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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之专项核查意见
2024-06-27 20:05
关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为: (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 (三)交易对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 主要负责人; 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之专项核查意见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紫光股份")拟通过全资子公司 紫光国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H3C Holdings Limited购买所持 有的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三")29%股权,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 Izar Holding Co购买所持有的新华三1%股权,合计收购新华三30%股权(以下简 称"本次交易")。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或"中信建投证券") 作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等文件的规定,对紫光股份本次 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紫光股份股票 ...
紫光股份: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4-06-27 20:05
12th Floor, Raffles City Beijing Office Tower, No.1 Dongzhimen South Street,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100007 P.R.C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关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 专项核查意见 植德(证)字[2024]026-2号 二〇二四年六月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Merits & Tree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1 号来福士中心办公楼 12 层 邮编:100007 电话(Tel):010-56500900 传真(Fax):010-56500999 www.meritsandtree.com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关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 专项核查意见 植德(证)字[2024]026-2号 致: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紫光股份""上市公司")签署的《律师服务合同》,本所接受紫光股份 的委托,担任紫光股份拟通过全资子公司紫光国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支付现金 的方式 ...
紫光股份: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的修订说明
2024-06-27 20:05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4-041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的修订说明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董 事 会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紫光国际信息 技术有限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H3C Holdings Limited购买所持有的新华三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三"或"标的公司")29%股权,以支付现金的 方式向Izar Holding Co购买所持有的新华三1%股权,合计收购新华三30%股 权。 2024 年 6 月 27 日 公司于2024年6月8日披露了《紫光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 案)》(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及相关文件,并于近日收到《关于对紫光 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的问询函》(并购重组问询函〔2024〕第2号)。 本次补充和更新的主要内容如下: | 重组报告书章节 | 主要修订情况 | | --- | --- | | 第五章 标的公司的评估情况 | 补充"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相关内容 | | 第十二章 ...
紫光股份:紫光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摘要
2024-06-27 20:05
证券代码:000938 证券简称:紫光股份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已就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情况出具以下 承诺: "1、本公司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摘要 | 项目 | 交易对方 | | --- | --- | | 重大资产购买 | H3C Holdings Limited、Izar Holding Co |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四年六月 声 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摘要"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公司声明 2、本公司已提供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说明及确认,并保证本公司所提供 的信息、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本公司已向参与本次交 易的各中介机构提供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 副本材料和口头证言等),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均真实、准确、完整, 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其正本、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 件资料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 该文件,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 ...
紫光股份:紫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4-06-27 20:05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紫光股份")拟通过全资子 公司紫光国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 H3C Holdings Limited 购买 所持有的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三")29%股权,以支付现金的 方式向 Izar Holding Co 购买所持有的新华三 1%股权,合计收购新华三 30%股权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 类第 1 号》等文件的规定,上市公司对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 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期间为上市公 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首次作出决议前六个月至《紫光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 报告书(草案)》首次披露之前一日止,即2023年11月24日至2024年6月7日。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
紫光股份: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06-11 18:41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4-039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 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8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 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4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2024 年 5 月 28 日,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具体方案为:以 2023 年末公司总股本 2,860,079,87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40 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 400,411,182.36 元,公司剩余未分配 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2023 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若 2023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金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 配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2、自 ...
紫光股份:紫光股份有限公司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
2024-06-07 19:11
紫老股修有限公司 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0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bttp://a.ge.mof.gov.cn)" 进行室 。 日 求 一、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 二、备考财务报表 1. 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2. 备考合并利润表 3.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三、审阅报告附件 1.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证书复印件 3. 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SHOUGXIИСНОУ СЕВТІЬІЕР БАВГІС АССОПИЈУИЈЕ ГГЪ (1ocation):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0H0 B 座 20 层 ower B,Lize SOHO,20 Lize ...
紫光股份: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的法律意见书
2024-06-07 19:09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关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的 法律意见书 植德(证)字[2024]026-1号 二〇二四年六月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Merits & Tree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1 号来福士中心办公楼 12 层 邮编:100007 12th Floor, Raffles City Beijing Office Tower, No.1 Dongzhimen South Street,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100007 P.R.C 电话(Tel):010-56500900 传真(Fax):010-56500999 www.meritsandtree.com | 目 录 1 | | --- | | 释 义 2 | | 引 言 7 | | 一、本次交易的方案 12 | | 二、本次交易相关各方的主体资格 16 | | 三、本次交易的批准与授权 21 | | 四、本次交易的实质性条件 22 | | 五、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 25 | | 六、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 47 | | 七、本次交易涉及的关联交易与同业竞争 83 | | 八、本次交易涉及 ...
紫光股份:2024年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024-06-07 19:09
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经审阅公司提交的相关 资料,全体独立董事对拟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收购新华三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三"、"标的公司")少数股东股权事项的相关议案 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 一、关于本次交易事项 公司拟由全资子公司紫光国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国际")以支 付现金的方式购买 H3C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HPE 开曼")持有新华三 29% 股权,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 Izar Holding Co(与 HPE 开曼合称"交易对方"或"HPE 实体")持有的新华三 1%股权,合计购买新华三 3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经认真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我们对本次交易发表如 下意见: 1、本次交易需履行重大资产重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 易,不构成重组上市。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相关议案的内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 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2、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 ...
紫光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06-07 19:09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四年六月 2-1-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和承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独立财务顾 问")受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股份"、"上市公司")委托, 担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就该事项向紫光股份全体股东提供独 立意见,并制作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本独立财务顾问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 业务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规规范要求,以及紫光国际与交易对方签署的 《股份购买协议》等相关协议,紫光股份及交易对方提供的有关资料,紫光股 份董事会编制的《紫光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按照证券行业公 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经过审慎调查,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态度, 就本次交易认真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对上市公司相关的申报和披露文件进行审 慎核查,向紫光股份全体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