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思特(30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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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思特(301622)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5-04-14 17:15
募集资金情况 - 2024年11月22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898.297万股,每股发行价22.36元,募集资金总额64805.92万元,净额57058.25万元于11月28日到账[1]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面余额57880.09万元,应结余金额(含利息收入)为33193.92万元[4]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预计投入60586.15万元[24][25] 资金存放与监管 - 2024年12月13日公司与多方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开设专项账户,截至12月31日各方严格履行协议[5]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各银行账户余额合计57880.09万元[7] 募投项目情况 - 2024年度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方式无变更[9] - 2024年12月30日同意用24561.52万元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截至12月31日未转出[10] - 2024年度公司无使用闲置资金补流、节余资金使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11][12][13] 项目投入进度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3868.49万元,累计投入23868.49万元[23][24] - 消费类电子及新能源汽车高端磁材及组件扩产项目投资进度60.63%[23]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进度18.09%[23] - 智能工厂4.0平台建设项目投资进度9.50%[23] - 补充流动资金本年度未投入,拟投入金额由15000万元调整为11472.10万元[23][25] 决策事项 - 2024年12月30日公司审议通过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金额议案[25]
英思特(301622)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5-04-14 17:15
资金额度 - 公司追加不超过1.5亿元,拟用不超过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2] 期限与授权 - 现金管理期限至2026年1月15日,资金可循环使用[2] - 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至2026年1月15日进行投资决策[5] 资金投向 - 5亿元用于买不超12个月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3] 风险与控制 - 投资受市场影响,公司选低风险品种并加强风控[7][8] 审议情况 - 2025年4月12日,董事会、监事会通过追加现金管理议案[11][12]
英思特(301622) - 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5-04-14 17:15
审计报告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5]230Z0127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 序号 | 内 容 | 页码 | | --- | --- | --- | | 1 | 审计报告 | 1-6 | | 2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1 | | 3 | 合并利润表 | 2 | | 4 | 合并现金流量表 | 3 | | 5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4 | | 6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5 | | 7 | 母公司利润表 | 6 | | 8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7 | | 9 |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8 | | 10 | 财务报表附注 | 9-106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审 计 报 告 容诚审字[2025]230Z0127 号 ...
英思特(301622)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4-14 17:15
审计相关 - 审计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2] - 审计报告日期为2025年4月12日[7] 内控责任 - 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3] - 注册会计师负责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披露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4] 内控情况 - 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6] - 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根据审计结果推测未来有效性有一定风险[5]
英思特(301622)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朱明刚)
2025-04-14 17:15
会议情况 - 2024年召开5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会,独立董事均亲自出席[5] - 2024年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亲自出席[8] 委员会出席情况 - 独立董事各委员会会议应出席与实际出席次数均一致[6][7] 审计相关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24年1 - 3月和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19]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同意续聘其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20] 其他事项 - 2024年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16] - 2024年未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21] - 2024年未因特定原因作会计政策等更正[22] - 2024年未提名或任免董事等[23] - 2024年董事等薪酬符合规定[24] - 独立董事2024年现场工作时间达15天[15]
英思特(301622)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常江)
2025-04-14 17:15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 0 2 4年度述职报告 (常江) 2024 年度,本人作为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 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和专业咨询的作用,维护 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 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任何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 关要求。 ...
英思特(301622) - 公司章程(2025年4月)
2025-04-14 17:15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 章 程 中国·包头 二〇二五年四月 | | | | 第一章 总 则 | 1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2 | | 第三章 | 股份 2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2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3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4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5 | | 第一节 | 股东 5 | | 第二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7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召集 11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2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召开 14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6 | | 第五章 | 董事会 22 | | 第一节 | 董事 22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6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4 | | 第七章 | 监事会 36 | | 第一节 | 监事 36 | | 第二节 | 监事会 37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8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38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41 | | 第三节 | 会计师事务所的 ...
英思特(301622) - 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5-04-14 17:15
证券代码:301622 证券简称:英思特 公告编号:2025-017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1.2 定期报告披露相 关事宜》《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 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并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 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损失共 计 25,801,999.09 元。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 ...
英思特(30162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5-04-14 17:15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 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 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 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 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 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 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12 人, ...
英思特(301622)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5-04-14 17:15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5]230Z0085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5]230Z0085 号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思特) 董事会编制的 2024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英思特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英思特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 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