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慕士(00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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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风向标 | 泰慕士(001234)2024年四季度已披露前十大机构累计持仓占比53.04%
新浪财经· 2025-04-26 09:51
公募基金方面,本期较上一季度新披露的公募基金共计30个,主要包括诺安多策略混合A、西部利得量 化成长混合A、富国中证体育产业指数A、创金合信启富优选股票发起A、富荣福耀混合A等。本期较上 一季未再披露的公募基金共计3个,包括中信保诚多策略混合(LOF)A、中邮能源革新混合发起式A、中 信保诚安鑫回报债券A。 2025年4月26日,泰慕士(001234.SZ)发布2024年年度报告。截至2025年4月25日,共有37个机构投资者 披露持有泰慕士A股股份,合计持股量达5812.78万股,占泰慕士总股本的53.12%。其中,前十大机构 投资者包括如皋新泰投资有限公司、南通泰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通泰然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招商证券国际有限公司-客户资金、招商证券国际有限公司-客户资金、南通皋鑫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MORGAN STANLEY & CO. INTERNATIONAL PLC.、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安 多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西部利得量化成长混合A、富国中证体育产业指数A,前十大机构投资者 合计持股比例达53.04%。相较于上一季度,前十大机构持股比例合计下跌了0.39个 ...
泰慕士(001234) - 华泰联合关于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2024年度培训情况报告0424
2025-04-26 00:24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 2024年度培训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人")作为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慕士"、"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 ——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及 泰慕士的实际情况,认真履行保荐人应尽的职责,对泰慕士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部分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 进行了有计划、多层次的后续培训,所培训的内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持续督导的最新要求进行。 2025 年 4 月 17 日,华泰联合证券相关人员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要求完成了对泰慕士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部分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持续培训工作,特向贵所报送培 训工作报告。 一、培训的主要内容 2025 ...
泰慕士(001234) - 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5-04-26 00:24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二○二四年度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4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A11730 号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慕士) 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 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泰慕士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 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 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 于泰慕士,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 ...
泰慕士(001234) -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2025-04-26 00:24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 年度 关于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报告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 司")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 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5]第 ZA11730 号的无保 留意见审计报告。 贵公司管理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 〔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了后附的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将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贵 ...
泰慕士(001234) -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2025-04-26 00:24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2024 年度 关于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1732号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泰慕士")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 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泰慕士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 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 ...
泰慕士(001234) - 华泰联合关于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总结报告书
2025-04-26 00:24
保荐总结报告书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 情况 | 内容 | | --- | --- | | 保荐机构名称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 | | | 小镇 B7 栋 401 | | 主要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2 号丰铭国际大厦 A 座 6 层 | | 法定代表人 | 江禹 | | 联系人 | 李宗贵 | | 联系电话 | 025-83388049 | 1 | 保荐机构名称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 保荐机构编号 | Z26774000 |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
泰慕士(001234) - 华泰联合证券关于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保荐工作报告0424
2025-04-26 00:24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保荐工作报告 | 保荐人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泰慕士 | | ---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宗贵 | 联系电话:025-83888049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孟 超 | 联系电话:025-83888049 | 一、保荐工作概述 | 报告事项 | 说明 | | --- | --- |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无 | | 2. 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保 | 报告期内保荐人不存在因公司被中国 | | 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 | 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 | | 整改情况 | 情形,公司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 | | | 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 | --- | |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 5次 |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不适用 | | 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 | | | 告除外) | | ...
泰慕士(001234)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4-26 00:24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二○二四年度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A11731 号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 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 慕士)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 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 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 价其有效性是泰慕士董事会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进行披露。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内控审计报告 第 1 页 四、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泰慕士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三、 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 ...
泰慕士(001234) - 华泰联合关于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现场检查报告
2025-04-26 00:24
2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现场检查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华泰联合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慕士" 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至 4 月 18 日对 泰慕士 2024 年有关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报告如下: | 被保荐公司简称: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 保荐人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 | 限公司 | |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宗贵 联系电话:025-83888049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孟超 联系电话:025-83888049 | |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李宗贵、李彦强 | |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4 年度 | | 现场检查时间:2025 年 月 日-2025 年 月 日 4 11 4 18 | |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 |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 | 现场检查手段:1、实地察看公司的主要经营场所;2、查阅公 ...
泰慕士(001234) - 公司章程(2025年4月)
2025-04-26 00:19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 第一章 | 总则 | 3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第三章 | 股份 | 4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4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6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大会 7 | | 第一节 | | 股东 7 | | 第二节 |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9 | | 第三节 |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1 | | 第四节 |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3 | | 第五节 |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4 | | 第六节 |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7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2 | | 第一节 | | 董事 22 | | 第二节 | | 董事会 25 | | 第六章 |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9 | | 第七章 | 监事会 | 32 | | 第一节 | | 监事 32 | | 第二节 | | 监事会 33 | | 第八章 |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4 | | 第一节 | | 财务会计制度 34 | |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