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药业(000919)

搜索文档
金陵药业(000919) -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03-28 22:23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未来计划、经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 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4 年,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 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依法履行董事会的 各项职责,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规范运作、科学决策,认真 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切实维护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有效地发挥了董事会的作用。现将公 司 2024 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4 年度董事会任职及运作情况 (一)任职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如下: | 序 号 | 专门委员会 | 委 员 | | -- ...
金陵药业(000919) -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二O二四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5-03-28 22:23
子公司情况 - 2024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22户[3] - 云南金陵植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股比例88.89%,间接持股比例4.44%[3] - 河南金陵怀药有限公司直接持股比例90.00%[3] - 河南金陵金银花药业有限公司直接持股比例99.00%[3] - 2024年11月,全资子公司金陵药业南京彩塑包装有限公司清算注销,不再纳入合并范围[7] 企业合并 - 2024年12月26日,南京新工医疗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权益比例78.46%,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净利润为102,215.36元[5][6] - 2024年12月26日,南京梅山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权益比例51.00%,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收入为407,025,320.90元,净利润为15,338,334.64元[6] 资产负债表调整 - 2024年合并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期初追溯调整后为1,547,717,529.32元,调整数为118,024,936.74元[10] - 2024年合并资产负债表交易性金融资产期初追溯调整后为233,856,735.03元,调整数为151,288,767.13元[10] - 2024年合并资产负债表流动资产合计期初追溯调整后为3,019,538,497.17元,调整数为701,982,034.97元[10] - 资产总计追溯调整前为45.51亿元,调整后为54.93亿元,调整数为9.42亿元[11][13] - 负债合计追溯调整前为8.66亿元,调整后为10.80亿元,调整数为2.15亿元[12] - 所有者权益合计追溯调整前为36.85亿元,调整后为44.12亿元,调整数为7.27亿元[13] 2023年度数据追溯调整 - 2023年度营业总收入追溯调整前为27.86亿元,调整后为31.94亿元,调整数为4.08亿元[13] - 2023年度营业总成本追溯调整前为26.97亿元,调整后为30.93亿元,调整数为3.96亿元[13] - 2023年度营业利润追溯调整前为1.17亿元,调整后为1.48亿元,调整数为0.31亿元[14] - 2023年度利润总额追溯调整前为1.18亿元,调整后为1.48亿元,调整数为0.30亿元[14] - 2023年度所得税费用追溯调整前为0.11亿元,调整后为0.20亿元,调整数为0.08亿元[14] - 长期股权投资追溯调整前为2.70亿元,调整后为0.58亿元,调整数为 - 2.12亿元[11] - 固定资产追溯调整前为12.97亿元,调整后为14.16亿元,调整数为1.19亿元[11] - 2023年度净利润追溯调整前为107,187,153.00元,调整后为128,763,979.80元,调整数为21,576,826.80元[15] - 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追溯调整前为99,652,601.77元,调整后为106,193,864.34元,调整数为6,541,262.57元[15] - 2023年度少数股东损益追溯调整前为7,534,551.23元,调整后为22,570,115.46元,调整数为15,035,564.23元[15] - 2023年度基本每股收益追溯调整前为0.1977元/股,调整后为0.2107元/股,调整数为0.0130元/股[16] - 2023年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追溯调整前为2,806,524,219.62元,调整后为3,211,995,149.74元,调整数为405,470,930.12元[17] - 2023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追溯调整前为158,923,988.43元,调整后为212,024,737.08元,调整数为53,100,748.65元[18] - 2023年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追溯调整前为 - 370,155,198.90元,调整后为 - 449,891,614.23元,调整数为 - 79,736,415.33元[18] - 2023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追溯调整前为 - 43,268,833.66元,调整后为 - 43,548,423.95元,调整数为 - 279,590.29元[19] 2024年度业绩 -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608,885.50万元,较上年末上升10.86%[22] - 2024年末交易性金融资产较年初上升201.91%,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较年初下降42.23%[22] - 2024年末公司负债合计124,027.84万元,较上年末上升14.79%[24] - 2024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79,109.08万元,较上年末增长17.22%[25] - 2024年度公司利润总额4,000.61万元,较上年度降幅为73.03%[27] - 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328,145.06万元,较上年度增幅为2.74%[28] - 2024年度公司营业成本267,577.50万元,较上年度增幅为4.66%[28] - 2024年度公司研发费用11,069.22万元,较上年度增幅39.86%[29] - 2024年度公司净利润1,795.40万元,较上年度降幅为86.06%[33] - 2024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89,118,106.16元[34] - 2024年每股收益0.0682,较2023年降幅为67.63%[34] - 2024年资产负债率20.37%,较2023年上升3.56%[35]
金陵药业(000919) - 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查意见
2025-03-28 22:23
业绩相关 - 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金额与预计有差异,未影响业绩[1] 决策相关 - 独立董事同意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议案并提交董事会[2]
金陵药业(000919) - 2025-019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5-03-28 22:23
业绩总结 - 2024年公司共计提减值准备93,562,882.59元[2] - 本次计提减少2024年报告期合并利润总额93,562,882.59元[18] 市场扩张和并购 - 2024年12月公司取得梅山医院51%股权,合并报表增加商誉121,391,986.07元[4] - 2022年公司收购池州东升65%股权,转让价款58,500,000元,确认商誉9,285,710.86元[14] 减值准备情况 - 2024年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051,685.90元,存货跌价准备503,189.55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703,350.91元,商誉减值准备86,304,656.23元[3]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池州东升计提商誉减值准备9,285,710.86元[15] - 公司不需对南京鼓楼医院集团宿迁市人民医院有限公司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17]
金陵药业(000919) -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5-03-28 22:23
监事会会议 - 2024年度监事会召开7次会议并公告决议[1] - 2024年1月8日通过变更解决同业竞争承诺等议案[1] - 2024年4月26日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等议案[3] - 2024年8月23日通过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等议案[4] - 2024年10月14日通过收购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等议案[4] - 2024年10月25日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5] 人员变动 - 翟咏梅2024年6月20日辞去非职工监事职务[1] - 廖光友2024年9月13日当选第九届非职工监事[1] 监事会评价 - 公司2024年度运作规范,财务报告真实客观[6] - 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合规[8] -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合规[10]
金陵药业(000919)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5-03-28 22:23
公司往来资金 - 2024年期初余额5013.26万元[6] - 2024年度累计发生额(不含息)48995.15万元[6] - 2024年度利息297.60万元[6] - 2024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额36922.04万元[6] - 2024年末余额17383.97万元[6] 关联方往来资金 - 控股股东等2024年期初余额346.72万元[3] - 控股股东等2024年度累计发生额(不含息)6818.38万元[3] - 子公司等2024年期初余额697.01万元[6] - 子公司等2024年度累计发生额(不含息)19902.84万元[6] - 其他关联方等2024年期初余额3969.53万元[6]
金陵药业(000919) -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5-03-28 22:23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 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 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 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 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 ...
金陵药业(000919) - 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5-03-28 22:23
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 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 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 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时间:2011年1月24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5、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 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 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 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信息系统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
金陵药业(000919) - 证券投资专项说明
2025-03-28 22:23
业绩总结 - 2024年末证券投资账面价值92,044,825.50元,全部为股票投资[1] - 2024年证券投资收益13,665,737.28元[1] 投资详情 - 证券投资资金为自有资金[3] - 紫金银行、上海石化等投资数据[4] 投资管理 - 以自己名义设账户投资,未用他人账户[5] - 设风险控制小组,专职人员按制度投资汇报[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关注投资并披露情况[5]
金陵药业(000919)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3-28 22:23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应当每年 对任职独立性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每年 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基于此,金陵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规并结合 独立董事出具的《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 表》,就公司 2024 年度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 具专项意见。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4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5 年 3 月 27 日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独立董事高燕萍、沈永建、寇俊萍自查及董事会核查独立 董事在公司的履职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均具备胜任独 立董事岗位的资格。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 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未与公司存在重大的持股关系,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重大业 务往来关系或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关系。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高燕萍、沈永建、寇俊萍不存在任何妨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