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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卫通(601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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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卫通(601698) -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星10R卫星完成在轨测试的公告
2025-04-08 12:07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公司运营的中星10R卫星于2025年2月22日在西昌卫星发射中心成功发射[1] - 中星10R卫星完成在轨测试,性能指标符合要求且运行稳定[1] 市场扩张 - 中星10R投入使用可满足现有用户需求,为“一带一路”国家及地区提供服务[1]
中国卫通: 中国卫通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进展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4-02 22:25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控股股东航天科技集团以所持公司部分A股股票为标的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交换公司债券,因可交换债券持有人换股,导致航天科技集团直接持有及合计控制的公司股份数量被动减少、直接持股及合计控制股权比例下降,但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1] 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八号,法定代表人是陈鸣波,注册资本200亿元,通信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100014071Q,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1] - 经营范围包括战略导弹等武器系统、各类飞行器及相关配套产品的研制等,还涉及军品贸易、卫星运营服务、国有资产投资等多领域 [1]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航天科技集团于2024年8月29日完成发行规模61亿元的“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期限3年,标的股票为其持有的部分公司A股股票,债券简称“24航天EB”,代码“137190” [2] - 本期可交换债券换股期限为2025年3月3日至2027年8月29日,可交换债券投资者选择换股被动减持累计达32650045股,占公司总股本4224385412股的0.77%,换股价格为16.92元 [2]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总股本4224385412股,航天科技集团直接持有3189099928股,持股比例75.49%,合计控制公司3592362452股股份,控制股权比例85.04% [2] -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总股本不变,航天科技集团直接持有3156449883股,持股比例降至74.72%,合计控制公司股权比例降低至84.27%,导致其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整数倍 [2][3] 所涉及后续事项 - 本次权益变动系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后债券持有人换股导致航天科技集团持股被动减少,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 - 信息披露义务人航天科技集团出具了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国卫通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4]
中国卫通(601698) - 中国卫通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025-04-02 20:37
股权结构 -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注册资本200万元,国资委持股100%[10][11] - 截至2025年3月27日,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对中国卫通持股占比84.27%[14] - 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和空间技术研究院各持股4.77%[14] 权益变动 - 2025年3月3 - 27日,集团被动减持中国卫通32,650,045股,占0.77%[19] - 权益变动后,集团直接持股降至74.72%,合计控制降至84.27%[20][21] 债券情况 - 2024年8月29日,集团完成发行61亿元“24航天EB”可交换债券[19] - 可交换债券换股期限为2025年3月3日至2027年8月29日[16] 未来计划 - 截至报告签署日,集团无未来12个月增持或减持计划[17]
中国卫通(601698) - 中国卫通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进展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5-04-02 20:36
公司资本 - 航天科技集团注册资本为200亿元[3] - 本期可交换债券发行规模61亿元,期限3年[4] 股权变动 - 2025年3 - 27日,因换股被动减持32,650,045股,占总股本0.77%[4] - 换股价格为16.92元[4] - 变动前直接持股比例75.49%,合计控制股权比例85.04%[4][5] - 变动后直接持股比例降至74.72%,合计控制股权比例降至84.27%[5] - 其他投资者变动后持股比例15.73%[5]
中国卫通2024年净利润增长30.31%,但扣非净利润下滑13.94%暴露隐忧
金融界· 2025-04-01 19:21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卫通2024年取得一定业绩增长,但扣非净利润下滑和收入结构不足暴露核心业务盈利能力和多元化布局隐忧,未来需优化收入结构、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应对挑战 [7] 业绩表现 -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41亿元,同比下降2.8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4亿元,同比增长30.31%;扣非净利润2.32亿元,同比下降13.94% [1] -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323元现金红利,总计派发1.36亿元,占归母净利润的30% [1] 数字化转型 - 2024年公司持续推进数字化转型,建成双中台数据底座,统一财务、合同、人力数据,实现综合经营可视化分析 [4] - 公司优化IT基础设施,升级网络安全防护系统,提升卫星工况监测及故障处置能力,提升运营管理效率,但未完全转化为核心业务盈利增长 [4] 市场开拓 - 2024年公司加强市场营销精细化管理,数字化营销平台上线试运营,探索卫星互联网产品租赁模式 [5] - 公司在广电、行业和国际市场取得进展,新增Ka高通量卫星网络接入节点近2000个,流量收入大幅增加;在非洲新增4条卫星专线,为当地企业提供卫星互联网接入服务 [5] - 公司收入结构需优化,2024年营业收入同比下降,航空航海市场整体收入贡献有限,未能拉动整体业绩增长 [5][6] 资源建设 - 2024年公司稳步推进星频站网建设,中星10R卫星于2025年2月22日成功发射,中星27号卫星转入研制阶段 [7] - 公司强化网络服务能力,国内首张高轨卫星互联网全面投入使用,海空子网建设进程加快,但未显著提升盈利能力 [7] - 公司在资源建设投入大,但扣非净利润下滑,在成本控制和资源利用效率上存在问题 [7]
中国卫通: 中国卫通2024年度审计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4-01 18:33
文章核心观点 该文档是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附注,涵盖公司基本情况、财务报表编制基础、重要会计政策及估计等内容,展示公司财务核算方法与原则 [1]。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成立于2001年11月27日,2017年6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224,385,412股,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发行股本总数422,438.54万股,注册资本422,438.54万元 [1]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710929113P,注册地址在北京市海淀区后厂村路59号,组织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孙京 [1] - 所属行业为通信卫星运营行业,经营范围包括基础电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卫星系统开发管理等 [1] 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 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编制,以持续经营为基础,自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有持续经营能力 [1]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遵循准则声明 - 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真实完整反映公司2024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1] 会计期间与营业周期 - 会计期间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营业周期为12个月 [1] 记账本位币 - 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境外子公司以港币为记账本位币,编制报表采用人民币 [1] 企业合并与合并报表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账面价值计量,非同一控制下以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报表以控制为基础确定范围 [1][2] - 增加子公司或业务分同一控制和非同一控制处理,处置子公司分一般处理和分步处置,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和部分处置子公司股权有相应会计处理 [3][4][5] 合营安排 -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公司对共同经营按份额确认资产、负债、收入和费用 [7] 现金及等价物 - 现金指库存现金及可随时支付存款,现金等价物指期限短、流动性强等的投资 [7] 外币业务与报表折算 - 外币交易按交易日汇率折算,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即期汇率折算,汇兑差额按规定处理 [7] - 境外经营报表按规定折算,处置境外经营时相关汇兑差额处理有规定 [8] 金融工具 - 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三类 [9] - 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和以摊余成本计量两类,有相应确认、计量和终止确认方法 [11][14] - 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部分金融资产进行减值会计处理,按不同情况计量损失准备 [15] 存货 - 存货分类包括原材料等,按成本初始计量,发出按加权平均法计价,采用永续盘存制 [16] -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计提或转回存货跌价准备 [16] 合同资产 - 根据履约义务与付款关系列示合同资产或负债,同一合同下以净额列示,预期信用损失按金融工具规定处理 [16] 持有待售和终止经营 - 满足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账面价值高于净额时计提减值准备 [17] - 终止经营满足特定条件,持续经营和终止经营损益分别列报 [17] 长期股权投资 - 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分同一控制和非同一控制处理,其他方式取得按实际支付或公允价值计量 [17] - 成本法核算对子公司投资,权益法核算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处置时有相应会计处理 [17][18] 投资性房地产 - 为赚取租金或增值持有,采用成本模式计量,折旧和摊销政策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同 [20] 固定资产 - 为生产等持有,使用寿命超一年,按成本初始计量,后续支出按规定处理 [20] - 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不同类别有不同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处置时计入当期损益 [20][21] 在建工程 - 按实际成本计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 [22] 借款费用 -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购建或生产的借款费用资本化,其他计入当期损益,有开始、停止和暂停资本化条件 [22] 无形资产 - 按成本初始计量,使用寿命有限的摊销,不确定的不摊销,内部研发支出分阶段处理 [22] 长期资产减值 - 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时测试,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计提减值准备,商誉等至少每年测试 [24] 长期待摊费用 - 按直线法在预计受益期间摊销 [26] 合同负债 - 根据履约义务与付款关系列示,同一合同下与合同资产以净额列示 [26] 职工薪酬 - 短期薪酬、社会保险等按规定处理,设定提存计划和受益计划有相应会计处理,辞退福利按规定确认 [26][27] 预计负债 - 满足条件的或有事项确认为预计负债,按最佳估计数计量,有补偿时单独确认 [28] 股份支付 - 分为权益结算和现金结算,有不同的计量和会计处理方法,修改条款时有相应规定 [28] 优先股、永续债等 - 根据合同条款和经济实质分类为金融资产、负债或权益工具 [29] 收入 - 在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交易价格考虑多种因素,按履约义务分摊 [30] - 履约义务分时段和时点履行,有不同确认收入方法,公司提供服务和销售产品有具体确认方式 [31][32] 合同成本 - 包括履约成本和取得成本,满足条件确认为资产,按收入确认基础摊销,账面价值高于规定差额时计提减值准备 [33]
中国卫通: 中国卫通关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4-01 18:23
文章核心观点 卫通公司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认为其有完善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能较好控制风险,各项监管指标符合要求,业务风险可控 [1][20] 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 2001 年成立,由集团公司及十六家成员单位共十七方出资设立,注册资本 65 亿元,是集团唯一现代金融企业 [1][2] - 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 31 号 - 01 至 03 层,07 至 09 层,法定代表人是史伟国 [2] - 股东包括集团公司等十七家,集团公司出资占比 34.20% [2] - 业务包括本外币业务和经金融监管机构批准的本外币业务,如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贷款等 [3] 内部控制情况 控制环境 - 以“强内控、防风险、促合规”为目标,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体系,提升内控与全面风险管理水平 [4] - 建立以风险控制为核心的内部控制体系,覆盖各部门、岗位和业务环节,包括五个方面,各部门职责明确 [5] 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 制定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体系,各层级对风险管理负责,相关部门分工协作制衡,覆盖各类风险 [5] 控制活动 - 聚焦主要业务领域风险和反馈问题,推进规章制度审查评估,深化内控监督评价,落实缺陷整改 [6] - 落实党对内控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的领导,完善运行机制,统筹安排相关工作 [7] - 制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实施方案》,推进内部控制与合规、风险管理融合 [7] - 推进规章制度体系建设,完善重要业务领域内控制度,强化信息系统关键节点控制 [8] - 加强党委对整改工作的领导协调,强化“关键少数”内控监督约束,形成监督合力,推动整改落实 [9] 总体评价 - 报告期内内部控制设计总体有效,与经营规模等相适应,实现内部控制目标,核心是控制业务风险 [9][10] 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2024 年度经营情况 -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1722.93 亿元,负债总额 1588.96 亿元,全年营业收入 37.13 亿元 [10][11] 风险管理情况 - 经济环境带来压力挑战,公司践行金融初心,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确保合规稳健运行 [11] - 健全监测预警指标体系,制定业务风险管控政策,加强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等,完成监管数据报送 [12] - 信用风险管控:细化信贷业务标准,防控高风险客户,加强审查提示,优化评级模型,管理综合授信和同业对手风险 [13][14] - 市场风险管控:限定投资业务品类和审批权限,监测存贷款利率,修订管理办法,开展压力测试 [14] - 流动性风险管控:加大指标预测频率,评估储备情况,优化测算模型,开展限额监测和压力测试 [15] - 操作风险管理:完善内控和规章制度体系,落实集团要求,推进制度建设,做好外规内化 [15] - 信息科技风险管控:开展评估,制定整改计划,建立监控指标体系,优化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 [16] - 法律合规:推进合同管理系统应用,规范文本管理,加强债权追索和合法合规审查 [16][17] - 征信、案件及反洗钱风险管控:加强反洗钱等工作管理,开展评估、宣传培训和排查,未发生相关风险事件 [18] - 表外业务风险管控: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差异化管理,未发生表外业务风险 [19] - 截至 12 月末,资产规模等稳定,关键监管指标合规 [19] 卫通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贷情况 -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存款余额 11.26 亿元,占卫通公司存款 17.35%,贷款峰值 0.29 亿元,余额 0 亿元 [20] - 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卫通公司制定了金融业务风险处置预案 [20]
中国卫通: 中国卫通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4-01 18:23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不影响卫星资源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前提下,拟使用不超30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已履行审议程序,对日常经营有积极影响 [1][3]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管理目的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卫星资源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前提下增加公司收益,保障股东利益 [1] 现金管理额度 后续拟开展现金管理最高额度不超30亿元,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2024年度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涉及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多款结构性存款产品,部分已到期并获得收益 [1] 投资品种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如结构性存款,期限不超12个月,不涉及证券投资 [2][3] 投资期限 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董事会召开日前止 [3] 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3] 风险控制措施 投资风险 拟购买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虽期限不超12个月,但投资收益可能受市场波动影响,存在系统性风险 [3] 风险控制措施 按决策、执行、监督职能分离原则建立健全审批和执行程序;财务部及时分析跟踪产品动向并采取保全措施;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监督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审计 [3]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卫星资源建设正常进行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谋求更多回报 [3] 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卫通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
中国卫通: 中国卫通关于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预计及继续执行金融服务协议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4-01 18:23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拟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继续执行《金融服务协议》,此关联交易能提高资金结算效率、降低资金成本,遵循公平合理原则,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1][9] 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 2025 年 3 月 28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通过议案,独立董事认为交易公平合理,能节约成本、提高效率,可防范资金风险 [1] - 同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交易公平合理,有利于公司发展,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 - 3 月 31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非关联董事全票通过议案,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2] - 同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议案,监事会认为交易公平合理,遵守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3] 前次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 2024 年度预计存款峰值 11.33 亿元、贷款峰值 0.70 亿元,实际存款年末余额 11.26 亿元,贷款峰值 0.29 亿元,贷款余额 0 亿元 [3]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 存款业务预计存款峰值 11.21 亿元,贷款业务预计贷款峰值 0 亿元 [4]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关联方基本情况 - 财务公司由航天科技集团及其成员单位出资成立,2001 年获批设立,为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注册资本 65 亿元,持有相关证照 [4] - 财务公司获准从事多项金融业务,如财务顾问、融资、存款、贷款等 [5]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 财务公司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属关联关系 [5] 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 财务公司提供了优惠、优质、便捷的金融服务,协议执行良好,未违约 [5]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金融服务 - 包括存款、贷款、结算、应收账款保理及其他资金融通服务 [6] 定价政策 - 存款利率不低于国内一般商业银行向航天科技集团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的利率,否则双方协商解决 [6] - 贷款利率在 LPR 基础上综合多因素定价,不高于国内一般商业银行及财务公司向航天科技集团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的利率,否则双方协商解决 [6] - 各项业务费用标准不高于国内其他一般商业银行及财务公司向航天科技集团成员单位开展同类业务的费用水平,结算费用由财务公司承担 [6] 资金风险控制措施 - 财务公司协助公司开展资金平台系统建设,加强资金管理,控制资金负债风险 [7] - 会计师事务所对存放资金风险动态评估和监督,财务公司 5 个工作日内提供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7] - 财务公司发生重大事项 2 个工作日内通知公司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 [7] - 财务公司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公司资金损失的赔偿责任,未经允许不得用资金买高风险产品或向限制行业放贷,公司有资金使用知情权 [7][8] 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财务公司存贷款利率优于或等于商业银行 [9] - 公司及子公司贷款可随借随还,节省财务费用 [9] - 财务公司免费提供结算服务 [9] - 财务公司受监管,按协议措施可防范资金风险 [9] - 财务公司对公司运营情况了解深入,沟通高效,能提供便捷金融服务 [9]
中国卫通: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4-01 18:23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监事会精准定位监督角色,2024年对公司多方面进行监督保障运营合规稳健,公司经营效益稳定向好,2025年监事会将从多方面开展工作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 [1][16] 公司生产经营总体情况 - 完成重大活动广电安播和抢险救灾通信保障任务,践行央企使命 [1] - 全年营收25.41亿元,同比降2.85%;利润总额6.61亿元,同比增8.5%;净利润5.68亿元,同比增11.55%;归母净利润4.5亿元,同比增30.31% [1] - 2024年末资产总额224.13亿元,负债总额23.59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200.54亿元,完成全年经营指标 [1] 监事会建设及运行情况 监事会运行规范性情况 - 第三届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设置及人员组成符合法规要求,报告期成员未变更 [1][2] - 制定监事会制度体系,明确职责、流程和机制,确保与法规监管要求契合 [2] - 全体监事履职尽责,关注公司动态,对重大事项审慎发表意见,独立行使监督权 [3] - 全年召开5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召开、表决等符合规定,记录规范,决议合法有效 [3] - 监事深入研究议案,对审议事项发表意见并担责,把控公司运行风险 [3] - 监事会成员出席2次股东大会和2次临时股东大会,履行监督职责 [5] - 监事会通过列席董事会会议监督重大决策过程 [5] - 监事参加重要会议,审阅资料,了解财务和参股子公司情况,提供专业意见 [8] - 监事参加各级监管和公司组织的培训,提升履职能力 [8] 监事会运行有效性情况 - 监事会依法依规监督,聚焦董事会合规性、内控执行和人员履职情况 [9] - 认为股东大会、董事会召集召开程序规范,决策合理合法,保障各方权益 [10] - 认为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和内控机制完善,信息披露合规,促进沪港协同发展 [10] - 认为董事和高管敬业尽责,无违规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行为 [10] - 检查财务制度和运作,认为财务和内控制度健全,报告真实可靠 [11] - 核查关联交易,认为决策程序合规,交易合理公正,无损害利益情形 [11][12] - 监督担保业务,认为担保风险可控,无侵害公司和股东利益情况 [13] - 把控套期保值业务,认为业务基于需要,决策规范,风控有效 [14] - 监督内控体系,认为制度健全,执行有效,评价报告真实客观 [14] - 监督内幕信息管理,认为制度完善,可防范内幕交易,保护投资者权益 [15] - 监督会计政策变更,认为变更合规,不影响报表,无损害利益情形 [15][16] - 监督现金管理,认为产品安全流动,不影响经营,程序合规,信息披露及时 [16] 监事会2025年工作展望 夯实合规基石,全面提升监督效能 - 依据法规和制度召开监事会会议,跟踪重大事项决策和执行,发挥监督作用 [16] - 维护公司利益,加强对重要经营活动监管,围绕业务主线强化风险合规意识 [17] - 针对重点领域问询分析,提供专业建议,确保业务契合合规要求 [17] 强化自身建设,护航公司稳健发展 - 监事通过列席会议等方式了解业务,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 [17] - 钻研多领域知识,参加培训研讨,掌握行业动态和监管政策 [17] - 与各方交流学习,挖掘专业能力,助力公司转型发展 [17] 深化协同合作,完成治理机构改革 - 强化与董事会、管理层沟通协作,围绕重大议题探讨,发挥监督制衡作用 [18] - 优化工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促进信息流通共享,提升监督全面性和有效性 [18] - 落实新《公司法》要求,与各方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18]