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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材料(603110)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2025-04-25 19:28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5]200Z0644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北京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关于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5]200Z0644号 新东方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材料公司)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 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出具了容诚审字 [2025]200Z1901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 ...
东方材料(603110)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5-04-25 19:28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687 号文《关于核准新东方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2,566.67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334,693,768.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47,335,849.0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87,357,918.96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 健验[2017]389 号"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8,468.50 万元 (含利息收入投入 156.95 万元),利息收入 1,090.83 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人 民币 1,358.12 万元。 关于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材料"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 构, ...
东方材料(603110) - 2025 Q1 - 季度财报
2025-04-25 19:20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本报告期与上年同期对比)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81,831,782.32元,较上年同期减少7.50%[4]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50,258.61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3.27%[4]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924,913.37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1.89%[4] - 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64,432.33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0.54%[4]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839,962,519.15元,较上年度末减少3.90%[5] - 本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705,833,766.41元,较上年度末增加0.42%[5] 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1,025,345.24元,其中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7,352.87元,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129,983.43元,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296,864.26元,所得税影响额408,855.32元[6][7] 股东信息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32,389户[9] - 许广彬持股25,141,903股,持股比例12.49%,部分股份存在质押、冻结、标记情况[9] - 朱君斐持股17,787,840股,持股比例8.84%,部分股份存在质押、冻结情况[9] - 公司控股股东许广彬持有25,141,903股,占总股本12.49%[11] 股东股份变动及影响 - 许广彬被动减持4,030,000股,占总股本2.0027%,减持尚在执行中[11] - 许广彬13,500,000股将被司法拍卖,占总股本6.71%,拍卖尚未开始[12] - 若被动减持和司法拍卖完成,许广彬持股将变为9,724,103股,预计占比4.83%,可能致实控人变更[12]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2025年3月31日与2024年12月31日对比) - 2025年3月31日货币资金为177,448,024.99元,较2024年12月31日的182,272,276.84元减少[16] - 2025年3月31日应收账款为136,500,567.91元,较2024年12月31日的163,331,595.66元减少[16] - 2025年3月31日流动资产合计534,308,262.70元,较2024年12月31日的561,790,933.16元减少[16] - 2025年3月31日固定资产为250,465,996.61元,较2024年12月31日的256,497,891.26元减少[16] - 2025年3月31日流动负债合计132,178,085.98元,较2024年12月31日的169,125,323.28元减少[17] - 2025年3月31日资产总计839,962,519.15元,较2024年12月31日的874,012,497.83元减少[17]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2025年第一季度与2024年同期对比) - 2025年第一季度营业总收入81,831,782.32元,2024年同期为88,465,424.68元[21] - 2025年第一季度营业总成本80,295,105.49元,2024年同期为85,041,915.49元[21] - 2025年第一季度净利润2,950,258.61元,2024年同期为2,604,539.55元[21][22] - 2025年第一季度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为0.01元/股,与2024年同期相同[22] - 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15,786,405.46元,2024年同期为88,174,866.16元[26] - 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18,550,837.79元,2024年同期为95,180,531.81元[26] - 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2,764,432.33元,2024年同期为 -7,005,665.65元[26] - 2025年第一季度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038,000.00元,2024年同期为1,650,190.00元[26] - 2025年第一季度购建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支付现金2,308,155.75元,2024年同期为61,640,527.65元[26]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2025年与2024年对比) - 2025年负债合计134,128,752.74元,2024年为171,128,990.03元;所有者权益合计2025年为705,833,766.41元,2024年为702,883,507.80元[18] 现金流量相关数据对比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2,308,155.75和61,640,527.65[2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29,844.25和 - 59,990,337.65[27]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 - 2,034,588.08和 - 66,996,003.30[27] -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70,904,888.78和230,311,810.59[27]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68,870,300.70和163,315,807.29[27]
东方材料(603110) - 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陆健)
2025-04-25 19:17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根据 《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以维护公司和股东以及投资者的利益为原 则,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 利,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现就报告期间内履行 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陆健,1957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经济师。1983 年至1999年任上海财经学院(现上海财经大学)干部、教师;1999年至2005年任 中远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金部副经理、经理、总经理;2005年至2016年任龙 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2016年至2024年任龙元建设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监事长。曾兼任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聚信国际融资租赁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许昌开普 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任职, ...
东方材料(603110) - 2024 Q4 - 年度财报
2025-04-25 19:15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1 / 216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110 公司简称:东方材料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 三、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许广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侯琳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晁微 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母公司实现 净利润-20,649,245.39元,本次提取法定盈余公积0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 润29,325,702.94元人民币。 为了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体现公司积极回报 ...
东方材料(603110) -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5 19:14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处理各类舆 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切实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新 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 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公司舆情分为重大舆情及一般舆情。重大舆情系指严重影响公司公 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为一般舆情。 第四条 公司舆情应当坚持"科学应对、突出导向、注重实效"的总体原则, 有效引导内部舆论 ...
东方材料(603110) -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5-04-25 19:14
经核查独立董事陆健、蒋华、丁琛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 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 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 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4 日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要求,新 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陆健、蒋华、 丁琛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
东方材料(603110) - 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蒋华)
2025-04-25 19:14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根据 《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以维护公司和股东以及投资者的利益为原 则,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 利,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现就报告期间内履行 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蒋华,1962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教授,研究生学历。 主持完成国家重点研发项目多项,曾获得部级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共十余次, 是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国内信息化建设相关领域的资深专家。担任工信 部专家技术委员会委员、科技部国家科技专家库成员、中国通信学会高级会员、 工信部教育和考试中心专家、财政部信息化项目评审专家、北京市政府和财政部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等。曾任高校信息与通信工程学科带头人、专业负责人及通信 工程专业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负责人。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任职, 亦不存在其他影响本人独立 ...
东方材料(603110) - 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丁琛)
2025-04-25 19:14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根据 《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以维护公司和股东以及投资者的利益为原 则,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 利,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现就报告期间内履行 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丁琛,男,1968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中 华全国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兼职教授;全国 侨联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案件咨询专家;北京金融法 院首届特约监督员;现担任北京市海淀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二)参加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和 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真查阅 相关文件资料,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 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 ...
东方材料:一季度净利润同比增长13.27%
快讯· 2025-04-25 19:05
东方材料(603110.SH)公告,2025年第一季度 营业收入为8183.18万元,同比下降7.50%;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295.03万元,同比增长13.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