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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60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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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海证券报· 2025-03-31 03:24
文章核心观点 财政部拟现金认购交通银行向特定对象发行的A股股票,交易完成后将成控股股东,交易需经相关审批,且财政部可依规定免于要约收购 [2][9] 收购人介绍 - 收购人是财政部,为国务院组成部门,负责人蓝佛安,注册地北京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 [4] - 财政部为机关法人,贯彻财经方针政策,履行多项财政职责 [4] - 截至报告签署日,财政部近五年未受相关处罚、未涉重大诉讼仲裁,主要负责人情况相同 [5][6] - 除交通银行外,截至报告签署日,财政部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及金融机构直接拥有权益超5%的情况未披露 [6][7] 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 - 收购目的是充实交通银行资本,提升资本充足水平 [6] - 截至报告签署日,除本次收购外,财政部未来12个月暂无增持或处置股份计划,承诺发行完成后18个月内不转让股份 [7] - 交易已履行程序:2025年3月30日交通银行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交易已获收购人内部审议通过 [7] - 交易尚需履行程序:交通银行股东大会、类别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取得审批机关批准核准,经上交所审核、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8] 收购方式 - 交易前财政部持股23.88%,为第一大股东,发行完成后持股34.80%将成控股股东,若有除权除息事项将相应调整 [9] - 收购方式为财政部现金认购交通银行向特定对象发行的A股股票 [10] - 认购价格8.71元/股,若有除权除息或政策调整将相应调整 [11] - 财政部拟认购金额1124.2006亿元,认购数量依发行价格调整,最终由相关方协商确定 [13] - 认购方式为现金,认购价款支付及股份交付按协议执行,认购股份限售期五年 [14][15] - 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18] - 截至报告签署日,收购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无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 [19] 资金来源 收购人承诺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支付方式见收购方式相关内容 [20] 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况 - 本次发行触发要约收购义务,财政部承诺五年内不转让股份,股东大会同意后可免于要约收购 [21] - 收购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见收购方式相关内容 [22]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就免于要约收购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23]
交通银行: 交通银行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证券之星· 2025-03-30 17:13
文章核心观点 交通银行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不超1200亿元用于补充核心一级资本,以应对监管要求、服务实体经济和支持自身发展,发行对象为财政部、中国烟草和双维投资,发行尚需多项审批[10][11][15]。 分组1:发行方案概要 - 发行人基本情况:交通银行成立于1987年3月30日,注册资本7426272.6645万元,法定代表人任德奇,在上海和香港上市[8]。 - 发行背景和目的:应对境内外资本监管要求,服务实体经济,支持自身高质量发展[9][10]。 - 发行方案:发行A股,每股面值1元,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方式,募集不超1200亿元,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定价基准日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价格8.71元/股,拟发行13777267506股,限售期五年,上市地点为上交所,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共享,决议有效期十二个月[10][11][13]。 - 关联交易: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将履行审批程序,关联董事和股东回避表决[14][15]。 - 控制权变化:发行前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行后财政部持股超30%成控股股东,不影响上市条件[15]。 - 审批程序:需经股东大会、类别股东大会批准,获审批机关核准,上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15]。 分组2:发行对象情况 - 基本情况:财政部是国务院组成部门,持有23.88%股份;中国烟草是特大型国企,从事烟草业务;双维投资是其全资子公司,负责投资项目[16]。 - 合规情况:近五年无证券市场相关处罚和重大民事诉讼[17]。 -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发行后业务关系无实质变化,无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17]。 - 重大交易情况: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无其他重大交易[17]。 - 要约豁免:财政部触发要约收购义务,已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免于要约增持[18]。 - 符合规定: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19]。 分组3:相关协议摘要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 协议主体:发行人为交通银行,认购人为财政部、中国烟草和双维投资[19][20]。 - 发行情况:发行人拟发行A股募资,认购人按条件认购[20]。 - 认购价格:8.71元/股,根据除权除息和政策调整[20][21]。 - 认购金额和数量:财政部1124.2006亿元,中国烟草45.7994亿元,双维投资30亿元,按价格计算数量并调整[21]。 - 限售期:五年,衍生股份同限售,财政部额外承诺18个月不转让[13][21]。 - 滚存利润:由新老股东共享[22]。 - 协议生效:经签字盖章成立,满足条件生效[23]。 - 违约责任:违约方赔偿损失[23]。 - 协议变更终止:多种情形下可变更或终止[23]。 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 - 协议主体:发行人为交通银行,战略投资者为中国烟草和双维投资[24]。 - 合作目的:战略投资者支持资本市场,银行补充资本服务实体经济[24][27]。 - 优势与协同效应:中国烟草资金实力强、产业链辐射广,双方在金融业务和公司治理有协同[27][29][30]。 - 合作方式和领域:在治理载体沟通,战略等方面提建议[30]。 - 合作目标:提升银行作用、治理水平和业绩,增加中长期资金供给,加强银企合作[30]。 - 合作期限:至不再持有股份,可协商提前终止[31]。 - 认购股份:以认购协议为准[31]。 - 公司治理:有权提名非独立董事参与决策[31]。 - 控制权承诺:不谋求或配合谋求控制权[31]。 - 退出安排:减持不影响控制权承诺履行[32]。 - 协议生效:签字盖章成立,与认购协议同时生效[33]。 - 违约责任:违约方赔偿损失[33]。 - 协议变更终止:多种情形下可变更或终止[33]。 分组4:募集资金分析 - 使用计划:扣除费用后全部补充核心一级资本[34]。 - 必要性:应对监管要求,服务实体经济,支持自身发展[34][35][36]。 - 可行性:符合条件,通过战略实施、主场优势、风险管理和资本配置实现资金有效运用[37][38][39]。 - 对经营财务影响:股权结构变化,增强经营管理和财务实力,短期摊薄指标,长期提升盈利[39][40][41]。 分组5:发行影响分析 - 业务资产等影响:不影响主营业务和资产整合,修订章程,股东结构变化,高管和业务结构无重大变化[40]。 - 财务等变动情况:补充资本,短期摊薄指标,长期增强盈利,增加筹资现金流,提高资本充足率[41][42]。 - 业务关系等情况:业务关系无实质变化,无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42]。 - 资金资产占用和担保:无资金资产占用和违规担保[43]。 - 负债情况:不大量增加负债,财务成本合理[43]。 - 发行风险:包括未获批准、即期回报摊薄、股价波动等多种风险[43][44][45]。 分组6:利润分配政策 - 分配顺序:弥补亏损、提公积金和准备、支付股利等[48][50]。 - 分配方式:可现金或股票分红,重视回报,保持稳定,现金分红不少于净利润10%[49]。 - 半年度分配:可进行,数额不超半年度可供分配利润40%[50]。 - 未分红说明:需说明原因和资金用途,独立董事发表意见[50]。 - 政策调整:遇特殊情况可调整,经相关程序批准[50]。
交通银行: 交通银行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3-30 17:13
文章核心观点 交通银行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不超1200亿元用于补充核心一级资本,分析了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阐述了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介绍了募投项目与现有业务关系及相关储备情况,提出填补回报措施,公司董事和高管作出相关承诺 [1][5][8][9]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 假设条件 - 假设宏观经济环境、金融市场等无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于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募集资金规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2025年完成永续债全额派息,汇率与2024年保持不变,2025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一年度分别增长0%、3%及6%,不考虑其他因素对财务指标的影响,无其他因素引起普通股股本变动 [2] 本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 基于假设,分三种情景展示了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包括不同情景下的普通股总股本、加权平均普通股总股本、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等数据 [3][4] 关于本次测算的说明 - 测算不构成投资建议,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股份数量、募集金额和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5]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应对境内外更高资本监管要求的必要选择 - 境内外监管机构加强对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管,公司获评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面临更高附加资本要求,截至2024年末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0.24%,仍面临资本补充压力,通过资本市场补充核心一级资本意义重大 [5][6] 发挥服务实体经济主力军作用的重要途径 - 公司作为国有大型银行集团,肩负“五篇大文章”使命,利率市场化和竞争加剧使资本实力对可持续发展重要性增加,补充资本有助于提升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和可持续性 [6][7] 支持公司未来持续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方式 - 公司推进“一四五”战略,业务增长需充足资本支撑,发行能提高资本质量和充足率,满足战略转型和发展需求 [7][8]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以及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 募集资金扣除费用后用于补充核心一级资本,支持业务发展,应对监管要求,践行发展战略,增强业务动力和风险抵御能力,提升竞争优势和盈利水平,为实体经济提供信贷支持,为股东创造回报 [8] 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 人员方面,高管经验丰富,优化人才体制机制和政策,强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8] - 技术方面,推进数字化转型,以数字技术和数据要素驱动,优化线上服务,打造普惠金融数字化经营体系,加强数据治理,深化人工智能应用 [9] - 市场方面,聚焦“五篇大文章”,构建“金融 + 场景”服务闭环,发挥上海主场优势,拥有全球经营网络 [9]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充分发挥募集资金效益 - 加强募集资金管理,规范使用,提高效率,实现合理回报,填补摊薄影响,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9] 完善资本约束机制,提升资本配置效率 - 坚持资本约束理念,贯穿业务经营管理全过程,优化风险资产结构,提升资本配置效率和收益水平 [10] 优化资产结构,推动业务发展模式转变 - 优化资产结构,以资本管理推动业务和客户结构调整,鼓励低资本消耗业务发展,优化收入结构,转型盈利模式 [10] 注重股东回报,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 加大对股东投资回报重视,持续现金分红,董事会拟订方案听取股东意见,提交股东大会批准,保持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 [11]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 董事和高管承诺不输送利益、约束职务消费、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无关活动、薪酬制度和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违反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11][12]
交通银行: 交通银行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3-30 17:13
文章核心观点 交通银行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将导致股本结构和控股股东变化,发行完成后财政部持股比例超30%成为控股股东,相关事项需经股东大会、审批机关、上交所和中国证监会通过,存在不确定性 [1][2][4] 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 2025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 [2] - 发行对象为财政部、中国烟草及双维投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1200亿元,拟以现金认购全部A股股票 [2] - 发行股票价格为8.71元/股,拟发行13,777,267,506股,不超发行前总股本30%,若股价除权除息发行数量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协商确定 [2] - 如募集资金总额或发行股份总数调整,认购对象拟认购金额、认购数量相应调整 [2] - 财政部拟认购金额1,124.2006亿元,认购股份数量计算至个位数,不足一股部分金额计入发行人资本公积 [3] - 权益变动前公司总股本7,426,272.6645万股,发行完成后按上限测算总股本增至8,803,999.4151万股 [3] 所涉及后续事项 - 本次发行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得审批机关批准或核准、上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方可实施 [2][3] - 权益变动前公司无控股股东,财政部持股23.88%为第一大股东,发行完成后财政部持股超30%成控股股东 [1][4] - 本次发行符合豁免要约收购义务规定,股东大会审议豁免后财政部可免发收购要约 [4]
交通银行: 交通银行收购报告书
证券之星· 2025-03-30 17:13
文章核心观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拟现金认购交通银行向特定对象发行的A股股票,以充实其资本、提升资本充足水平,交易完成后财政部将成控股股东,本次收购尚需多项审批,且符合免于要约收购条件 [8][15] 收购人介绍 - 收购人基本情况:财政部是国务院组成部门,负责人蓝佛安,注册地为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 [5] - 收购人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财政部为机关法人,是国务院的组成部门 [5] - 收购人主营业务及主要财务数据:财政部主要职责包括拟订财税战略、规划等,负责中央财政收支管理等 [6] - 收购人最近五年内所受处罚及涉及诉讼仲裁情况:截至报告签署日,最近五年内未受刑事或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除外),未涉及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6] - 收购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主要负责人蓝佛安,近五年内未受刑事或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除外),未涉及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6] - 收购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报告签署日,除交通银行外,披露了相关情况 [7] - 收购人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截至报告签署日,除交通银行外,相关股权划转正推进,办理变更登记 [8] 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 - 本次收购的目的:以现金认购股票,充实交通银行资本,提升资本充足水平 [8] - 未来12个月继续增持或处置已拥有权益的股份之计划:截至报告签署日,除本次收购外,暂无明确计划,承诺发行完成18个月内不转让股份 [8] - 本次交易已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已履行董事会审议等程序,尚需股东大会、类别股东大会批准,取得审批机关批准或核准,经上交所审核、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2][8] 收购方式 - 本次交易前后收购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情况:交易前持股17,732,424,445股,占比23.88%;交易后持股30,639,434,777股,占比34.80%,将成控股股东,若有除权除息事项,股份数量和占比相应调整 [8] - 本次收购方式:财政部以现金认购交通银行向特定对象发行的A股股票 [9] - 本次交易涉及的协议及主要内容:包括股份认购(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认购金额、数量等及调整规则)、认购价款支付及股份交付、认购股份限售期(五年)、滚存利润由发行后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9][12][13] - 收购人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截至报告签署日,所持股份无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 [14] 资金来源 收购人承诺资金来源合法合规,支付方式见收购方式部分 [14] 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况 - 免于发出要约的事项及理由:本次发行后持股比例超30%触发要约收购义务,但符合相关规定可免于发出要约 [15] - 本次收购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详见收购方式部分 [15] - 本次免于发出要约事项的法律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15] 后续计划 - 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调整计划:截至报告签署日,暂无未来12个月调整计划,如有将依法履行程序和披露义务 [16] - 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业务处置或重组计划:截至报告签署日,暂无相关计划,如有将依法履行程序和披露义务 [16] - 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计划:截至报告签署日,暂无调整计划,如有将依法履行程序和披露义务 [16] - 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发行完成后修改注册资本、股本相关条款,暂无修改阻碍收购控制权条款计划,如有将依法履行程序和披露义务 [17] - 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划:截至报告签署日,暂无重大变动计划,如有将依法履行程序和披露义务 [17] - 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调整的计划:截至报告签署日,暂无重大调整计划,如有将依法履行程序和披露义务 [17] - 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截至报告签署日,暂无相关计划,如有将依法履行程序和披露义务 [17]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 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仍具独立经营能力,收购无负面影响 [19] - 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截至报告签署日,收购人及其关联方与交通银行无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19] - 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日常交易主要是购入和赎回投资类证券,无应披露未披露重大关联交易,收购完成后关联交易将合规进行并披露 [19]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报告签署日前24个月内,除承销和买卖投资类证券外,无应披露未披露重大交易 [20] - 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报告签署日前24个月内,无交易情况 [20] - 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报告签署日前24个月内,无相关安排 [20] - 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默契或安排:报告签署日前24个月内,除本次收购相关事项,无其他重大影响的合同等 [20]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收购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本次收购事实发生前6个月内,财政部无买卖情况 [20] - 收购人相关负责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本次收购事实发生前6个月内,相关负责人员无买卖情况 [20]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报告签署日,收购人已如实披露信息,无应披露未披露信息,不存在相关禁止情况,能提供相关文件 [22] 备查文件 - 备查文件:包括买卖股票情况说明、财务顾问报告、法律意见书等 [22] - 备查文件置备地点:报告书及文件备置于收购人住所 [22]
交通银行: 交通银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第一大股东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本行股份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3-30 17:13
股票代码:601328 股票简称:交通银行 编号:临 2025-02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第一大股东免于以要约收购 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的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如果 投资者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 出要约,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根据本公司与财政部签署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 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财政部承诺自取得股权之日起五年内不转让 本次向其发行的本公司股份。本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后,财政部将符合《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 次认购对象财政部免于发出要约。 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豁免要约收购的相关政策 有不同安排或变化的,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 政策安排或变化执行。 特此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或"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 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法 ...
交通银行: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3-30 17:02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之 法律意见书 释义 在本法律意见内,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涵义: 金杜/本所 指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上市公司/交通银行 指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 中国境内 指 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指 交通银行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行为 行/本次发行 本次收购/本次交易 指 收购人认购上市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行为 收购人/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务院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附条件生效的股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 指 份认购协议》 的股份认购协议》 《收购报告书》 指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指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 本法律意见书 书>之法律意见书》 《公司章程》 指 根据上下文意,指当时有效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 ...
交通银行: 交通银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3-30 16:52
文章核心观点 交通银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多项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认为方案符合法规和公司及股东利益,多数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2025年3月27日发通知,表决截止日为3月30日 [1] - 应参加表决监事7名,6名亲自参加,1名委托表决,参加表决人数符合规定 [1]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关于符合发行条件 - 经自查,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表决7票同意 [1] 关于发行方案 - 发行证券为A股,每股面值1元,表决7票同意 [1][2] - 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方式,在取得审核通过和注册有效期内择机发行,表决7票同意 [2] - 拟募集资金不超1200亿元,扣除费用后用于补充核心一级资本,以最终核准方案为准,表决7票同意 [2] - 发行对象为财政部、中国烟草、双维投资,以现金认购,表决7票同意 [2] - 定价基准日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发行价8.71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交易均价80%,价格会因除权除息或政策调整,表决7票同意 [2][3][4] - 拟发行A股数量13,777,267,506股,不超发行前总股本30%,数量会因除权除息或政策调整,最终由董事会等协商确定,表决7票同意 [4][5] - 发行对象认购股票自取得股权起五年内不得转让,财政部承诺发行完成后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全部股票,限售期可能调整,届满减持需遵守相关规定,表决7票同意 [5] - 发行的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表决7票同意 [6] - 发行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表决7票同意 [6] - 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需提交股东大会逐项审议,表决7票同意 [6] 关于发行预案 - 审议通过发行预案,认为符合规定和公司及股东利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7票同意 [6][7] 关于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 审议通过方案论证分析报告,认为符合规定,无损害股东利益情形,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7票同意 [7][8] 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 审议通过报告,认为募集资金投向符合政策和规定,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7票同意 [8] 关于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事项 - 同意对即期回报摊薄影响分析及填补措施,认为公司分析认真客观,相关主体有承诺,维护股东利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7票同意 [9] 关于引入战略投资者 - 同意引入中国烟草、双维投资作为战略投资者,认为有助于公司业务发展和提升地位优势,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7票同意 [9] 关于与战略投资者签署协议 - 同意与战略投资者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认为协议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7票同意 [11] 关于与财政部签署协议 - 同意与财政部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认为协议符合规定,定价公允,无损害股东利益情形,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7票同意 [12] 关于与中国烟草、双维投资签署协议 - 同意与中国烟草、双维投资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认为协议符合规定,定价公允,无损害股东利益情形,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7票同意 [12] 关于发行涉及关联交易 - 审议批准关联交易议案,认为符合原则和规定,定价公允,无损害股东利益情形,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7票同意 [13] 关于无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 认为公司最近五年无相关募集资金情况,同意本次发行无需出具报告和鉴证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7票同意 [13][14] 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同意未来三年(2025 - 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认为符合规定和公司实际,保护股东权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7票同意 [15] 关于第一大股东免于要约收购增持股份 - 审议通过第一大股东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7票同意 [15][16] 关于第一大股东申请清洗豁免全面收购要约义务 - 审议通过第一大股东申请清洗豁免免于履行全面收购要约义务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7票同意 [16]
交通银行: 交通银行监事会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书面审核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3-30 16:52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及整体安排,发行尚需股东大会、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有关审批机关批准或核准 [4] 分组1:发行条件与合规性 - 公司符合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 [1] - 发行方案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1] - 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1] 分组2:募集资金投向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政策和相关法规,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 [2] 分组3:即期回报摊薄 - 公司对本次发行即期回报摊薄影响进行分析并提出填补措施,相关主体作出承诺,维护了股东利益 [2] 分组4:战略合作 - 公司与中国烟草、双维投资的战略合作有助于业务发展,提升行业地位和竞争优势,合作协议合法有效 [2] 分组5:关联交易 -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审议程序和股份认购协议内容符合规定,定价公允合理 [3] 分组6:前次募集资金 - 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无通过配股、增发等方式募集资金情况,本次发行无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 [3] 分组7: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未来三年(2024 - 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相关规定,有助于完善分红政策和监管机制,保护股东权益 [4] 分组8:信息披露 - 相关文件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分组9:发行实施 - 本次发行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关审批机关批准或核准,经上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4]
交通银行: 交通银行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3-30 16:52
文章核心观点 交通银行发布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涵盖会议基本情况、审议事项、投票注意事项、出席对象、登记方法等内容 [1]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为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1] - 股东大会召集人为董事会 [1] - 投票方式为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网络投票适用于A股股东) [1] - 现场会议于2025年4月16日9点30分在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交银金融大厦召开 [1] - 网络投票系统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起止日期为2025年4月16日,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9:15 - 15:00 [2][3] -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投票按相关规定执行 [3] - 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3] 会议审议事项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审议关于本行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等多项议案 [3][4] 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 审议关于本行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等多项议案 [4] 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 审议关于本行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等多项议案 [5][6] 其他情况 - 议案1至7、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议案1至7于2025年3月30日披露在指定媒体及网站 [6] - 特别决议议案涉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2、3等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议案1至7 [6] -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涉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2等 [6] -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涉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2等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议案1至6,关联股东包括财政部等 [6] - 无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6]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 股东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或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需完成股东身份认证 [7] -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表决权数量为名下全部账户相同类别普通股和优先股数量总和,可通过任一账户投票,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 [7] - 参加网络投票的A股股东在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视同其在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对对应议案同样表决,现场会议A股股东分别表决 [8]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 [8] - 股东对所有议案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8] 会议出席对象 - 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10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A股股东有权出席,可委托代理人 [8]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 [8] - 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 [8] - 其他人员出席 [8] 会议登记方法 登记资料 - 自然人股东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等,委托代理人需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等 [9] - 法人股东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等,委托代理人需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等 [9] 登记方式 - 2025年4月15日前通过邮寄、传真方式,或2025年4月16日现场登记,代理人也可于4月15日前扫描二维码登记 [9] 其他事项 - 会议联系方式为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交通银行董事会办公室,邮箱investor@bankcomm.com [12] - 出席现场会议人员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