席尹桂珍主持,会议合法有效 [1] 会议审议情况 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 股)并申请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的议案 - 为推进“发展全球化”战略,打造国际化资本运作平台,监事会同意本次发行并上市,具体内容见巨潮资讯网公告,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 - 发行股票为境外上市股份(H 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 [2] - 发行方式为香港公开发售及国际配售新股,具体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授权人士确定 [2] - 拟申请公开发行 H 股股数不超过发行后总股本 15%(超额配售权行使前),并授予整体协调人不超过前述发行 H 股股数 15%的超额配售权,最终数量和比例由相关方确定 [2] - 发行对象为全球范围符合规定的投资者 [3] - 发行价格由相关方协商确定,考虑公司股东利益、市场情况等因素 [3] - 发行及上市时间由相关方根据资本市场和监管审批等情况决定 [3] - 香港公开发售按有效申请数目配发股份,配发基准可能不同,可抽签,与国际配售有“回拨”机制;国际配售比例根据香港公开发售比例决定,优先考虑基石投资者 [3][4] 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 监事会同意公司为发行 H 股并上市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向符合规定投资者发行 H 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 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 股)股票并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相关决议有效期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8 个月,若取得监管批准或备案文件,有效期延长至发行并上市完成日与行使并完成超额配售权孰晚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 监事会同意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全球化产能建设、研发创新及数字化建设、补充营运资金等,授权董事会及授权人士调整用途,具体以 H 股招股说明书披露为准,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公司编制了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见巨潮资讯网公告,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 滚存未分配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为兼顾股东利益,发行并上市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按发行并上市完成后持股比例共同享有,若未在有效期内完成发行 H 股并上市,需另行审议,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 聘任审计机构的议案 - 监事会同意聘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上市后续聘至 H 股发行及上市后第一届年度股东大会结束,具体内容见巨潮资讯网公告,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 投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保险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议案 - 同意投保相关保险,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授权人士办理相关事宜及续保或重新投保事宜,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9] H 股发行上市后生效的《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议事规则的议案 - 监事会同意发行上市后不再设置监事会,对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相关条款修订,相关修订及监事会相关制度废止于发行上市后生效,在取消前监事会继续履职,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
中伟股份: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4-01 21:17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决定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会议基本情况、审议事项、登记方法、网络投票流程及备查文件等内容 [1]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现场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下午2:30开始 [1] - 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时间为2025年4月17日9:15 - 15:00,通过交易系统时间为2025年4月17日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 [1] - 股东只能选现场或网络投票一种方式,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 会议审议事项 - 参会人员包括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11日收市时登记在册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公司聘请律师及相关法规要求出席人员 [2] - 提案包括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方案、授权办理相关事项、修订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等,除议案6、11外为特别决议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 [2] - 公司对议案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结果 [2] 会议登记方法 -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登记 [3][4] -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登记;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登记 [4] - 异地股东可信函或传真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会前两小时可现场登记,需填《参会股东登记表》 [4] - 联系人王先生,电话0856 - 3238558,传真0856 - 3238558,通讯地址为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运达中央广场B座11楼 [4] - 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4]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 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分议案和总议案投票顺序不同以不同表决意见为准 [6] - 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程序见附件一,互联网投票需按规定办理身份认证 [6] 备查文件 - 公告提及相关文件为备查文件 [4]
中伟股份: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黄斯颖)
证券之星· 2025-04-01 21:17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黄斯颖为中 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 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次提名是在 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 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 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 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 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 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 ...
中伟股份: 关于增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4-01 21:17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增选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黄斯颖女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H股上市交易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 董事会决议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 -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黄斯颖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 - 黄斯颖女士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发行的H股股票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1] - 黄斯颖女士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 独立董事候选人信息 - 黄斯颖女士1978年出生,香港大学工商管理学士,中欧国际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香港注册会计师公会资深执业会计师 [3] - 历任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及审计经理、橙天娱乐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 [3] - 曾在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现任气体动力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并在多家公司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3] - 截止公告披露日,黄斯颖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相关人员无关联关系,无相关处罚、处分、立案等不良情形 [4]
中伟股份: 关于修订于H股发行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4-01 21:17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拟在境外发行H股并在港交所主板上市,为此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取消监事会,修订草案经股东大会批准后,自发行上市日起生效,此前现行章程及附件继续有效 [1] 分组1:修订说明 - 公司拟境外发行H股并在港交所主板上市,根据相关法规和要求,拟在发行上市后取消监事会,并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进行修订 [1] - 《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经股东大会批准通过后,自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生效,此前现行章程及附件继续有效 [1] 分组2:具体修订内容 总则 - 修订后章程制定依据增加《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3][4] - 明确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补充H股发行上市相关内容 [5] 公司基本情况 - 明确董事长辞任法定代表人相关规定,以及法定代表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责任承担和追偿问题 [6] - 明确股东和公司的责任承担方式 [6] - 新增公司设立党组织开展活动的内容 [6] 股份发行与转让 - 明确公司股份发行原则和同类别股份权利,区分A股和H股 [7] - 规定公司增加资本的方式,增加其他上市地证券交易所及监管机构规定的方式 [10] - 明确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情形、方式和程序,以及股份注销和转让的时间要求 [11] - 规定H股转让的格式和签署要求,以及转让文据的备置地点 [13][16] - 明确公司不接受本公司股份作为质押权标的,以及发起人、董监高和大股东股份转让的限制 [17][18][19] 股东与股东会 - 明确股东名册的建立和存放地点,以及股东权利和义务的相关规定 [21][22][31] - 规定股东会的职权、召开时间和方式,以及提案的提出和审议程序 [35][39][41] - 明确股东会决议的效力和争议解决方式,以及股东的诉讼权利 [23][24][26] 董事与董事会 - 规定董事会的职责和议事规则,以及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的相关职权 [38][43][52] 其他 - 明确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形和审批程序,以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相关义务 [37][38][30]
中伟股份: 关于聘请H股发行及上市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4-01 21:17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聘请安永香港为公司发行H股并上市的审计机构及上市后续聘其为审计师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 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信息 - 安永香港是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合伙人全资拥有,为安永全球网络成员,长期提供审计服务,客户涵盖金融机构 [1] 投资者保护能力 - 自2019年10月1日起,安永香港根据相关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获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系美国和日本相关机构注册从事审计业务的事务所,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1] 诚信记录 - 2020年起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对安永香港每年检查,此前由香港会计师公会检查,最近三年执业质量检查未发现对其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 相关审议程序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计意见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在境外发行上市项目有丰富财务审计经验,具备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诚信良好,能满足公司需求,同意聘请及续聘,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 董事会审议情况 - 董事会同意聘任安永为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上市后续聘,任期至本次发行并上市后第一届年度股东大会结束,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监事会意见 - 监事会认为安永在境外发行上市项目有丰富财务审计经验,能满足公司需求,同意聘请及续聘,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生效日期 - 本次聘请及续聘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